导航:首页 > 缴费基数 > 四川省社保缴费比例

四川省社保缴费比例

发布时间:2021-01-07 13:19:00

① 四川省2020年社保交上限都不满足社保缴纳基数大于等于三倍平均工资。有谁知道为什么吗

政府有规定社保缴费基数在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0.6倍到3倍之间,所以不可能大于3倍。至于没有等于3倍的,可能是个人帐户的利息不高,没有人愿意在养老保险上投入更多的钱。

② 2019四川社保缴费上限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范围为: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07.75元
缴费基数下限为:2387.7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
生育保险单位:0.5%
工伤保险单位:1.2%
缴费地址
办理地点
市本级及各区市县社保局业务经办大厅

③ 四川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四川将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其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和可支付月数24(含)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和50%。

(3)四川省社保缴费比例扩展阅读:

2018年度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养老40%,其他60%)为747.98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69.16元,每月共计1017.14元。与2017年相比,单位缴纳总额由687.79元增加到747.98元, 增加60.19元,个人由249.05元增加到269.16元,增加20.11元。

成都市个体参保包含养老、医疗、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共分四个档次,已于2018年6月作出调整,缴费金额(不含生育保险)分别为:40%一档每月缴纳889.90元,60%一档每月缴纳1128.70元,80%一档每月缴纳1367.30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606.10元。

④ 四川省2019年社保缴费基数

以四川省攀枝花市为例,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9年度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年四川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如下:

一、2019年1月—4月,攀枝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116元,下限为4023元。

二、从2019年5月1日起,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2019年度攀枝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维持原有档次的基础上,增加150%、200%、250%、300%四个档次。

(4)四川省社保缴费比例扩展阅读:

成都市关于社保的其他规定:

1、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务必使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2、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

3、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4、稳定现行征缴方式,各地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不得采取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⑤ 2016年成都市社保缴费新规定,成都市社保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怎么算

2016成都市社保新规定、缴费基数以及比例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国务院[2005]38号、市政府令第133号和成劳社发[2006]13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8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确定。

根据成劳社发[2007]120号文件规定,从2008年1月起,未享受社保补贴且生活困难的以下个体参保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认定符合规定的,从次月起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按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80%两档之中确定一档:

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需提供当前《失保金领取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当前《低保领取证》;

征地农转非人员,需提供《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女满40岁男满50岁人员,需提供《再就业优惠证》;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单亲家庭等其他生活困难人员,需出具社区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金待遇将相应降低。

2.缴费比例

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20%,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

在2006年10月市政府令第126号颁布实施前,根据成府发[1999]32号和成办发[200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须按缴费基数的0.6%一并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合计为2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20.6%。

(二)基本医疗保险

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参保时间累计满三年)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以个体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 根据市政府令第154号和成劳社发[2008]1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从2009年1月起,个体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愿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9.5%的统账结合参保方式参保,建立个人账户;

也可选择按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4%的住院统筹参保方式参保,不建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个体参保人员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方式后,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生育保险

1.缴费基数 根据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个体参保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成都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从2006年10月1日起,生育保险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费一并征收,已按《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参加了生育保险的个体参保缴费人员(不含中断缴费两个月以上的),根据成劳社函[2006]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暂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从2006年10月1日起按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继续随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

2.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费按月缴纳,缴费比例为0.6%,月缴费金额为:缴费基数×0.6%。

(5)四川省社保缴费比例扩展阅读:

社保并轨: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接续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具体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成人社发〔2011〕8号)

成都社保并轨前

综合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老年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未申领的老年补贴、老年补贴个人账户待遇及已暂停缴纳综合保险费的参保人的缴费记录,从2011年4月1日起自动转移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住院医疗费报销。

2011年3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住院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三)工伤补偿。 1、2010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按原资金渠道支付。

2、2010年8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参加综合保险,参保人发生工伤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3、2010年8月1日前享受综合保险按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定期待遇、旧伤复发医疗费等)的,2010年8月1日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四)失业补贴。

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综合保险,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失业补贴待遇未申领的, 2011年4月1日后不再受理。

(五)女职工生育补贴。

2011年3月31日以前生育,符合享受综合保险女职工生育补贴待遇及申领规定的,接续参加生育保险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六)医疗个人账户。

2011年4月1日起继续使用。

成都社保并轨后

保险待遇的支付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

1.参保人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2011年4月1日以后入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2.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其住院医疗费用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3.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不满12个月,突发重大疾病,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参保人综合保险缴费年限与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满12个月后生育的,按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五、社会保险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133号)、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154号)的有关规定,逐步向接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发给《社会保险卡》。

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1、实施目的不同。社会保险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必要时的基本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保险公司的商业化运作,以利润为目的;

2、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商业保险是遵循“契约自由”原则,由企业和个人自愿投保;

3、实施主体和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由国家成立的专门性机构进行基金的筹集、管理及发放,其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社会成员;商业保险是保险公司来经营管理的,被保险人可以是符合承保条件的任何人;

4、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⑥ 2017年6月最新四川省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钱

2007年6月最新四川省社保基数是多少,每一个城市都不一样,你这个问题让人没法回答呀。
我们就以成都来算吧,现在的社保基数是2193元~16445元。

⑦ 四川省社保计算方法

四川省社保计算方法:

个体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计算公式为: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100%(由自己选择)×20%。

成都市人社局公布了最新的2015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和2015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成都市今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1月起按49018元执行。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最低档326.8元、一档490.2元、二档653.6元、三档817元一共4个档次。

(7)四川省社保缴费比例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基数申报:

1、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3、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4、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

⑧ 社保缴费比例是如何分配的

**养老保险**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1%,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
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费,职工按照缴费工资的1%缴费,农民合同
制工人本人不缴费。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单位以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以本人缴费基数的
2%缴费。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缴费。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根据风险,将用人单位分为三类,分别控制在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0.5%、1.0%、
2.0%。用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
等因素,每两年浮动一次。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每月按本单位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0.7%为其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阅读全文

与四川省社保缴费比例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