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养老保险多次异地且不满十年,如何处理
可以转来移合并。
《城镇企业职工基自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❷ 一地缴纳社保满十年了又迁到另外一地缴纳原来缴纳的钱怎么算
原单位的社保离职后可以封存,你可以暂时不管他。 2。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新单位为你重新开户买社保。 3。等你安定下来了,确定了定居地,可以把曾经买过的社保转过来,但医疗转不了,你可以选择把医疗那部分的钱提出来。 4。社保是有年限的,不管你在哪里缴纳,连续缴纳15年就不用交了,可以领退休金了。 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不签合同、不缴纳保险是违法的,单位需要补偿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补交保险。 第一,没必要选服务费贵的,因为社保缴纳是标准服务,只要按时足额缴纳进去就可以了,服务费高了也不会质量就高; 第二,尽量选择本地企业,因为社保代缴后续还有其他配套服务,比如劳动合同,收入证明,工作证明等等,如果选择那种全国的企业,可能不会提供这些配套服务; 第三,缴纳方式尽量简单,比如通过支付宝/微信等等就可以缴纳; 第四,尽量按月缴纳,这样对自己有保障,没必要一下子缴纳半年或一年的社保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原公司应在15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另外一般来说原单位会将档案放入人才中心进行管理,你可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管理手续。社保可直接到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 社保转移的步骤非常简单:参保人在转入地参保成功后,向转入地社保机构提出社保关系转移的书面申请→转入地审核该申请,并向转出地发出“同意接收函”→转出地在接到“同意接收函”之后,办理转移手续→转入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❸ 在多地激社保均满十年,在何地办理退休
可以办理社保转移合并到一个地方。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内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容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❹ 听说社保在一个地方连续交10年,就可以享受当地的老保
是的,法律有这样的规定,社保缴纳需要满15年,退休后可以在选择在某个累计缴纳版满10年的地区申权请养老待遇,若所有区域均不满10年的话,那就会汇总到户籍所在地,并在户籍地享受当地的社保待遇。所以你在退休时,需要看下你的社保缴纳情况,建议你选择基数高的地方做满十年,提高养老待遇。
❺ 多地缴纳社保均满10年,养老金领取地是按长短来定还是可以任意选
多地缴纳社保均满10年,养老金领取地是按长短来定
建议直接去所在地社保局进行咨询即可
❻ 领取养老金有规定,在一个地方缴纳十年以上可以享受当地退休待遇,外地转入的养老保险是否算在当地的
在一个地方缴纳十年以上可以享受当地退休待遇,外地转入的养老保险也内是算入累计年限里面容的。也就是在外地缴纳了8年的养老保险,转入到一个新城市缴了2年,其缴费年限为1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6)多地社保缴费十年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❼ 在一个地方社保已交满10年了,现要去另一个城市要转社保吗
建议将社保转至未来退休所在地,如不确认未来退休所在地,则可跟工作一起转移。否则会影响退休后养老保险的正常享受:
1、退休后养老保险不能转移,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可以办理转移。但职工已经退休,已经确认养老金的领取和领取标准,就无法再进行养老保险转移了,但可以通过金融系统实现养老金异地支付(需要个人承担银行相关服务费用)。
2、个人缴费满15年后不继续缴费,退休时会直接影响到个人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个人缴费满15年,仅仅是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一个基本条件,只要职工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仍处于就业、有收入状态,就要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中断缴费,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退休时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7)多地社保缴费十年扩展阅读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企业退休养老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转社保
❽ 社保多地满十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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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目袭前深圳市规定是这样的,无论你的户籍在中国哪里,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在深圳拿深圳标准退休金:
一,累计(连缴或续缴)在深圳缴纳社保满十年(120个月)或以上;
二,总共(各地相加)缴纳社保满十五年(180个月)或以上;
三,年龄达到退休年龄。
❾ 如果社保在异地交了十年以上,在本地也徼有几年,按哪个地方领取
社保在异地交了十年以上,在本地也交了好几年,在你退休的时候可以选择在你之专前交了十年的社保局领取属,也可以在你的户口本所在地领取你的社保退休金。前提是你需要到其中的一个社保局办理社保移出手续,并且到你所要领取社保退休金的社保局办理合并手续。
❿ 如果社保在异地交了十年以上,在本地也徼有几年,按哪个地方领取
最后按照哪个地方领取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的。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则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保险金;如果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0)多地社保缴费十年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参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四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