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业应交未交的社保能否抵减所得税
企业应交未交的社保,只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次年的5月31日)前交上,就能抵减所得税;否则就不能在当年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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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在汇算清缴时仍未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Ⅱ 今年我司补缴了以前年度的社保费并征收了滞纳金。社保费的滞纳金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税收滞纳金不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也就是说,除了税收滞纳金以外其他的滞纳金是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的。
Ⅲ 社保公司补缴税局审核过程中,公司说补钱给我,可以取消补缴吗
不可以。缴纳社保既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又是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缴纳社保都是违法的。
Ⅳ 企业所得税汇算 补缴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我认为你单位两种情况都可以税前扣除:1、你单位在08年补交的保险交费应当回可以在税前扣除,并不答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原因在于在缴款前企业并不能完全确定将要支付这笔费用;反过来说,如果08年不给扣除,那么在08年前进行预提并税前抵扣,你问税务局的人能否同意?2、个人的社保费中,按比例计算的企业应负担部分应给予报销。执行税法,也要考虑合理的原则,如果都鸡蛋里挑骨头,那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违法者了。
Ⅳ 社保局退回我公司上年度所缴纳社保费的25%社保费,会计如何做账返还的社保费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政府的政策而收到的社保费退回,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下。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收入也是收入的一种,所以是要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Ⅵ 补缴以前年度社保,可否追溯至所属年度税前扣除
企业补缴以前年度的社保,可以追溯至所属年度税前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五条规定: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
自2008年1 月1 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作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 年。
资料来源:http://www.gov.cn/zwgk/2007-12/11/content_830645.htm
Ⅶ 跨年度的社保可以在企业所得税清算里扣除吗
不能扣除,要调整以前度损益。
Ⅷ 公司给员工补缴以前社保经过地税哪个窗口申批
补缴以前的社保在社保局的窗口,不是地税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