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厂倒闭社保和医保有没有补偿金
除非你申请失业保险金,不然社保是没有任何补偿的哈,除非你退休哈,这个补偿是工厂给而不是社保给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2. 厂里交了社保医保的员工在职期间因病死亡会得到怎样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抄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袭之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3. 国营公司倒闭后,职工的社保 医保怎样处理
重开一个114118
4. 厂里不宣布倒闭,拖欠社保和医疗保险怎么办
盯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他们依法追缴。否则就投诉他们。
5.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怎么赔偿呢现在 我们的社保 医保 都还未交纳 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1.工龄从来04年11月开始算
2.合法,公司有这自个权利
3.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4.公司解雇你,需要根据工作年限给你补偿,工作满1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由于没有按时交社保,还要给你补交社保,如果没有签合同,那么从08年1月开始要支付双倍工资给你,你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补充:
当然是算4年,怎么能有5年,要满才算1年的
04到05工作才满1年的嘛
公司算的很合理
再补充:
至于没有给你补交社保,那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公司给你了补偿,并办理离职手续,就是离职了,没有义务再给你工资
没有详细明确的规定,参考劳动合同法
申请劳动仲裁
6. 劳动法对辞退员工社保和医保怎样解决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7. 公司没有给员工参加医保社保被辞退可以得到赔偿吗
这就要看你有没有合同了,你有没有合同就不好说话了,你有了合同就依照合同去办事儿就行了就少了很多,麻烦不过这样你也到那个社保中心那儿去问一问看看有没有什么政策。
8. 我是农村户口在工厂上班时买了五险一金现在工厂倒闭医保卡里面的钱会想想想想被冻结吗
不会被冻结了!医保卡里的钱属于你个人的帐户上的钱了,由你自己支配了!
9. 公司怎样赔偿社保医保 具体多少钱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减压阀”,是维系社会和谐的一条重要纽带。然而,湖北随州铁树纺织印染公司1554名退休老人因为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破产后退休职工养老金锐减,不得不经历一连串的集体上访,最终走上民告官之路。
当前,一些地方在发展中将效率优先原则绝对化,造成社会公平缺位,加上劳动保障部门缺少刚性手段,以及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职工对未来权益顾及不到等因素,职工社保权益被架空的现象比较普遍。
“随州社保第一案”敲响警钟
湖北铁树公司曾是随州市最大的国有企业,2002年12月宣告破产。令全厂一千余名退休和内退职工没想到的是,从2003年元月开始,他们的退休金突然减少了109元到156.56元不等,人均减少127元。
铁树公司早在1988年就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破产,退休金何以锐减?退休职工们四处走访才了解到,在企业破产前,铁树公司并不是按照法律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瞒报、少报了缴费基数,其“差额”部分由企业自己支付。企业一破产,就无人支付这部分“差额”了。
每月100多元的退休金对这些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从2003年1月开始,1000多名退休职工不断到相关部门上访。长时间上访没有任何结果,这些老人却熟悉了社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便开始了漫长的“依法维权”之路。
2005年6月21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责令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依法审定1554名退休人员自1996年至2002年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履行责令铁树公司破产清算组补缴相关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政职责。
这起历时两年多、涉案人数1500余人的官司似乎已经一锤定音。然而,记者采访时发现,官司虽已终审,问题却远未解决。退休职工代表说,二审判决已经半年多了,执行却不见动静。
令人更加担忧的是,铁树公司职工社保权益被架空在全国并非个别现象。基层社保工作者说,社会保险政策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以前有许多企业是协议缴费,并没有依法足额缴纳。
资本与民生孰先孰后
记者在调查中看到,企业少报、漏报、欠缴社保费用的现象非常普遍。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天门、荆门、荆州、咸宁、孝感五市的市直企业参保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养老保险参保户数占当地工商登记户数的比例不到10%,最低的只有2%;占税务登记纳税户数的比例不到30%,最低的只有5%。另一方面,伴随国企改组改制力度不断加大,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全省仅养老保险欠缴保费就有45亿元。
虽然许多地方反复强调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基金征缴的紧迫性,但同时又强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要考虑一个地方的实际情况,面对实际问题时往往牺牲社会保险,强调企业发展。有的地方以为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创造“安静日”为由,为部分企业逃避缴纳保险费创造“避风港”,有的地方甚至把不参加社会保险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优惠条件。另一方面,“老板”即资本所有者是社保扩面的阻力之一,由于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本性,“老板”们往往把缴纳社保费当作企业的成本能省则省。
针对以损害职工社保利益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现象,一些基层社保干部提出,在当前体制下,应该将基金征缴作为政府的硬指标,增强考核的刚性。孝感市孝南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唐道文说:“建立和谐社会应该将社会保险作为评价政府政绩的核心指标。”
“围桶战术”凸显法治尴尬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早有强制性规定:1993年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对单位和职工不缴、少缴、拒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劳动保障部制定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对缴费基数与强制性作出规定,并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征收、监督、管理职责。
尽管法律对社会保障早有刚性规定,但是这种刚性还十分脆弱,劳动保障部门对此深感无奈。随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孔祥迎说:“接到法院的判决,我们觉得十分委屈,说我们不作为是不可能的,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来扩大征缴面,提高基金征缴率,但是我们没有强制手段,法律法规与实际运作不能对接。”
事实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加强社会保险的征缴采取了很多措施。唐道文用“围桶战术”来形容他们的工作:通过舆论和典型案件曝光,通过与企业主开联席会议寻求互动平台,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等等,不断给企业施加影响,促使其参保缴费。像孝南区一样,中部地区的基层劳动保障部门普遍都是靠“跑断腿、磨破嘴”的方式来加强征缴。但是,谈到法律刚性,他们都说,不可能刚性执行,也不能刚性执行,只能循序渐进。
因为职能部门的征缴手段过于弱化,造成社保基金缺口不断扩大,基金压力越来越大,这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保险面临的首要难题。据了解,去年湖北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达20亿元左右。基层社保干部呼吁,完善社保体制关键是要完善社保立法与执法体系,以法治精神实现社保体制的刚性。
“饭碗”大于保障的无奈
社保权益得不到真正落实,也有职工自身的原因。一方面,面对目前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社会保险的需求往往让位于就业岗位的需要。本来,企业主不给办社保,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请监察,甚至可以请求法律援助,但是他们却往往保持“沉默”,特别是在新兴的私营企业里。对此,许多职工给记者的回答是:能够找到“饭碗”已属不易,谁还有勇气为今后的保障跟老板“翻脸”呢?
另一方面,与社会保险相比,职工对当前收入的要求更为迫切。目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五项保险的费用合计占到了工资总额的40%左右,全部缴纳许多企业难以承受,对职工当前的收入预期也影响很大。
采访中,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讲了一件事情:一个招商引资的新企业,社保部门已经做通了老板的思想工作,准备参保了,却遭到全厂60多名职工的反对,他们不愿意参加社保,因为他们宁肯领到更多现时的工资。唐道文对记者说,尽管各级政府以开会等形式反复强调参加社保的重要性,但这些工作并没有发挥太大作用,职工参保的积极性还是不高。
综上所述,尽管职工社保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各种困难或阻力,但这项制度必须往前推,因为它是一种保障,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记者 皮曙初 袁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