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单位不给职工交社保怎么办
可以携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到用人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投诉。版
B.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怎么办
可以要求单位补办缴纳。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用人单位逾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罚: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C. 企业不给职工上医疗保险怎么办
1一般来说当企业单位和员工有雇佣关系存在,都需要给员工买职工社保,建立回基答本的医疗和养老保障,还有其他三险。并且是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保缴费,企业缴费进入统筹社保账户,个人缴费进入个人社保账户。当企业员工辞职或者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企业才能合理合法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2现在社保已经并入税务局,对于社保保障制度落实有了更好的监督和了解完善,如果出现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那么在社保支出费用这块,税务局也是可以查到的。对应员工来说,可以跟单位协商参保,解决社保保障问题,如果企业依旧不给买,那就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综上:医保和养老保障是我们社会保障规划的基础,一定要积极参与。
D. 公司没给员工交医社保怎么办
用人单位要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国家所规定的。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内
各类企业(含容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办理社会保险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企业代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地税登记证;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社保卡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E.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还想在这个公司干的话就只能忍着,如果说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的话那就要收集工作证据,像什么工资条,工作牌的都收集起来,然后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去告这个公司,只要去告了就肯定赢的,然后仲裁委会对这个公司做出处罚,还会让这个公司赔偿补偿金和补缴社保。
当一个公司连社保都不愿意为员工购买的话,那这个公司基本上是没有发展前景的,所以可以没有任何留恋的办理离职,但是在离职前一定要把自己在这家公司工作的证据收集好,像过往的工资条还有工作牌和离职单都收好来,等到离职了就把这些都作为证据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委去告这家公司,之后劳动局就会判公司帮你补缴社保的,因为根据我国的《社保法》第七十二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F.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要怎么投诉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保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专》规定:
第十一章属 法律责任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