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保专管员变更申请
持企业公章法人抄章、社保登记证、原经办人身份证(如果没有原经办人身份证,也可以拿法人身份证)、新社保专员身份证、变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到参保社保局办理变更社保专管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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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如何做好社会保障专管员
http://news.idoican.com.cn/kfqbd/html/2009-08/03/content_39427556.htm 你看看这个网址
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矛盾分析及对策建议
过去的几年,我们在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方面,投入了很大精力和财力,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目前所面临的任务很艰巨、矛盾很复杂、困难也很多、急需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一、探索和成效
(一)积极为社会保障筹资。筹资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自1998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三件大事:
一是颁发《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把征缴社会保险费作为筹资的主渠道。
二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预算超收的财力主要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
三是建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并设基金理事会,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积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建立,不仅宣告中国社会保障没有积累的时代已经结束,而且证明中国政府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信心是坚定的,完全有能力兑现社会保障承诺。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富有成效。自2001年7月起,国家在辽宁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辽宁试点涉及内容很多,但最主要的有两项:一是做实个人账户、二是下岗与失业并轨。
做实个人账户涉及到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是缩小个人账户规模。企业缴费不再划入个人养老账户,个人缴费比例一步到位提高到8%,并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二是个账户实帐运营。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账管理,后者由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在一定时期内只能购买国债,三是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缴费超过15年的,每满1年增加一定比例的基础养老金,但最终控制在当地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
可以说,百万职工同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是辽宁试点的重要成果;做实个人账户,是辽宁试点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贡献。
二、矛盾和困难
(一)在职骨干想提早退休。因提前退休造成基金减收多支合计上百亿。
最近几年,在事业单位转制过程中,一些接近退休年龄的骨干人员,担心将来退休时按企业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确定退休待遇,待遇水平下降过多,因而千方百计争取在过渡期内,按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制度办理退休手续。这种情况在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时已经出现,并对医疗机制和学校等事业单位人员产生很大影响。
(二)医疗保险制度的认同程度并不高。
医疗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地其他问题是:其一,对参保职工形成"两头堵":个人既要负担门诊的小病的医疗费用,而且还要负担一定比例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显太重;其二,8%的医疗保险费用中,接近一半(3.8%)流入了个人账户,造成资金沉淀,统筹互济的余地变小,其三,医保制度几乎变成了"富人俱乐部",困难企业和离退休人员多的单位反映参保难。
(三)社会保险费过高几乎压垮企业。如果企业的盈利空间很小,社会保险费用能把全部利润吃掉。这几年,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进展不顺利,究其原因在于社会保险的门槛太高。
(四)企业养老金制度靠财政"输血"。养老基金收不抵支状况越业越严重。为确保养老金发放,各级财政特别是中央财政出资弥补缺口,而且中央财政的投入逐年增加。
三、对策和建议
(一)社会保障的筹资和制度创新要出新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筹资是很重要的方面。但按照目前的筹资渠道,融资潜力已经很小:
--企业缴费比例不能再提高,相反,从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扩大就业考虑,应该设法降低;
--各级财政出资补充社会保障资金,虽然还有一定的余地,但长此以往会增大财政风险;
--减持、变现部分国有资产,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大方向是对的,但在国内证券市场操作,尚需破解许多难题。况且,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具有战略储备的性质,不宜过早提取使用。
这几年,劳动保障部门虽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但至今仍有未被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人群,而且规模还很大,粗略估算约有2.6亿人。这既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创新的宝贵资源,也是社会保障筹资的新渠道。
在尚未被社会保险制度覆盖的人群中,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以外,最主要的是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农民工。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力,我们不能把这类人群再套用城市社会保险制度,而只能对其实行狭义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重点关爱老年人,即政府只负责向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项目要少而精,以养老和医疗两项为宜,其中养老包括老年保障、遗属保障和伤残保障(习惯称之为"老遗残");
--社会保障门槛要很低,社会保障税率控制在15%以内,由雇员和雇主各负担一半。只要按时缴纳社会保障税,且达到一定年限(比如25年甚至更长)在65岁以后都有资格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过去,政府对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并没有做出过社会保障承诺,因而不存在所谓的欠账问题;将来,即便政府做出承诺,也是有限度的,非常谨慎的,况且他们目前大都年轻力壮,政府兑现承诺,是未来20年、30年以后的事情。到那时,政府已经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做大做强,兑现承诺是不成问题的。
如果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按2亿人、每人每月收入按400元估算,社会保障税率暂定为15%,每人每年应缴税720元,全国征税额达1440亿元。此外,今后进城农民工每年都保持一定的增量,即使按450万人测算,每年社会保障税的增量也有30多亿元。每年有1500亿元左右的社会保障税入账,而且要持续20年至30年,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雄厚的财力和足够的时间。
(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制度改革要有新思路。稳定和安抚人心,应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具体设想是:
对于工龄在25年以上、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员,仍执行现行的退休养老办法,在其退休之前不再更改。但按老办法退休,必须在年满60岁之后才能领取养老金,并逐年提高领取年龄(比如从2004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到2014年提高到65岁)。
对于新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新聘用的人员,一律进入新制度。新制度的内容包括两块:一是实行狭义的社会保障计划,同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工一样,按月缴纳社会保障税,到65岁以后领取养老金;二是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由财政(或单位)和个人共同供款,全额计入个人账户,交由专门机构投资运营。
对于工龄在25年以下,年龄在50岁以下的人员,不再像企业养老金制度那样作为"中人"予以特别处理,而是让其自主选择:是按照老办法退休养老,还是同新人一起加入新制度。为鼓励更多的在职人员加入新制度,财政或单位可根据工龄长短,为其个人账户供款,比如为新人的供款比例为工资收入的4%,工龄为20年的可再增加2~3个百分点。具体比例在实施时精算确定。
(三)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改革要有新办法。用较低的费用,让更多的人享受健康保健和医疗服务,是改革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的目标。为此,建议采用分层保障的新办法,具体设想是:
首先,大力发展全科医生或家庭医生,并以家庭为单位竞争选择。全科医生或家庭医生的任务,是做好公共卫生、健康保健和小病医治,经费来源于服务对象的年费和财政部门定额补助。年费标准要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不宜过高(比如100元至200元);财政定额补助根据全科医生所服务的对象数量确定,从一般财政支出中列支。
其次,以大社区为单位,组建各种慢性病俱乐部。俱乐部可设在社区医院或二级医疗机构,鼓励诊断明确的慢性病患者分病种加入俱乐部。俱乐部运转费用来源于三个方面:一是慢性病患者缴纳的年费,费用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力,以每年不超过500元为宜,缴纳年费后,个人不再承担慢性病医疗费用;二是财政定额补助,具体补助额根据慢性病患者数量确定,补助资金从社会保障预算中列支,三是医疗机构和医药生产厂家的科研和药品试验费。
再次,建立重病和大病医疗救助体系。所有用人单位必须为其职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以解决职工在65岁以前患重病和大病的医疗费用来源;同时参加上述狭义社会保障计划,缴纳社会保障税,确保65岁以上老年人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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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请问要是公司的社保专管员要是辞职了怎么办
持企业公章法人章、社保登记证、原经办人身份证(如果没有原经办人身份证,也可以拿法人身份证)、新社保专员身份证、变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到参保社保局办理变更社保专管员手续。
社会保险专管员是在社保局的业务指导下,从事社会保险业务的人员。
社保专管员负责以下工作:
(1) 负责向本单位员工宣传、解释社会保险知识;
(2) 负责保管社会保险有关证件、文件和资料等,保证其完整性和连续性;
(3) 负责及时、准确地记录职工收入台帐;
(4) 负责办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变更、补办和注销手续。负责《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年审、使用;
(5) 负责办理本单位参保人员的各类卡、证等;
(6) 负责每年进行一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申报和缴费基数公示
(7) 负责在每月缴费前填写《参保人员的增减变动表》,并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手续;
(8)每月按时申报缴费,并将保存好相关资料;
(9) 负责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出、转入手续等。
(3)社保专管员工作计划扩展阅读: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
(1)缴费险种不同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缴费比例不同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分别缴纳的,一般企业占大头(全国各地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缴费比例为:
1. 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9% ,个人缴纳8%
2. 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8% ,个人缴纳0.2%
3. 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10% ,个人缴纳2%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全部由企业缴纳。而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则需要全部由个人负担了。
企业如何为员工办理社保
(1)社保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2)增减员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
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社保缴费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Ⅳ 对马鞍山社保的认识和基层社保专管员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16号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已于2003年2月9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颁布,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左己
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稽核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和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的核查。
第三条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具体承办社会保险稽核工作。
第四条 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 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和财会、审计专业知识;
(三) 熟悉社会保险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具备开展稽核工作的相应资格。
第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稽核人员开展稽核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稽核单位提供用人情况、工资收入情况、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缴费数据和相关帐册、会计凭证等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二)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资料,对被稽核对象的参保情况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询问;
(三)要求被稽核对象提供与稽核事项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 社会保险稽核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办理稽核事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保守被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
(三)为举报人保密。
第七条 社会保险稽核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
(一)与被稽核单位负责人或者被稽核个人之间有亲属关系的;
(二)与被稽核单位或者稽核事项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三)与被稽核单位或者稽核事项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稽核公正实施的。
被稽核对象有权以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申请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回避。
稽核人员的回避,由其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负责人决定。对稽核人员的回避做出决定前,稽核人员不得停止实施稽核。
第八条 社会保险稽核采取日常稽核、重点稽核和举报稽核等方式进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制定日常稽核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定期实施日常稽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特定的对象和内容应当进行重点稽核。
对于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进行稽核。
第九条 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稽核内容包括:
(一)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二)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
(四)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
第十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按照下列程序实施稽核:v (一)提前3日将进行稽核的有关内容、要求、方法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事项通知被稽核对象,特殊情况下的稽核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二)应有两名以上稽核人员共同进行,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并向被稽核对象说明身份;
(三)对稽核情况应做笔录,笔录应当由稽核人员和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名或盖章,被稽核单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签名或盖章的,应注明拒签原因;
(四)对于经稽核未发现违反法规行为的被稽核对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稽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其稽核结果;
(五)发现被稽核对象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违反法规行为,要据实写出稽核意见书,并在稽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被稽核对象。被稽核对象应在限定时间内予以改正。
第十一条 被稽核对象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被稽核对象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迟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请处理事项的结果及时通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对参保个人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情况进行核查,发现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他人继续领取待遇或以其他形式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停止待遇的支付并责令退还;拒不退还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并可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在稽核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 4月1日起施行。 http://www..com/s?wd=%C2%ED%B0%B0%C9%BD%C9%E7%B1%A3%BE%D6&rsp=5&oq=%C2%ED%C0%D5%C9%BD%C9%E7%B1%A3%CD%F8&fniy你也可以看看这个网址
Ⅳ 医保专管员年度个人总结
社保局指专门指定哪些单位或者办理医保业务员
单位专门单位员办理医保工作员
Ⅵ 社会保险专管员证明怎么写啊
证明 ***(身份证号*****)为我公司社会保险专管员。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日期***
Ⅶ 杭州市社保专管员设置或变更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持企业公章法人章、社保登记证、原经办人身份证(如果没有原经办人身份证,也可以拿法人身份证)、新社保专员身份证、变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到参保社保局办理变更社保专管员手续。
Ⅷ 请大家帮下忙,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专员的年终工作总结、下年度工作计划该怎么写
要不你去中华代笔网看看吧,希望能帮到你
Ⅸ 急求答案,什么是社会保险专管员
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社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的专门机构负责实施、面向劳动者建立、通过向劳动者及其雇主筹措资金建立专项基金,以保证在劳动者失去劳动收入后获得一定程度的收入补偿的制度。
中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等)、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专管员就是具体操作社会保险的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