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为员工购买社保是否有年龄限制
有,年满16周岁,而且不大于60岁。
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预防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作为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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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有以下:
1、养老保险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2、医疗保险
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工伤保险
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
4、失业保险
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
5、生育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
② 公司可以帮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社保未交满15年的员工继续交社保知道交满15年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用工单位不需要为职工再继续缴纳任何费用 。所以想补缴的话,是你个人继续补缴。
如果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满15年,需要补缴。补缴有2种方法,一种是一次性缴到15年,即可享受退休待遇。另一种是按月缴,待到满15年之后再享受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劳动关系解除。所以,用人单位不违法。由于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自然终止,非用人单位责任,按照法律规定,不用支付劳动者补偿费用。养老保险没有缴满15年,只能自己以个人身份继续参保,直至缴满15年后可以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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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③ 公司跟员工交社保有年龄限制么
五十岁是可以购买养老保险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回》第二条答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
④ 单位未缴养老保险员工到退休年龄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一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同时,依据江苏省高院、省仲裁委《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 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
且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实不能补缴或者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自该用人单位依法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之日起,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未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照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赔偿。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
用人单位应按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以当地最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缴费基准,并按其应当缴费年限确定养老金数额,按月支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并随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调整而调整。”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时,社保缴费机构明确无法补缴,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办理退休手续的,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上述规定的标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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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七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属于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解除服务协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有执业资格的,依法吊销其执业资格。
⑤ 年龄到了五十五岁企业可以不给员工买社保
如果说自己到了50岁,但是自己的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没有达到15周年,那么这种情况很明显是不能够直接办理退休的,所以说必须要继续参保,基本养老保险达到15周年以上才能够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当然你已经到了50岁,实际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那么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他们这个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
所以说一旦你的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以后,那么就意味着你所在的工作单位是没有责任和义务,再给你承担相应的社保交费了,所以说你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你停止缴纳社保费用也是合情合理的,因为您已经解除了这个劳动合同关系。
那么这种情况,如果说你的这个个人社保出现了一个中断的缴费年限,实际上你是可以选择补交这部分中断的缴费年限呢,如果将这个中断的缴费年限补交完成以后,那么就会形成一个连续的缴费年限,如果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话,那么也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但是如果你没有中断的缴费年限,是因为自己开立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较晚造成的这样一个情况,那么实际上就不能够补交这个养老保险了,你只能够选择延迟退休,逐年缴费,直到自己的累积养老保险达到15周年才可以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
所以说自己到了50岁,如果企业还是需要继续录用你的话,那么你还可以在原企业单位继续工作,虽然企业单位不给你交社保了,但是对于你来说是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你有了这份稳定的收入,那么一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时候,相对来说经济压力会比较小。
但是如果你原有的工作单位不愿意继续录用你,那也就是说和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以后,除了不给你交社保,还不愿意继续录用你,那么这样的话,你就造成了一个失业,但是这种事也是属于正常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所以说你是享受不到这个失业金待遇的,而且过了法定退休年龄自己以灵活就业的形式来缴纳个人社保,连这个社保补贴待遇也是享受不到的,所以说对于你来说经济上可能会有些困难,但是没有办法,无论如何一定要保证自己的这个累积养老保险达到15周年以上,才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⑥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用工单位是否可以不给缴纳社会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和企业的劳动合同自然解除,企业不再给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二十一条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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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⑦ 企业为员工上养老保险,对年龄有没有限制,是大于多少岁不给上保险的 有没有这个说法
国家现行的养老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企业必须依法为其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只要是合法的,只要职工在退休年龄以下的,企业都必须投保,是没有具体的年龄限制的。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城镇单位就业取得劳动收入的,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和职工未缴纳的,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予以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⑧ 企业辞退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社保才买了1年时间),是否需要给员工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原则上不必做任何补偿。补偿金的原本意义在于要企业不要解雇老员工,一直雇佣他们到退休年龄,如果员工被雇佣到达退休年龄,就不必支付补偿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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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⑨ 企业职工买社保有年龄限制吗
《中华人民共抄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至少要在退休年龄前交费满15年,所以,最大参保年龄女不能超过40岁,男不能超过45岁(因为法定退休年龄,女最晚55岁,男是60岁),超龄了,是否还可以参保,那么就需要咨询下当地社保了,看看有没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