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平安公司上班有社保吗
保险公司上班一般是不会为其购买社保的,也不用坐班制度,但如果是公司管理层要求其购买社保应该也是可以购买的
2. 中国平安售后算是内勤么买社保么
平安内勤不买社保抄?这话完全袭扯淡。
所有内勤都是公司正式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怎么可能会违反劳动法不上社保?平安又不是那种小企业,树大招风,要是敢不给员工社保早就被点了。
所谓的售后很多时候是平安外勤团队的外勤代理人(主任、经理、总监职级那也是代理人,签的不是劳动合同,是代理人合同的都是代理人。)自行招聘的时候忽悠人的一种手段而已。
另外少数是收展部门在招人,负责的是续期客户收缴保费与续期客户拓展(这种的也分为有社保和无社保的两种)
别听他们忽悠。所谓"商业保险的福利"会比社保好完全扯淡,门诊报么?离职退休了还有么?
记住了没有社保的一定是外勤代理人。
内勤一定有社保。
有社保不一定是内勤,个别外勤职位也有的如银保、团险的客户经理,有些续期收展职位,有经代渠道的公司的经代客户经理等。
简单的说外勤就是负责业务、销售的。
内勤是负责后援支持的。
3. 平安保险公司的正式员工享受的是社保还是平安保险公司自己公司的产品
你说的平安员工,其实准确的讲是叫保险代理人,他们与保险公司签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所以保险公司不会给代理人上社会保险,而只用自己公司的商业团体保险,算是给代理人额外的福利。
4. 平安保险跟公司交的五险一金会有冲突吗
保险公司的商业保险和社保是不冲突的,一个属于商业保险,一个属于社版会保障性保险。
根据《中权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4)青岛平安正式员工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5. 为什么别人都说中国平安是不给员工买社保的,是真的吗
保险公司与其营销员签订的只是一种代理合同,即他们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不存在雇用关系,那当然也就不存在与劳动法相冲突的问题了
6. 中国平安员工非正常离职后社保会不会转出
非正常离职,那么必须会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然后补缴公司给你缴纳的社保费用,公司才会给你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的。
7. 平安保险员工购买社保吗
正式员工有。代理人没有
8. 平安保险公司给业务员交社保吗
在我国,保险公司与业务员的关系,并不是雇用关系,而是代理关系。业务员进入保险公司时,签定的也不是劳动合同,而是代理合同,保险公司与业务员只是合作关系。
所以他们也就避开了帮你们买社保的责任。当然,他们有帮业务员买自己公司的意外保险的,高级别的业务员、主任和经理,保障有所不同,所购买的商业保险也有所区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8)青岛平安正式员工社保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二条
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9. 在中国平安上班,已签了劳动合同,单位为什么不缴社保
在中国平安上班,已签了劳动合同,单位不缴社保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缴纳,若单位不缴纳,劳动者可以反馈的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
劳动者也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10. 你好,我们在平安保险上班应该给交社保对吗
我的回答可能会让你失望,平安保险是不给员工缴社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