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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社保年检

发布时间:2021-01-03 07:27:43

㈠ 小公司如何过社保年审

社保年审是必须办理的,不能不办理,否则你公司会被罚款的。工资回单或工资台帐,人员名单答,都要的啊。没交社保是违法的啊,告诉你老板,赶紧办理补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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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新开企业的社会保险如何办理要年审的吗

参保登记地点: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局
用人单位办理参保登记需提交以下专材料:
1、《社会属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
2、《工商登记执照》、《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在职职工增减情况申报表》;
5、增加人员的应提供《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新增人员信息采集表》;
6、员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7、员工与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证明。

㈢ 网上如何办理社保年检

各地区的生存认证的办法和时间有一定差异,可以电话咨询社保服务电话:12333。
一、回认证对象:凡答已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参保企业离退休及个体退休人员均属于认证对象。
二、认证时间: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有的省市规定退休者生日当月进行认证,可顺延2月。)

㈣ 可以办个公司给家人交社保可以吗要年检注意什么

没有必要这么做。
给家人上社保可以到家人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缴纳。这样缴纳花钱最少。
实在不行可以挂靠到朋友的公司或者找代理公司缴纳。
自己办公司,开办费、年检费、会计费等费用足够你缴一个人的社保了。

社保单位年审怎么办理

每年社保的年审时段一般是每年的9-12月份,由于各地社保年检的时间不尽相同,你可专以咨询你们当地的社会属保障局相关部门。
一、社保年审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社会保险登记证-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年检表-社保部门审核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年检签章。
二、新开户单位: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申报表、增员表(另附:工商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审核并输入单位信息【医保参保表(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签章】-签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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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年检没有通过,会有什么后果

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版按日加收万分之权五的滞纳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6)企业办理社保年检扩展阅读

欠缴社保费行为将受到严格的法治约束。各地频现的“强制执行案”自会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同时表明,企业欠缴社保金已成社会沉疴,到了非下重药出重拳不可的时候。

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的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保证市场经济体制稳定、健康运行的重要制度保障,也是维护老有所养社会稳定的基石。

可养老保险体系能否最大限度地发挥保障功能,基本前提是保费能否按时、足额收缴。然而,部分企业长期欠缴养老保险费现象,已成养老保险体制建设亟待破解的一大难题。

㈦ 社保单位年审怎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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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沈阳市2007年企业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行为,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第259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第1号令)和《沈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方案》(沈社办发[2007]6号),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全市应参加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各项基础信息年度审验认证工作。为将本次年审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年审范围凡纳入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范围的已参保和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在本次社会保险年审范围之内(含有临时用工的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已参保的进行年审,未参保的在办理新参保登记的同时进行年审。二、年审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8月1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养老中心)、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外网发布年审通告。市养老中心和市地税局在各自的办事(税)大厅张贴年审通告,告知年审单位须携带的资料,发放《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年审单位也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等年审资料,做好年审的各项准备工作。下载网址:http//或http//)。各区县(市)政府做好本地区的社会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积极配合本次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做好公益性宣传,在本社区内张贴宣传标语、年审通告。第二阶段自查准备阶段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各参加年审的单位对本单位参保信息进行自行核对和缴费情况进行自查。1、已参保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参保基础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未签劳动合同的,要在年审以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险种参保手续;要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一致,如不一致要在2007年8月31日前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自查中发现有漏缴工资基数和欠费的,要到地税部门及时办理补缴。凡在2007年9月1日前补缴欠费和自查补缴漏缴款的,可不加收滞纳金。2、年审通告下发以后,未参保的单位要在年审期内及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3、各参保单位在基础信息核对和自查工作完成以后,尤其是在参加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信息核对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方可填写《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并到所在区、县(市)养老分中心办理年审。4、用人单位办理年审时须携带的要件(1)工资手册;(2)七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3)七月份职工花名册(包括电子信息盘);(4)地税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表》;有欠费的还要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①资产负债表(年审前一个月);②现金流量表(年审前一个月);③2006年所得税汇算报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实行所得税查实征收的企业)。第三阶段年审和稽核阶段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各区、县(市)养老分中心正式受理参保单位年审工作。同时由市社保领导小组组织抽调劳动保障、地税、审计、财政、工商等部门组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联合执法队,对百人以上的参保用人单位的年审情况进行联合稽核。对瞒报、少报缴费工资总额、参保人数,恶意欠缴和偷逃养老保险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0日,对年审工作进行总结。三、年审的方式、内容和程序本次年审的方式采取以养老保险为主,养老与医疗参保信息联动的方式进行。年审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审验用人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及职工参保人数是否与计算机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有漏项、不符的内容要及时更正;二是重点审验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进行调整(政策另有规定除外)。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首先将年审单位提供的各项年审资料认真核对,查看年审资料是否齐全,凡是提供年审资料不齐全的,要求年审单位补齐资料,否则不予年审。2、将年审单位的参保信息(包括参保人员的明细资料)与系统中的参保单位基础信息、人员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凡是发现错误信息,应由年审单位认定,说明原因,及时将错误信息修改正确。对于已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年审单位,养老中心要与医保中心的参保人员数据相衔接,年审工作人员输入单位编码后,系统自动提示参保人员差异。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大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督促参保单位将漏保人员及时补录。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小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通知年审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加变动,信息一致后再来进行年审。对医保中心一户参保,参加养老保险为多户参保的单位,必须由单位写出证明材料,按照一个税务登记对应一户的原则调整过来,再进行年审。3、年审工作开始后,养老中心、地税局、医保中心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医保中心负责每月及时提供核定的缴费信息,地税局负责提供并督促只申报税不申报养老、医保费的企业及时到养老中心、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养老中心负责将年审完的信息每十天按《养老中心与地税交接单》反馈给市地税局,以确保年审完的单位次月起按年审后的参保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分中心负责将各年审单位上报的《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及欠费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移交给对应的地税分局。四、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单位的处理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2、年审日期截止后市养老中心将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转给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对其用工状况进行重点监察,视相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3、养老中心负责按期将已年审完的单位信息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反馈给税务部门。年审截止期以后,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税务部门在其申领发票时,要督促其先到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对拒不办理参保登记和年审的,税务部门可暂缓售发票,暂停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4、市、区、县(市)医保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核定时,督促其要先到养老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否则将暂缓办理该单位缴费核定。5、养老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将暂缓办理该单位各种人员变动手续;暂缓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直至该单位参加年审。6、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中心要将欠费企业名单全部报给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沈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方案》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五、几点要求1、年审工作是加强企业参保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年审总体指导原则是:覆盖面要全,年审环节要细,掌握政策要严,年审效果要突出。通过年审进一步提高单位信息的准确度,努力做到统一基础信息、统一参保人数、规范工作流程。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合理安排人员,使年审工作顺利实施。2、把年审工作与日常业务结合起来,通过年审将企业的基础信息、登记信息核准补录齐全。重点检查业务系统中企业信息与《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是否一致;企业职工人数与参保人数是否一致,杜绝少缴、瞒缴现象的发生。表中所涉及的医疗、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要与参保信息库人数相一致后,方可加盖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审验章。3、各单位要做好年审企业的资料留存、装订、登记、统计工作。此项工作的进度、质量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㈧ 社保年审需要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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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社保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及劳务人员名册(有劳务协议单位);
4、〈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分支机构)。
二、备检资料
1、“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
2、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3、《XX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4、《XX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和《XX市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招用流动人员);
5、《就业许可证明》(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
6、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
7、本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保);
8、离休证或身分证(聘用离休人员);
9、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10、综合计算工时审核表和不定施工时审核表(综合计时或不按时工作制的单位);
11、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如是残疾职员);
12、《劳动力中介许可证》(职业介绍机构);
13、《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
2017年社保年检通知
一、范围:2016年12月31日前参加郑州市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
二、时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6月9日
三、要求:
1、参保单位五险齐全,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前无欠费,同一参保单位只存在一个单位编号。
2、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参保险种、参保人数一致,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无误。
四、流程:
1、参保企业登录《郑州社保客户端系统》,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2、通过微信预约,按照预约的地点和时间到社会保险九个分局的经办窗口办理。

㈨ 企业社保账户年审都需要什么呢

要办理年检的。社保证上有说明,一般在每年5-6月
1、公章
2、最近一个月的社保核定单。
3、社保证原件。
以上按当地行政审批为准。
一般来说,社保年检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哪办理就在哪办理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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