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收到社保稳岗补贴,怎么入账
1、收到社保局划拨的稳岗补贴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稳岗补贴
2、发生社保专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缴纳属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帐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编制格式
第一:应是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第二:贷方记账符号、账户、金额都要比借方退后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贷方在右。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② 企业收到社保部门拨付的稳岗费补贴企业所得税需要确认收入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回》(财税〔答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因此,企业收到社保部门拨付的稳岗费补贴如果同时符合上述文件第一条的三项条件则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③ 请问:建筑施工企业收到行业主管部门拨付的建筑企业劳保金返还款项,如何做账务处理
缴纳时:借:其他应收款——建筑企业劳保金 贷:银行存款返还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建筑企业劳保金
④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新标准有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吗
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新标准有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施工企业支付
1、实施时间:
从2019年1月1日起。
2、主要实施内容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停止代收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停止使用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养老保障金专用票据;
新开工项目的社会保险费用由建设单位直接向建筑企业按固定比例支付,社会保险费用应足额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3、未缴纳处理办法
在2019年1月1日之前,建筑企业采用分期缴纳养老保障金的工程施工项目,未缴纳的部分将不再收取,建设单位将根据工程项目进度直接向建筑企业支付未缴纳的部分。
如果是在2019年1月1日之前代收但尚未拨付或尚未完成拨付,项目现场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应按照现行规定和标准一次性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
4、施工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对方案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应当按照公告,核算后签订补充合同,并将施工单位的付款期限和付款责任和金额等明确到施工企业;明确施工企业履行施工合同的责任,不履行施工合同的其他原因等,根据项目完工数量,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应比例归还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应当通过补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和城建部门办理施工企业的养老保障金拨付手续,上述工作应于2019年5月31日前完成。
5、各级主管部门
地方住房和城建部门、财政部门需要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建设企业养老保险收入户、支出户、经费户的撤销清理以及财政票据核销、销毁工作。
建设企业养老保障金账户余额资金由市住房和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支持行业发展的原则进行处理。
以上就是山东省颁布的关于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的相关内容,建筑资质改革还在不断进行,企业需要顺应发展要求。
⑤ 公司收到职工交来的社保金怎么做分录
公司收到职工交来的社保金做分录应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职工交来的是现金:
借:现金
借:管理费用--社保费(红字)
2、有部分员工是在工资里面扣的:
借:管理费用——工资
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
贷:银行存款
⑥ 企业收到的“建筑企业劳动保障金”,该如何做账
1、企业收到的“建筑企业劳动保障金”,
①如果收到的款项要归还给建设内单位,做账方法是: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某某建设单位
②如果双方和建设单位商量好了从工程款里扣除,做账方法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某某建设单位
2、“建筑业劳动保障金”,是为防止工程建设企业拖欠其务工人员的工资,由建设单位或企业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一定比例提取,并存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银行专户的资金.工程竣工验收前十日,施工企业没有拖欠或无故克扣务工人员工资的,在工资保障金有效期满后.其缴纳的工资保障金返还。
⑦ 建筑安装企业收到的拨付劳保费怎么处理
根据规定,建安工程劳保费是施工企业为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建立社会保回障的专项费用,是工程造答价的组成部分。这项费用实行统一预算计取标准、统一向建设单位收取、统一向施工企业调剂拨付,是建安工程劳保费计取办法本身的一种完善,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平等竞争机制,防止工程投资流失,确保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劳保费来源,促进社会养老统筹和保障制度建立的一种积极有效的改革措施。这是一种专项费用,使用范围包括:按规定支付离退休职工和下岗职工的各项补贴,含提取离退休职工的的各项费用;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还包括企业按规定为职工交纳给社会统筹部门的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待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程意外伤害保险费,职工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安全教育培训)等,以及按规定应在劳保费用中开支的其它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