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社保转出后,还可以算上海的缴费年限吗
你的上海社保转出后,现在还在上海的社保进行缴费,你可以将原来转出的保险再转回。
2. 上海2020年社保缴纳基数调整什么时候,原先4月调整由于疫情推后3个月,7月份调整
上海市2020年的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日期是从2020年的7月1日起开始调整的,即从2020年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参考水平调整至9339元/月,对应社保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017元/月。该调整后的缴费参保基数适用时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另外按照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社保减负政策的要求以及结合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的下限标准,即4927元/月。
(2)上海延长社保费缴费期限扩展阅读:
2020年上海市社保阶段性减免政策:
1、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6月底。
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2020年度(指社会保险缴费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执行2019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4、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3. 上海社保缴纳时间规定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报,月初进行缴费,月中进行扣费。要缴费的话要在15号之前去缴。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八条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4. 如何查询上海社保缴费年限
每月的25日至下月5日,社保中心办理社保结转事宜。4月份的社保在5月6日至24日交,到专6月份才属能查到。
查询步骤:
1、打开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12333sh.gov.cn/;
2、点击“网上办事”->“个人办事”。
3、点击“个人账户查询”。
4、点击“在线受理”,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在社保中心预留的密码,若未在社保中心预留过密码,则不能在网上进行查询社保缴费记录。
5、点击“查询”查看个人缴费记录。
6、点击左侧菜单栏中“城保养老保险权益单”,查看权益记录。
7、通过以上步骤即可轻轻松松查看上海社保的缴费记录,将缴费记录与权益记录打印出来,加上所在单位的公章,即可具有与社保中打印的社保记录同样的作用。更多关于社保问题建议找亿蜂平台找专业的企业进行咨询
5. 上海社保每月几号缴费
上海社保是月底做申报,月初进行缴费,月中进行扣费。你要缴费的话要在15号之前去缴。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第八条 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申请缓缴的条件)
缴费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按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同意,可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一)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进入破产程序的;
(二)停产、连续亏损一年以上,或者濒临破产的;
(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情形。
(5)上海延长社保费缴费期限扩展阅读
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告知)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将缴费单位的违规行为以及由此侵害缴费个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告知缴费单位的工会组织或者缴费个人。市劳动保障局有权将缴费单位的违规行为及由此侵害缴费个人合法权益的情况,告知缴费单位上级工会和市总工会;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向社会进行公开告示。
第二十七条 (滞纳金)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二十八条 (对欠缴单位的处理)
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催缴;当月内仍不缴纳的,从次月起移送劳动监察机构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举报)
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社会保险费征缴中的违规行为,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劳动监察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并按规定处理。
劳动监察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参考来源:网络-上海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实施办法
6. 如何查询上海社保缴费年限
可去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6)上海延长社保费缴费期限扩展阅读: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7. 上海单位社保缴费2月份会延期吗
不会,因银行系统大多于2月3日起开始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又是上个月申报,本月扣款的,扣款日期仍在2月10日左右
8. 缴费超过上海社保最晚缴纳期限 有什么影响对企业
逾期缴费会有滞纳金。对企业信誉这块也会有影响,影响到企业上市,企业一些项目的招标之类的。
社保滞纳金计算:
2011年6月30日前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2011年7月1日起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以每月应缴纳的社保费金额计算。 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前(不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2011年6月30日-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千分之二+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2011年7月1日+1)*万分之五; 帐目所属期: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费款 公式:滞纳金=应缴费款*(滞纳金加收日期止-滞纳金加收日期起+1)*万分之五。
9. 关于上海居转户社保缴纳年限问题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
第五条(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沪人社力发(2009)23号
一、关于申办条件
(一)办法第五条第(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二)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10. 缴费超过上海社保最晚缴纳期限 有什么影响对企业
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及外省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个人最少缴纳2815x11%=310元;
本市农村户版籍人员,个人最少缴纳权2815x10%=281.5元;
外来从业人员,农村户籍,按照过渡期政策缴纳,个人缴纳2346x9%=21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