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为员工买社保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吗
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需要提供劳动合同。
缴纳社会版保险,需要携带需要缴纳社保人员的名册权及需要参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照片、劳动合同、增员表等;携带以上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纳社保手续,然后缴费,之后按月缴纳社保即可;
关于社会保险的其余问题,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
⑵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社保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
携带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可在窗口领取需加盖单位公章);
5、代为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6、参保员工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7、当地的《社会保险人员变动申请表》填写并单位盖章;
8、当地要求的其他资料,如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花名册。
(2)公司交社保需要员工合同原件吗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通过的,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变更、注销登记的,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机关批准变(或宣布)变更证明,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审核通过后,重新核发或缴销《社会保险登记证》。
公司缴纳社保规定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工之日满1个月的次日起。
⑶ 单位给员工补交社保一定需要劳动合同吗
1.
劳动者的单方解除
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42条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等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解除与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并没有劳动者的解除权,也就是说如果三期女职工自己辞职的话,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2.
协议解除
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也没有禁止用人单位与三期职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企业的单方解除
如果三期女职工发生了《劳动合同法》第39条所规定的情形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受《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限制,直接与该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终止的两种情形
一般来说,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亦不得终止,但是在两种情况下有终止的可能性,一是用人单位如果出现被行政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决定提前解散、破产的,那么,由于用工主体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劳动合同自然就无法继续履行了,此时,用人单位在关闭或解散之前可以与三期女职工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实务上,也应该给予经济补偿金(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下对于三期女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与普通职工的标准并无不同,但是,很多企业考虑到三期女职工的特别境遇,往往也会多给予一些经济补偿金,笔者也特别赞同这种以人为本的操作方法)。另外一种则是三期女职工如果发生劳动合同期满该如何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45条之规定,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应该顺延至三期的情形消失时为止。所以,虽然不可以立即终止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但一旦三期情形消失,比如哺乳期满后,劳动合同可以立即终止。
⑷ 公司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要劳动合同备案并且缴纳社保吗
您好!
1、这要看您公司和员工签的合同是个人合同,还是集体合同。
如果是集体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如果不备案,则不会生效,因此集体合同必须备案。
如果是个人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也就是只要合同条款合法,经过签字或盖章就能生效。去备案是非强制性的,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劳动合同备案属于属地管理,有些地方的劳动局是有要求的,您最好向当地劳动局咨询一下。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公司一方缴纳社保是义务,因此必须要缴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⑸ 办理社保需要劳动合同吗
办理社保不需要劳动合同。具体流程和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用人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新成立的企业开社保账户,需要携带具有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及公章,到单位注册或经营所在地的区社保中心办理。
也可以用法人一证通在网上自行办理开户登记。尚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先到工商登记机关申请换发。
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3、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4、缴费单位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5)公司交社保需要员工合同原件吗扩展阅读
办理社保后,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保卡需要携带的材料:
1、单位领取社保卡需携带:
(1)加盖公章以及负责人签字或盖印的单位责任书;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个人申请办理的社保卡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2)代办人和持卡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代领的需携带);
(3)持卡人签名的委托书领取。(代领的需携带)。
参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参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⑹ 我公司如果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就必须要劳动合同备案吗 并且缴纳社保吗
您好!
1、这要看您公司和员工签的合同是个人合同,还是集专体合同。
如果是集体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属四条: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如果不备案,则不会生效,因此集体合同必须备案。
如果是个人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也就是只要合同条款合法,经过签字或盖章就能生效。去备案是非强制性的,是否备案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是,劳动合同备案属于属地管理,有些地方的劳动局是有要求的,您最好向当地劳动局咨询一下。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签了劳动合同之后,公司一方缴纳社保是义务,因此必须要缴纳。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⑺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给其缴纳社保
一定要给员工缴纳社保。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四条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五十八条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不积极履行的,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所以,即使说现在没签劳动合同,但至少已经成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有了这点那么公司那边不能推卸员工缴纳社保的责任。
(7)公司交社保需要员工合同原件吗扩展阅读:
用人单位违背劳动法律的规定,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是违法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社保机构对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
①社保机构有权对不办理社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及负责人直接罚款。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2)社保机构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有权直接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二、社保征收机构对未缴或欠缴用人单位的强制措施。
⑻ 公司给员工购买社保需要带上员工签定合同吗
1、单位应该在注册后一个月内到所在区社保局办理社保登记证. 这是单位在社版保的"户口". (带营权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公章)
2、 办好社保登记证后,你在社保局就知道应该怎样给单位员工办理社保手续了,他们的工作人员会按不同的社保项给你各种表格.回来后向劳资索要填报数据.
3、 如果有的员工以前在别的单位有社保,你要向社保局索要社保转移单,以便使员工原有社保转移到你单位.
4、缴纳社保不能挑着上,必须(也只能)五险全缴.
缴费金额按工资总额算,大约为公司缴纳工资总额的34%, 个人缴纳个人收入的11%.(既如果个人月收入4000元的话,约缴纳450元)各地也许略有区别,但不会差很多.
⑼ 公司要给员工购买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给员工办理社保需要准备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托收社保费的开户银行印鉴卡及复印件或开户银行证明;
5,首次参保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6,属新招调入员工(含复、退、转业军人或毕业分配)首次参保,须提供市(区)有调入权限部门批准的调令(军队转业干部行政介绍信),或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或招工审批表的复印件(验原件);随迁入户的须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7,首次参保员工,每人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回执,用于制作《劳动保障卡》。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是指报告期内己在统筹范围内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的各类单位。即使是非独立法人单位,如分支机构和办事处,也是可以办理社保登记开户的。实际办理中需要上级授权委托书。
常见的参保单位有:内资企业;内资企业分支或办事处;个人独资企业;外商独资、港澳台、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港澳台、中外合资企业分支或办事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等。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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