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个人自己交该怎么交
1、以个人身份参保抄缴袭费的前提是在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非本地户口不能办理参保手续;
2、在京工作已经十多年,只能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不能以个人身份参保;
3、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城市是你参保缴费城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外地居住,也要回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
4、你理解的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正在逐步向省级统筹层次过渡,不久的将来,实现全国层次统筹,指日可待。
2. 社保可以由员工个人缴纳吗
可以。
具体流程如下:
1、可以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上社保(养老+医疗);
2、参保条件:城镇户口或农转非户口;
3、办理地点: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
4、所需基本资料:户口本、身份证和复印件,2张1寸照片;
5、缴费标准:以上一年本地社平工资为基础,养老缴费比例是20%,医疗约9%,目前尚有80%和100%两档可以选择。
(2)单位员工各人各自交社保扩展阅读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
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3. 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会计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分别怎么入账
社保应先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账务处理如下:
单位部分:借:管理费用—社会保险(单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单位)
个人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个人)
银行扣缴: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单位)
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各项保险(个人)
贷:银行存款
如何计算保费: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基数
社保的缴费基数,是指企业或者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费率,就是企业或者个人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金额。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2. 缴费比例
缴费比例,即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费率。我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的征缴费率并未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对不同的社会保险险种,我们实行不同的征缴比例。
4. 员工由于个人原因长期不上班,公司给交社保吗
职工与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但长期不上班,单位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保。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未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员工也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5. 所有的企业单位都要为员工个人交社保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6. 员工离职,单位仍为其缴纳社保,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部分均有此员工自己负担,会计怎么做账
单位的社保、公积金都使用其他应付款科目。
发放时扣缴个人部分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等 (实发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个人代扣部分)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个人代扣部分)
计提时的分录也是计入其他应付款
借: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应发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单位缴纳的社保)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这样,单位缴纳的与个人缴纳的,都在“其他应付款-社保”和“其他应付款-公积金”科目,缴纳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上面回答是基于这个正确分录基础上的,你不要把“其他应付款”理解为企业的欠款。
再回到你上面的问题,你代离职人员交社保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 (单位员工的)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单位员工的)
其他应收款-*** (代离职人员交的)
贷:银行存款 (社保中心的扣款总数)
7. 单位为员工交社保,在发放工资时将社保个人承担部分扣除,会计分录怎么做
我来回答此问题。单位在确认员工的劳动报酬时,按照岗位不同计提职工薪酬时: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开发间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下的工资明细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同样,按照岗位不同计提职工社会保险费时: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开发间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下的社会保险费明细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具体按五个险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职工个人为自已承担的部分,若工资为预付性质的,通过“其他应收款”,若工资为后付性质的,通过“其他应付款”;确认应付职工住房公积金时,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在建工程,开发间接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下的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住房公积金;发放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工资,贷: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会保险费,贷: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贷:银行存款;缴纳本期的社会保险费为: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社会保险费(具体按五个险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会保险费,贷:银行存款;缴纳本期的住房公积金: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住房公积金、其他应收款(或其他应付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银行存款。
8. 单位给员工交社保能看到个人用户的哪些信息
这些信息都在社保中心的数据库里,单位人事帮你办理社保业务时还是可以查询到的。
9. 告诉我怎么计算社保中个人和单位各交多少
缴费基数是按照当地上一年度最低社平工资来决定的,最低不能低于社平工资的60%。一般企专业都按照最低标准执行属。
举例说明,如果社平工资45000元/年,则缴费基数=45000/12*60%=2250元。
然后按照此标准乘以企业和员工各自负担的比例即可。
公司给员工缴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0%,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7.5%,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1%;
生育保险由企业自己缴纳,企业缴纳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