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公司欠社保的追讨补交
从法律的角度讲,没有公司逃匿这个说法。
用人单位变更办公地址,应该到工商部门注册变更登记备案,如果私自变更,其行为是违法的。
现在,你可以到用人单位注册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
⑵ 请问如何追讨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赔偿金呢
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打电话投诉。他们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逾期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劳动仲裁(不收费,不请律师)。在仲裁过程中,你可以尽可能多地收集一些相关的证据,这对裁决是有益的。
没有证据也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的主要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并责令用人单位出示相关证据。
(2)企业追讨医社保欠款通知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⑶ 关于公司欠社保的追讨补交
属于公司逃逸范围,公司逃逸属于公司所有员工都是有法律责任的,或则说提出逃逸的人是有主要责任的,公司如果有钱而不发工资与公司根本就发不出工资完全是两个概念,以及公司有钱,老板逃逸的性质又不一样。关键在于公司负责人或者说老板都是有问题产生的,比如说,公司根本就无法发放工资,原因很简单没有利润。可以申请国家补助,不过国家政府机构会对于某些企业作出评估,评估以后还有许多程序需要启动以后,才会到最后有个定论是否可以获得补助资金支持。
公司有利润,也有钱却不发工资,那么公司主要负责人或者法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公司有钱法人逃跑属于诈骗。
不能,社保局不需要直接向员工追讨,你企业有责任。
我就一直在奇怪企业为什么愿意让其他人员挂靠这一件事。不知道这会引发多大的麻烦吗?任何的保险费用,如果职工个人不出钱。那么你企业就得出钱。
还是早点解除劳动关系吧。
⑸ 公司未给上社会保险,请问如何追讨
你与公司建立的用工关系依法应认定属于劳动关系,则你作为劳动者,依法有权根据劳动法主张权利、依法维权。
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构成违约,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请劳动仲裁。
仲裁请求如下:
1、解除与XXXX公司的劳动关系;
2、裁令XXXX公司依法按规定补缴2006年1月至2008年5月的社医保费用;
3、裁令XXXX公司支付相当于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一年一个月,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基准);
4、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具体准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劳动合同;
2、工资单;
3、工作考勤记录表(用于证明入职时间,如没有,由用人单位举证);
4、其他证明与该公司存在合法劳动关系且能够直接证明入职时间的证据。
具体流程:
1、准备劳动仲裁申请书并提供证据材料(一式三份,交劳动仲裁两份,自己留存一份);
2、向劳动仲裁委提立案申请;
3、仲裁庭安排开庭;
4、仲裁裁决,如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至于最终裁决,若所述客观属实,仲裁委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的。
补充强调并澄清一下:
根据相关规定,社会保险是由国家强制性征缴,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一项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所拥有的一项社会权利。用人单位和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⑹ 关于前单位追讨社保医保赔偿
你在就职期间未投诉抄让A单位办理社保袭,而是自己找单位上的社保,A单位可以以你已有保险为由不给你补缴社保也不会补偿。应为一个身份证只能办理一份社保,A即使想给你办也办不了,况且此事打到法院,还会把给你上保险的公司牵扯进去。最后的结果就是A无法给你补缴社保,也不会做货币补偿,B单位与你无实际劳资关系,给你交保险有违社保法和财会法,闹不好会受到社保局处罚。
⑺ 我现在还可以追讨单位补缴社保吗
公司补缴社保,个人部分只能个人承担补缴。
一、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⑻ 如何帮助员工追讨企业所欠社保金、补偿金
既然政府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你们可以去劳动保障事务中心签订授权书,委托律师帮你们处理。,
⑼ 用人单位如何追讨为员工垫付的社会保险费
您好如果单位给个人垫付了社保,可以去仲裁申请,这个事情大多发生在离职的时候,由于各地办事流程的差别,一般都是本月做次月的增减,过了增减期限,本月辞职,次月的社保无法暂停,单位垫付了次月的社保,可以要求员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