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单位停止员工社保缴纳单位如何办手续
单位需要先填写减员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将离职员工信息从系统移除。此外,还要专带齐与员工签订的解属除劳动合同、员工的社保手册以及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到当地的社保局办理员工社保停缴手续。
企业如何为员工办理社保
(1)社保开户
企业需要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去社保局办理社保开户。社保开户后会拿到《社保登记证》。
(2)增减员
单位每月都必须把企业新增的员工添加进单位的社保账户中,并把已经离职的员工从账户中删除。社保账户是一个独立的账户,增减员工的操作必须要在账户中进行。
(3)确认缴费基数
单位每月需要为员工申报正确的社保缴费基数,以确保社保的正常缴纳。社保的缴费基数以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或入职首月工资为准。
(4)社保缴费
如果企业、银行、社保管理机构三方签订了银行代缴协议,则社保费用将在每月固定时间从企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通过现金或者支票的形式前往社保局现场缴费。
网络-社会保险
Ⅱ 我们公司想暂停员工的社保,需要怎么办理
公司私自停缴社保是违法的,社保是国家规定给公司员工缴纳的。
社保停保是不能享受医保的,需要补缴才可以。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Ⅲ 员工要求公司停掉社保如何办理手续
怎么是员工要求公司停掉呢?员工离职了公司才能给员工办理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要先退工才能退社保。不存在员工要求公司停止缴纳社保的问题啊。
Ⅳ 公司停交了社保,怎么办急....
1、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公司办理了缓缴社保手续,可按当地政策执行。若公版司私自停缴,那肯定享权受不了生育保险待遇的,员工产生的生育费用,只能由公司来承担了。
2、目前,能个人缴纳生育保险的城市还很少,可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以确认,如果能个人缴,那是最好了,转成个人缴费,自然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3、具体政策,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社保中心,这样最有效快捷,尽快解决你心中疑虑。不管结果怎样,不要影响了心情,祝好运!
Ⅳ 社保公司停交怎么办
员工提出辞职后公司若通过合法渠道办理停止缴纳社保以后,员工的社保是会在次月自动停止缴纳(停保);若单位没有及时给予员工申请办理停止缴纳社保,员工社保是不会自动停止的,单位需要通知员工自行到相关部门申请停保。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Ⅵ 公司要求提交暂停社会保险缴纳申请,请问怎么办
第一,你不上班是由你个人原因而导致的。
估计单位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不给你交保险了。
这个你应该咨询劳动局相关部门,问一问:如果劳动局说这个保险费用都应该由你个人承担,而你又没有钱交这个保险,理应办理停保申请啊。
如果劳动局说这个保险还是应该由单位承担,你就应该交你个人的那部分,因为以前每个月都是单位交一多半,你个人交一少半,每月从你工资里扣,但是你现在不上班了,没有工资了,所以如果是个人承担一少半的情况,你个人应该交200多块钱。
还有就是,我想问问你,你们单位对你这样受伤不上班的员工,就没有什么规定?发基本工资,病假工资?难道一分钱也不给啊?如果能确定是这样,那还何必在这个单位挂着关系呢!辞职得了!一般请假 怎么也得给点钱啊,至少保险也给交点啊。。。
如果你们是私企,受伤和单位一点关系没有,劳动局也说这个保险单位可以不给你交,那你只好办理社保暂停申请了。以后有能力了可以补交,或者去新单位以后再继续交,中间的欠款好像退休的时候可以补。对你保险没影响。
只是我觉得不公平。
Ⅶ 如何办理社保暂停缴费员工的恢复
如果当地已经开通网上申报,就在网上先申报减员,然后把减员表打印出来,盖上公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就行了。如果没有开通网上申报,就直接按社保局格式填写减员表盖章,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到当地社保局去办理就行了。
社保如何转移:
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