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拖欠工资和社保导致员工失去基本保障,老板是无赖怎么办
建议:
保存所有拖欠工资和社保的证据,然后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了解看是否有法律援助,然后根据专业律师的建议,决定走劳动仲裁还是法院起诉。
自己感觉到不专业就申请法律援助,请专业的人来办专业的事儿,但是自己也要监督和跟进即可。
❷ 公司拖欠员工社保怎么办
如果你有实际劳动关系证据,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补缴缴纳社保的个人主张。
❸ 您好,我想问以下,企业托欠职工的五险一金该怎么办
建议让单位补缴,如果单位不补缴社保的话,可以向当地的社保中心稽核科反映住房公积金的话,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映。
❹ 公司欠老员工半年社保,现在帮新员工交社保,因欠费交不了,怎么办
可以清缴之前拖欠社保之后再缴纳新员工社保,未依法缴纳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❺ 公司拖欠员工社保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和补缴社保。
1、劳动监察一般在当地人力回资源和社会保障答局(俗称的劳动局)内,劳动监察投诉不收费;
2、投诉时,需要你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果有与这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一起带着,比如工作牌、工作证、劳动合同等;没有证据也一样投诉;
3、到劳动监察投诉时,在那写一份投诉申请即可,劳动监察有表格;
4、一般劳动监察在60天内处理完毕。当然能否处理,也要看你当地劳动监察的执法力度。
5、其余不懂的,可以看《劳动监察条例》
❻ 公司欠缴社保多年我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定公司补缴社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6)企业拖欠工人的社保怎么办扩展阅读
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
1、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2、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❼ 公司拖欠社保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不缴纳社保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因为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 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 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1994/12/26)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费标准:不需要收费.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