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9年社保上年度工資收入申報中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是填什麼數字的是填實際工資還是社保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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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每月向市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申報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工資總額平均數,除以其每月參保職工的平均數確定。其中,用人單位上年度生育保險的繳費月數不超過6個月的,計算生育津貼基數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❷ 2019年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是要去社保中心列印嗎具體流程怎麼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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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新參保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新參保人員增加申報」模塊錄入新參保職工信息。
2.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職工新參保業務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該職工醫療與四險是否導入成功,是否符合新參保條件。
3.參保單位提交的職工新參保業務,醫療及四險均顯示導入成功後,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一式三份加蓋公章,並將《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中的「業務類型」選擇「新參保」後,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一式兩份加蓋公章),並攜帶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職工新參保審核手續。
相關材料包括:
(1)兩張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照片具體要求如下: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②要求照片必須是正規照相館(部)拍攝沖洗的,不能掃描列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紙表面光滑無紋路;③應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標准彩色1寸照片,服裝與背景色反差要大,不著制式服裝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鏡的參保人應配戴眼鏡,長頭發的參保人員要把頭發梳到頭後、露出兩個耳朵和眉毛;④要求背景無邊框,人像清晰,層次豐富,神態自然,無明顯畸變;⑤要求照片上無劃痕、斑點、瑕疵、鋼印、印墨和膠水缺陷,臉部無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書寫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免造成凸起;⑥照片尺寸:26mm(寬)×32mm(高),頭像不能超大,臉部寬度(兩耳根之間)為15±1mm;);
(2)本市城鎮、本市農村、外埠農村人員提供二代身份證復印件兩份(若仍持有一代身份證的參保人,還需提供戶口簿本人頁及變更頁復印件一份)。外埠城鎮職工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兩份和戶口簿復印件一份(其中戶口簿復印件包括首頁、本人頁)。
復印證件要求:
(1)《居民身份證》需在一張A4紙上復印正反面,橫向居中擺放,縱向復印在A4紙上;(如圖1)
(2)《戶口簿》需在一張A4紙上復印首頁及本人頁,橫向居中擺放,縱向復印在A4紙上;(如圖2)
(3)《戶口簿》本人頁如有變更的,需在一張A4紙上復印本人頁及變更頁,橫向居中擺放,縱向復印在A4紙上。(如圖3)
(4)復印件要清晰,不能有污損。
4.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操作五險職工新參保增員的,在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審核時,成功辦理完醫療保險新參保審核手續後才能辦理四險的新參保審核手續。上報信息若與所提交材料不相符,則審核不通過,需重新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業務。
5.參保單位應將審核通過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與其它相關材料一同留存備查。
特別提示:
1.當月導入成功符合新參保條件的人員,如當月25日前未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職工新參保審核手續或審核未通過的,則當月新參保職工未增加上。
2.申報的繳費工資基數不能低於本市最低工資。
(二)參保人員轉入
1.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轉入人員增加申報」模塊錄入轉入職工信息。
2.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普通增員業務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該職工醫療與四險是否導入成功。反饋人員轉入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轉入人員的審核手續,但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將《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中的「業務類型」選擇「普通增員」後,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增加表》,單位留存備查。
3.沒有領卡證明或社會保障卡的城鎮及農村勞動力職工,醫療保險增員成功後,參保單位還需攜帶簽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及照片、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領取《領卡證明》。
特別提示:
1.每月5至25日之間,沒有《領卡證明》或《社會保障卡》的城鎮及農村勞動力職工,醫療保險增員成功後,參保單位還需攜帶簽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及照片、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領取《領卡證明》,以便為參保職工辦理社會保障卡。
2.申報的繳費工資基數不能低於本市最低工資。
3.網上申報系統不能操作特殊情況的增員業務,如:醫療應按轉入,四險應按新參保;或醫療應按新參保,四險應按轉入。參保單位如遇歷史原因造成的此類特殊增員情況,只能通過五險合一企業版軟體操作,再攜帶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五險征繳業務崗現場辦理該職工的增員手續。
二、網上申報人員減少
(一)參保單位根據參保人員的情況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普通減員」模塊錄入減少職工信息。參保單位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提交普通減員業務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該職工醫療與四險是否導入成功。減少原因是轉往外(本)區的,網上申報系統反饋人員轉出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轉出人員的審核手續,但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將本月成功轉出的人員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參保人員減少表》,單位留存備查。
(二)參保單位一次辦理的人員減少業務較多時,可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批量減少」模塊通過勾選的方式,批量操作多人的減少業務。申報後,可通過「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申報職工醫療與四險是否導入成功。減少原因是轉往外(本)區的,網上申報系統反饋人員轉出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轉出人員的審核手續。這里需要注意的是「批量減少」模塊中顯示的是參保單位截止到上月月底的人員名單,如果要操作當月參保的人員減少業務,只能通過「普通減員」模塊操作。
特別提示:
減少原因是轉往外(本)區的,反饋成功後,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轉出審核手續。減少原因不是轉往外(本)區的特殊減員業務,需攜帶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萬壽路工作部五險征繳業務崗現場辦理減員手續。
三、網上申報信息變更
(一)單位信息變更
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單位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單位簡稱、單位電話、單位經營(辦公)地址、郵政編碼、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姓名、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單位繳費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單位支付業務經辦人姓名、單位支付業務經辦人所在部門、單位支付業務經辦人聯系電話、單位法人聯系電話、單位電子郵件地址、單位網址、單位傳真號碼。
1.參保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企業基本信息變更」模塊錄入單位變更的信息。
2.參保單位提交業務後,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反饋結果,反饋單位信息變更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單位信息變更的審核手續,但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單位信息變更登記表》,單位留存備查。
3.除上述變更信息外,其他信息發生變更仍需持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現場辦理變更手續。
(二)個人信息變更
參保單位可以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的個人信息變更內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聯系)地址、居住地(聯系)郵政編碼、戶口所在地地址、戶口所在地郵政編碼、選擇郵寄社會保險對帳單地址、參保人聯系電話、參保人手機、聯系人姓名、聯系人電話、個人身份、委託代發基金銀行名稱、委託代發基金銀行行號、委託代發基金銀行賬號。
1.參保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個人基本信息變更」模塊錄入個人變更的信息。
2.參保單位提交業務後,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詢反饋結果,反饋個人信息變更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個人信息變更的審核手續,但需從「業務報表查詢」中列印出《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變更登記表》,單位留存備查。
3.除上述變更信息外,其他信息發生變更仍需持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現場辦理變更手續。
(三)定點醫療機構變更
1.參保單位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模塊錄入變更醫院的信息。
2.參保單位提交業務的兩小時後,可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看反饋結果,反饋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成功後,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變更的審核手續。
特別提示:
1.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成功後,
(1)已有《社會保障卡》的職工,參保單位無需再到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任何手續;
(2)已有《領卡證明》的職工,參保單位需持原領卡證明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重新列印領卡證明(同時原《領卡證明》收回),以便職工持證就醫。
(3)仍使用《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藍本)(無《領卡證明》或《社會保障卡》)的職工,參保單位需攜帶簽章的《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信息登記表》及照片、身份證復印件(一式一份)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領取《領卡證明》。
2.操作定點醫療機構變更業務時,要完整地錄入參保人選擇的全部定點醫療機構,包括未變更項與變更項。
四、網上申報基本業務操作注意事項:
1.網上申報業務辦理時間為每月5日至22日的6:00至22:00。
2.參保單位對同一參保人員每天通過網上申報系統只能辦理一種業務類型。
3.參保單位辦理單位整體跨區轉移過程中不可辦理網上申報業務。
4.網上申報業務狀態為「處理成功或處理失敗」時,代表業務已經處理完畢。當每月社保結賬(25日)前仍有處理中(已提交待處理、處理中)業務時,請各參保單位及時持報盤文件、報表及相關材料於當月25日前到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現場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部分繳費工資申報業務
參保單位可於每年1月5日到4月20日通過「申報業務管理」中的「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模塊通過網上申報系統辦理單位一年一度的繳費工資申報業務。提交業務的兩個小時後,單位需通過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管理」中的「申報信息狀態查詢」模塊查看反饋結果。業務反饋成功後,參保單位需列印出辦理成功人員的《北京市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表》,加蓋公章後於每年3月5日至4月20日之間報送海淀社保中心本部或上地工作部、萬壽路工作部網上申報業務崗,辦理繳費工資申報業務的審核手續。
特別提示:
1.三月份操作完繳費工資申報業務後,當月又操作職工新參保或人員轉入業務的,需於四月進入「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模塊,將操作完繳費工資申報業務後又成功增加的人員核定新年度繳費工資基數。
2.四月份增加的人員,以增員基數作為新一年度繳費基數,無需進行繳費工資申報。
❸ 2019年社保申報填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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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需要到勞動局登記保險證,內但必須要准備好公容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然後才可以辦理社保。辦理社保的話要先填相關表格,之後才可以辦理。
❹ 北京2019年社保讓填寫 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申報填多少最低的!
一、養復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制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二、醫療保險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三、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四、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五、生育保險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❺ 重慶社保申報2019年度職工工資的工資總額填多少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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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慶市北部新區為例,工資總額申報一般包括年度在冊人員工資明細表、年度減少人員工資明細表、農民工工資總額申報表以及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匯總表,繳費人數=在冊人員+減少人員(注意:相同編號的不要重復計算)在冊人員工資總額=在冊人員工資明細里所有人員的年度工資總和,同樣相同編號的不能重復計算,減少人員工資總額同在冊人員工資總額,張榜公布時間不少於一周,選取職工代表簽字確認已公布
❻ 2019年北京社保職工上年月均工資收入申報最晚申報到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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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也是這個問題,解決方案:先進入北京保險網上服務平台,點申報業務管理,點開職工上年人均月工資收入申報,打開後在請選擇查詢條件處找到已提交成功的記錄,點旁邊的查詢。就會出現你自己申報的那張表,看看本單位需要申報的多少人,截止目前未申報多少人,如果未申報人是0,那說明你的申報成功了,還有一種方法你也可以看一下下邊表裡已申報四險和醫療是否有數字,如果有數字,說明也成功了,不知對你是否有幫助!
❼ 2019年北京市社保工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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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
1.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2.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3.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5.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❽ 2019年社保新繳費工資申報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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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會保險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相關手續如下: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
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
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漢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份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如果實際繳費工資不到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按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如果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按實際工資超過本市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的300%來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