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本人剛接到一個電話,說我在外地提交假病例騙取國家財物什麼的,要把我的社保卡停了,這是騙子嗎
您好!您這是遇到詐騙團伙了,您所說的一切都是騙子編出來的謊言,您只要堅決不匯款給騙子,把騙子的手機號碼拉到黑名單里,不予理睬,您就是安全的。謝謝閱讀!
㈡ 社保打電話來說社保卡停用,異地盜刷,要提供身份證和銀行卡後4位
你好,看了你的事情,我覺得應該沒什麼可做的了,另外做的話多問問銀內行、警察自己能做容什麼。
這次確實是受騙上當了
從今以後,
一定要記住,
只要是需要提供身份證號碼的,
需要提供銀行卡號的,
法院的、檢察院的、公安局的,
統統不要相信,
對了,還有驗證碼,
淘寶客服……
提高自己的安全防控能力。
希望你的利益不受損失。
㈢ 如果有人用你的身份信息去其他地方辦社保卡,去騙保什麼處理啊
你好,這個對自己影響還是很大的。
會對自己以後的就醫報銷不順暢。
如果出現題中所說,一定要去社保局投訴。
及時止損。
㈣ 工廠沒幫員工買社保,出了工傷用自己的社保卡算騙保嗎
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在出現工傷事故之後也是不能使用本人的醫療保險進行報銷的,需要由單位支付此部分費用。如果員工使用醫療保險報銷是屬於騙保行為。
《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
(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
(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
(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 的規定追償。
㈤ 工傷用社保卡屬於騙保嗎
誰說是騙保來的?社保包含了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險,發生工傷使用社保卡本來就屬於保障單位,不過應該到勞動保障部門作工傷登記和認定才能報工傷。但是退一步來說,即使是普通的醫療到醫院使用社保卡都是合情合理的啊,何來騙保呢?只是少了工傷認定一個程序罷了。
㈥ 今天早上有陌生人給我打電話說我的社保卡在河南鄭州有16900元的理賠金(騙保),問我的身份證在哪裡
這明顯是騙子,不要理他……另外,因為醫保尚未實現全國聯網,所以醫保卡僅限於參保地使用的。
下次再打電話就說到社保機構咨詢過了或者報警了,他自然不理你了。
萬勿上當,謹記謹記!!!
㈦ 別人的醫保卡自己能用嗎
不能。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各地方政府制定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都有明確要求參保人員必須自覺遵守醫療保險管理各項規定,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將本人的社會保障卡轉借他人就醫。
醫保分為個人賬戶和統籌基金兩部分。個人賬戶用於支付門診、特殊病種和住院治療等發生的應由個人自負的醫療費用,也可用於支付在定點零售葯店按規定購買葯品發生的費用。
個人帳戶余額可以結轉使用和依法繼承,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管理,主要用於按規定支付普通門診醫療費用、住院醫療費用和特殊病種門診醫療費用等。
(7)說我在外地辦理社保卡騙保擴展閱讀:
醫保卡費用支付
一、個人賬戶可支付以下費用:
1、定點零售葯店購葯費用,門診、急診醫療費用;
2、用於本人購買商業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
3、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以下的醫療費;
4、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標准,按照比例承擔個人應付費用;
5、個人賬戶不足支付部分時由本人支付。
二、統籌賬戶主要支付以下費用: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
2、惡性腫瘤放射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的門診醫療費;
3、急診搶救後收入住院治療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觀七日內的醫療費用。
㈧ 社保卡騙保是違法行為,是怎麼的騙法簡單通俗
1、冒名使用
採用冒名就醫購葯等虛假手段,騙取基.金的。
2、偽.造病歷、票據
偽.造或者使用虛假病歷、處方、檢.查化驗報告單、疾病診斷證明等醫.療文書和醫.療費票據的。
3、倒賣葯.品
採用轉手倒賣葯.品等手段套取基.金,非法牟利或不當得利的。
4、借予他人
將本人社保卡給他人、定點單位、其他單位使用,造成基.金損失的。
5、超量開取
參保人員使用社保卡重復、超量開取治療心腦血管病、精神病、糖尿病、高血壓、關節炎等疾病的葯.品,提.供給家人、朋友使用的。
6、全.家共用一張卡
由於有些人達不到門診實時.報銷起付線,便打起了一家人共用一張社保卡的主意,或者子女使用父母的社保卡就診配葯,或者一家人合用一張支付比例最高的社保卡。這都是違法的。
現在,很多醫院就診病例記錄、體檢報告,都有連續性,也有很多醫.療機.構建立病人信息、病史檔.案、終身病歷,那非本人刷卡看病,持卡人身上無故多了病、用卡人身上少了病,對復診和以後就診都會造成麻煩。騙保超過3000元可能判.刑。
《社保法》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3000到10000元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3萬至10萬以上)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50萬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