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靈活就業人雙重戶口注銷有社保的退休按哪個算
隨便,注銷一個後,持公安部門出具的注銷證明,到社保局辦理參保人員信息變更。
⑵ 雙重戶口,原籍注銷不了,另個戶口必須要原身份證才能領社保退休金,想要注銷掉後來的那個,更正為原籍戶
這個是沒有關系的,您主要看公安局要注銷哪個戶口信息,如果版是把原來戶口信息權注銷,換成先戶口信息,公安局要開具戶籍證明,證明兩個信息同屬一人,然後您可以憑這個證明到社保局進行人員資料的變更,變更後再去銀行做相應的人員信息變更。
⑶ 雙重戶口社保不過戶可以領取養老金嗎
不可以!
每個人只能享受一份養老金。
一旦戶口與社保檔案記錄被查出不符,會被強制停發養老金。
⑷ 我是雙重戶口年齡名字都不一樣被注銷了已經領退休工資的戶口,退休工資能轉移到沒注銷的戶口上嗎,謝謝
如果你在注銷戶口前已經退休了,就不受影響.如果沒有的話,就受影響了,申請到了單程證,前往香港定居前,須要注銷內地戶口和交還身份證,在內地沒有戶口,是沒有享受內地的福利政策的.
⑸ 雙重戶口被人告密現取消交了15年的社保戶主請問還能拿退休金嗎還有就是母親能改為戶主嗎
要派出所證明過去交社保的名字,現在改為你現在用的名字就可以了。在家庭的戶口本里,父親母親誰當戶主都是可以的。
⑹ 雙重戶口注銷後社保怎麼辦
注銷雙重戶口對於注銷社保無關,只是注銷戶口,但是如果利用雙重戶口辦理兩個社會保險的,應該給予注銷一個,並且退還所繳納費用。已經享受待遇的,追回領取的待遇,涉嫌詐騙的,依法給予處罰,數額較大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
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266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6)雙重戶口雙重社保卡主動退還退休金擴展閱讀:
應注銷多餘的戶口,一般按照戶口登記時間先後順序,注銷其後登記的重復戶口。
《公安機關戶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規范》
對歷史政策原因造成一人多戶,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分類處理:
戶口發生多次遷移,且遷入手續都規范完整,按照戶口登記時間先後順序,注銷其後登記的重復戶口;
屬久居,且找不到原始資料、已經無法查證原因的重復戶口,在認真調查的基礎上,在群眾承諾不再申請更正出生日期和姓名的前提下,可按群眾意願提出申請,保留其中一個戶口,注銷另一個未發現有違法行為的戶口;
核查對象拒不配合實情調查或無法聯系的,在派出所民警認真調查並出具入戶調查報告的基礎上,保留有婚姻登記和單位或先申領居民身份證的戶口,注銷另一方未發現有違法行為的戶口。核查對象事後對處理結果持異議的,可出具相關材料申請恢復其合法真實、社會認同度高的戶口,注銷另一個戶口。
⑺ 雙重戶口注銷交社保的,社保都變更過來了,就是兩個戶口年齡不同,退休按身份退嗎
雙重戶口注銷後.社保賬號是同一個的.就變成一個賬號了.那麼退是按照檔案算的.不是按身份證算的。
⑻ 雙重戶口拿的雙重社保養老金,現注銷一個戶口後,還能保留兩份社保養老退休金嗎
你得其中一份錢要白花了,無論你是如何形成的這種情況,到最終你只能享受一份養老保障,你越不過這個坎,盡快解決你戶口重復問題,不要異想天開,到時哭都找不著地方。
⑼ 雙戶口需注銷一個 注銷的戶口上養老金怎麼處理
養老金是可以退還的,但是要等到退休的時候才能退還。
領養老金與戶口無關,你只要繳納養老保險滿十五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發放是打卡的,只要你的卡不被注銷,就可以領取養老金的。
不過如果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那領取養老金是要在戶口所在地的社區或村民委員會辦理的,那領取養老金的戶口注銷了,就不能領取養老金了,後果應該自負。
(9)雙重戶口雙重社保卡主動退還退休金擴展閱讀:
雙重戶口注銷程序
注銷雙重戶籍手續並不繁瑣,比如黃先生在四川老家有一個出生的原戶口,然後在我市因各種原因又入了一個戶口,那麼可以選擇保留老家的原戶口,將河源的戶口注銷。只要帶上戶口本、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申請表辦理注銷即可。
民警指出,每個公民只能保留一個合法的戶口,如果黃先生已習慣了河源這邊的生活,工作業務也在河源這邊,將河源戶口注銷後,也可以將原始戶口遷到河源來。
在辦理注銷戶口時,公安機關會出具一份注銷證明,只要拿著這份證明,可以更改駕駛證、畢業證等相關個人信息。
一個公民只能有一個戶口,所以,應盡快注銷第二個戶口。但在注銷戶口前,一定要權衡利弊,保留常用且與重要證件或證明有密切關聯的戶口,注銷休眠狀態的戶口。注銷前,務必妥善處置與即將被注銷戶口有關的事宜。
為避免被公安機關發現後,依職權注銷戶口的情況(不確定是哪一個),造成無謂的尷尬與被動,建議自己主動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