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廣州買的社保,想轉回湖北,可以嗎具體手續需要怎麼辦理
可以辦理轉移手續。
需要你廣州單位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以及人員減少表,回並在轉出地社保答中心開具「社保繳費憑證」,提供保險轉移單。然後拿著這些和養老保險手冊交到湖北公司的人力資源部,他們會將憑證和申請一並交到轉入地社保中心審核。如果沒有問題。估計在1-3月內將你的社保轉到轉入地。
B. 廣州市交的社保金可以轉移到武漢嗎
1、目前規定社保是可以隨人工作地轉換而遷移合並的,並不影響你的累計繳費年限。
2、你只需要在離開廣州市參保地時,申請遷移辦理一張繳費憑證。
3、回到武漢找到新工作單位辦理好社保帳戶後,拿遷移繳費憑證到武漢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異地社保帳戶合並即可。
C. 請問我在廣州工作交了五年社保,今年十月份回武漢工作了,怎麼樣把社保從廣州轉到武漢具體怎麼轉
只要在原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開一份「養老保險繳費憑證」把它帶上專,到了新的參保地,參保屬後把「養老保險繳費憑證」交給他們提出申請轉移就可以了。
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D. 廣州的醫保卡如何轉到武漢
這個問題可以打廣州的社保咨詢電話12333,好像現在已經有相關的政策出台的了。
E. 如何將社保從廣州市轉到武漢市
隨個人檔案吧,具體你可以咨詢勞動部門的
F. 如何將廣州的社保轉到武漢
社保轉移只能轉走你個人賬戶的余額,單位交的是轉不走的。
具體怎麼轉,你得親自到社保局跑一趟。
醫療保險如果不轉的,你可以把個人賬戶的余額買葯買完。
G. 廣州買的五險一金怎樣轉到武漢
將廣的單位開具的證明帶上,到武漢相關單位辦理相關手續,全國通用辦法。
H. 廣州社保怎麼轉到武漢
由你現在所抄在單位向武漢市襲社保局申報(表示此人在本單位工作),申請由武漢市社保局向廣州市社保局發函,要求將你的社保金從廣州市轉入武漢市社保局。你憑武漢市社保局的信函,帶上你的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就可以到廣州市社保局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變更手續了。
I. 廣東社保怎麼轉到武漢
如果你想在武漢交,你可以將你的社保從集體窗口轉為個人窗口,然專後自行繳納,比如辦屬個存摺,社保定期會從裡面扣。
如果你想轉到廣州,那麼需要你現在的單位開證明才可以,具體的操作你可以撥打12333社保電話咨詢。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J. 廣州社保如何轉回武漢
廣州社保如何轉回武漢具體流程如下:
1、新就業地的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參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條件的,向參保人員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參照《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第七條,符合《暫行辦法》和《實施意見》規定條件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按以下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或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如參保人員在離開轉出地時未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可與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符合條件的予以補辦;
(二)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受理《申請表》及相關資料並予以審核。符合轉移條件的,應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以下手續:
1、核對有關信息並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2、辦理基金劃轉手續;
3、將《信息表》傳送給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
4、終止參保人員在本地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參照《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第八條,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將參保人員有關信息轉出後,仍需將該信息保留備份。
參照《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第九條,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應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辦結以下接續手續:
(一)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金額;
(二)根據《信息表》及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接續參保人員的歷年繳費及個人賬戶,並記載養老保險基金轉移信息;
(三)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10)在廣州買的社保能轉到武漢嗎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九條,個人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分段計算、統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