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員工從什麼時候開始參加社保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回收入或補償的答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只要是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並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就應當為其參加社保的五險,即應從當事人入職當月開始起為其參保直至勞動合同終止或者當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貳』 公司給員工交社保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交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用工之日一般是入職日,所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即進行社保繳納申報,那麼企業最晚應在員工入職30日內為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比如員工5號入職,那麼在他入職後的下個月5號之前,必須辦理社保申報。
相關法律規定
1、《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
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2)用工從什麼時候開始買社保擴展閱讀:
只要用人單位僱傭勞動者開始用工,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無論是否在試用期內。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毫無疑問,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在「用工」,此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系。《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也明確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叄』 企業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應從什麼時候開始.
只要當事人與用人單位的合同開始生效(含試用期在內),就應當為勞動者參回加社保的五答險。
《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肆』 入職後五險一金從什麼時候開始繳納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入職,即你進入單位開始工作開始,不是轉正才開始的。
所以入職當日就可繳納五險一金,也可三十日內。
什麼是五險一金
「五險一金」指的是五種社會保險以及一個公積金,「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險一金普及
(1)養老保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2)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保險繳費基數進行繳納。如北京的繳費比例是單位10%,個人2%。職工自批准法定退休的次月起,個人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失業保險:失業保險費由單位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按照繳費基數進行繳納。以北京為例,繳費比例1%,單位繳費比例0.8%,個人繳費比例0.2%。
(4)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按照保險基數進行繳納,由公司全額繳納,如北京的繳納比例為0.5%。
(5)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費按照保險基數進行繳納,由公司全額繳納,如北京的繳納比例為0.8%。
(6)住房公積金: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
『伍』 要從什麼時候開始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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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勞動法規定,員工與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就應繳納社保,就是員工開始工作的第一個月,或者說簽訂勞動合同就應該繳納社保,符合「簽訂正式合同後開始為員工繳納,有無法律明確規定其時間。」
『陸』 法律規定用工單位在什麼時候開始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只要當事人與用人單位的合同開始生效(含試用期在內),就應當為勞動者參加社保的五險。
法律依據: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在我國,社會保險 (Social Insurance) 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柒』 哪條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必須從什麼時候開始為勞動者辦理社保
勞動合同法規定從用工之日起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辦理社保
『捌』 法律規定用工單位在什麼時候開始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職工向社專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屬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有一個30日的寬限期,自用工之日起的30日內繳納符合法律規定,超過30日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