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分別和廣州東莞兩地的公司簽勞動合同,並在兩處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應如何交社保
按照規定,只能同時有一份固定勞動合同,如果簽另外一份合同,上一份會自動失效,沒有法律保護的
㈡ 同時在兩家公司上班怎麼交社保
一、兩家公司同在一個地區,你不能同時在兩家公司參保繳納社保。你只能選擇在其中一家公司參保繳納社保。
1、可以與另一家公司協商,因不用參保繳費社保提高工資待遇的問題。
2、一名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只能是一個社會保險號碼,若是重了也只能是享受其中一個的社會保險待遇。所以沒必要繳納雙份社會保險費。
二、我國的《勞動法》都是排斥這種情況的。(見《勞動法》第九十九條、這樣你的第二個勞動行為是不受該些法律保護的。
第九十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對原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㈢ 員工兩處公司取得薪水,在一處申報社保和個稅,年終匯算,個稅與社保工資總額不一致,怎麼辦
這是自己操作造成的失誤,具體情況和數據應該可以寫說明,先與稅所溝通版協商,如權若不行就只能向上級稅務機關申訴。這里應該不存在補個稅的問題。
兩處取得工資的情況,涉及個稅,涉及社保,請稅局給一個操作指導意見。
供參考。。
㈣ 在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怎樣申報個人所得稅
咱們先來看看個稅改革前,是怎麼規定的:
個人在中國境內取得兩處及以上工資、內薪容金所得,由扣繳單位各自完成扣繳申報,基本減除費用以及社保公積金專項扣除費用,只能選擇一個扣繳單位減除。
個人在次月的15日內履行自行申報義務,稅款多退少補,一般情況下補稅的情況比較普遍。
納稅人如何判斷是否需要匯算清繳呢?
很簡單,就是將自己兩處及以上取得的工資、薪金合計,再減除單位代扣代繳的社保公積金專項扣除,看看是否超過6萬元;
超過了,就需要匯算清繳,不超過,可自行決定是否匯算清繳。
㈤ 在兩個地方同時都交了社保,怎麼辦
不會浪費,兩個社保都在廣東省內的話是可以合並的,但如果是同時交的話是無法累計的。
單位已經繳納社保了,應該立即停止自己交的那一份社保,然後向單位反映情況,去向社保局申請將兩個社保轉移到一起。
在社保合並時,如果發現有重疊的部分,也就是單位交的時候你也在交,那麼重疊的部分社保局就會要求退其中的一個,而且只能退個人繳費部分,也就是說只退一半,這對於全部費用由個人承擔的社保,是有損失的。
(5)在兩處取得工資如何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的主要內容有以下:
1.養老保險
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
會保險制度。
2.醫療保險
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求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3.工傷保險
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
4.失業保險
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國家機關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職工都應辦理失業保險。
5.生育保險
根據法律規定,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
㈥ 一個人在兩處分別領工資,一處2000無社保,一處1600和交納社保,請問怎樣交納個稅謝謝!
一個人在兩處分別領工資,一處2000無社保,一處1600和交納社保,都不用交納個稅。
個稅起征點是3500元,你在任何一處到手工資都不到3千5,兩處都不用給你交個稅。
㈦ 我在兩處拿工資,一處5000以內加社保,另一處3000無社保,怎麼交稅
選擇在繳社保的單位扣繳,將5000十3000作為總收入,扣除五險一金和附加扣除後計算應納稅額。
㈧ 兩處拿工資一處上社保對以後轉戶有何影響
沒有影響,你能在兩處工作,那是你的能力和個人價值的體現,但是不能交兩份社保,所以沒有影響你的轉戶!
㈨ 一個人在兩個公司拿工資個稅問題
一個人在兩個公司拿工資不管是在哪一方的工資超過起征點需要繳稅,都是按照兩處工資所得的總和來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即工資計稅總額是按照兩處工作地點的工資所得相加來計算。但兩處拿工資只能在一方來進行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9)在兩處取得工資如何交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納稅人申請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銀行賬戶,並在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八條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
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在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信息,減除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