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病假工資包括社保嗎
這個要看所在地區的規定了,有些地區的最低工資是不包括社保的,病假相應的也不應包括社保的。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B. 員工病假期間社保和病假工資問題
你好,在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公司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員工自己提出的除外。醫療期根據內員容工的連續工齡及在本單位工作時間而定。就你公司這們員工在本單位工作不滿五年的實際情況而言,如果他的工齡是10年以下的,醫療期是3個月;如果他的工齡是10以上,醫療期是6個月。
醫療期內,單位應當支付病假工資,病假工資也是根據他的工齡計算。工齡不滿10年的,為本人工資的50%;工齡10年以上不滿20年的,為本人工資的60%,以此往上類推。病假工資最低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杭州市區2013年度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470元。
在醫療期內,單位應當給員工正常繳納社保。
C. 病假工資中扣除了社保我個人承擔的部分,是都可以辭職並要求賠償
病假工資中扣社保繳費個人部分,這屬於正常情況。你後面說的是啥意思?是問辭職後能主張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么?
我的回答是不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社保繳費個人部分是可以從工資中扣除的,你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享受病假工資待遇,但是並不能排除你的社保繳費義務,所以扣你社保繳費個人部分是可以的。因此,你辭職是不能主張經濟補償金的。
D. 員工病假期間,公司支付工資和社保合理嗎
要支付工資的。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回(勞部發答[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 請病假工資社保怎麼結算
請病假工資社保結算:
社保個人應付的款項從你的薪資裡面扣除,最低不能低於當地內最低工資標準的80%,包含社保公積金,扣完了不夠自己再添錢補。
社保應該由公司繼續購買的,容直到你離職。
同時,病假工資由單位支付,社保繳費同正常上班相同。
F. 職工病休到期不來上班,單位是否還需要繼續支付病休期工資及社保費用
1、慢性病需由醫院開具病休建議證明,才能按病休診斷證明上時間請醫療期病假。無病休證明的不能請病假。
2、醫療期未滿前單位不能辭退員工,雙方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單位需要為員工繼續繳納社保。
3、醫療期滿單位選擇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的,可依法解除勞動關系,單位不再繼續繳納社保。
涉及政策如下: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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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病假期間如果工資只拿到80%,那社保個人交的那部分是否還從80%工資里扣除謝謝!
員工病假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准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准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准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
2、病假工資的計算系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 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系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
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系數×病假天數。
此外《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9條規定:「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H. 病假工資需自己交保險嗎
病假工資個人支付部分從工資里扣除,如不夠需要員工補繳,單位部分還是由單位繳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三條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8)病休工資是社保局支付嗎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條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一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I. 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是和公司約定的工資,還是社保最低工資
1、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按國家規定,為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80%
2、《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版國勞動法》若干問題權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J. 長期病假,公司要求我支付病假期間所有的社保個人部分合理嗎
「中國勞動關系在線」認為:只要勞動關系存在就必須購買社保,您長期請病假,回待產就是勞動答關系還存在,當然社保必須要購買的,但是單位部分單位已經支付,員工部分沒有支付的,那麼單位就可以不用按照要求給員工購買社保;如果是協商一致,可以委託單位購買,員工出錢。具體如何操作必須有簽訂協商一致的協議書。
所以公司的要求並沒有不合理之處,單位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