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派出所幹了二十一年協警工作,公安局不給交社會保險怎麼辦
按照法律規定,你做了二十年的協警應該給你簽長期合同。所以也應該給你交養老保險。你可以向你當地的勞動部門申請確認勞動關系,然後要求勞動仲裁部門進行仲裁。
『貳』 我在派出所做衛生20年沒給我買社保我該怎麼辦
這個國家有規定的 超過了一定年限 需要購買社保
20年應該購買社保 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反映
『叄』 我之前在派出所當協警,單位有交社保醫保,現在離開了,個人如何辦理續繳
還繳個屁啊.留著買大青島。。。
『肆』 我在派出所做了做15年協警,從來不簽合同,又不買社保,現在被解僱了.怎樣培法呢
不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訴訟時效過了,可以主張違法解除的雙倍工資,一共三十個月的工資和要求補繳社保
『伍』 我06進交警隊干協警!12年單位才買的保險!前面的我可找單位補嗎
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單位有義務為員工購買社保 如果06年到12年才購買社保那可以要求賠償六年的社保
『陸』 協警給不給買社保
分三種情況:
公安局和您簽訂了《勞動合同》,公安局作為用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專共和國勞動法屬》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三條「繳費單位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的規定,公安局應為您繳納社保。
公安局沒和您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公安局仍然是用人單位,雙方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公安局同樣需為您繳納社保,理由同上。
公安局沒和您簽訂《勞動合同》,您的工作時間可自由支配,不受公安局的勞動管理,則您可能屬於承攬了公安局的某項工作(如衛生打掃工作),雙方形成的是勞務合同關系,則公安局無需為您繳納社保。
根據現行體制,第三種情況的可行性較小,您可結合自己實際情況對照後得出自己的答案,如果公安局該為您繳納社保而未繳納,可參照第一點進行維權。
『柒』 我干協警已二十年了,請問政府是否該給我交社保。
必須繳納。社來保是國家規定。建議:一自、確定你的勞動關系歸屬(和什麼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二、若簽訂合同,則找用人單位。若未簽訂,找用人機構協商社保問題。畢竟同屬政府部門,如他們同意繳納,則,很容易辦理補繳。三。協商未果,仲裁,法院。
『捌』 在派出所當協警買社保嗎
派出所應該給協警買社的,凡事用人單位都應該給員工買社保的,這是單位的應盡義務,也是職工的正當權益。
『玖』 我親友在公安機關做協警二十多年了,而單位至今未給交養老保險,等到退休時還能主張權力嗎
是合來同制的,還是勞務派遣的?源
首先說答案:可以要求主張權利。新的個稅法實施條例,以及勞動法都有規定,單位有義務為職工繳納社保並代扣代繳個稅。
在那裡工作了20年,勞動關系舉證很容易的,關鍵是理清楚證明工作20年這個時間段,然後拿去勞動仲裁。如果不放心可以先咨詢一下當地勞動仲裁機構。
注意仲裁不是訴訟,一次性定結果,沖裁結果出來雙方須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