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辭職換工作後原單位的社保卡如何辦理
這里分二種來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源辭職是為了到新的單位去上班。
這種情況就需要辦理轉移手續後在新單位續保(如果新單位在異地的需要異地社保中心的確認或者等待政策允許轉入後辦理)。
第二種情況,如果是金融社保卡,你可以自己到當地開展此業務的銀行個人申報社保卡。
個人辦理社保卡要帶上身份證和近期數碼相片回執。
另辭職後,如果因事耽擱而沒有繼續交納保險費的話,之前所交納的費用不會做廢的,只是你原來的醫療保險將中斷,不能享受其福利。
(1)辭職後辦社保卡擴展閱讀:
社保卡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參考資料:養老保險如何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國家社保中心
B. 辭職後社保卡多久可以拿到
1、社保卡一般工作三個月左右能領取,有的地方是半年。2、社保中心查詢版,如果對自己的社權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上網查詢,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電話咨詢,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觸摸屏查詢,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C. 辭職後社保卡沒有辦理下來怎麼處理
通常而言,只要你參加過工作的話都是有社保卡的,這個社保卡可能還得社保回局的研製當中,你可以打電話答問下社保局提供下你的身份證號碼之後查詢一下辦理的速度,現在通常而言的話網上面也可以查詢的,查詢之後的話你就知道社保卡辦到哪裡了,如果辦下來的話通常會發到那個一個銀行,就是和你這個社保卡綁定的銀行,因為現在社保卡都是金融社保卡都有兩個功能。
然後你去那個銀行把社保卡拿回來就可以了。
D. 辭職後沒拿到社保卡,後面如何辦理社保轉移謝謝!!!
一、年後辭職,公司什麼時候辦理社保轉移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在15日內轉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用人單位不得拒絕。
二、社保省內轉移詳細流程
1、列印《參保繳費憑證》
參保人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離職證明、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社保辦事處列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參保繳費憑證》
2、申請轉移接續
辭職者持《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
三、社保跨省轉移詳細流程
1、到之前工作的省份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2、然後在新省份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完成社保開戶手續後,提出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接續申請,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填寫轉續關系的書面申請。
詳細步驟是:(四個步驟)
你申請社保轉移——新的城市同意接受——舊城市辦理轉移——新的城市接受轉移。
四、社保轉移注意事項:
1、年齡要求
女性40周歲,男性50周歲,超過這個年齡,社保就不能轉入了。
2、社保有五險只能轉移兩險
氣質能轉走的只有醫保和養老個人賬戶金額和繳納年限。
E. 辭職後社保卡還能用嗎該怎樣辦理手續呢
辭職之後醫保來卡還是可以使用自的。
醫保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並繼承。另外,失業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參加醫保並享受醫保待遇。勞動者重新找工作後可以掛靠,去社保局辦理轉移手續,醫保卡使用范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葯店就醫購葯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
但是根據《保險法》來看:社保中斷,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參保人員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3個月內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支付。超過3個月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繼續計算,醫療費用從再次繳費之月的第13個月起按規定支付,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不補繳欠費的,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再計算。
F. 辦理的社保卡在離職以後還能使用嗎
辭職之後醫保卡還是可以使用的。
醫保個人賬戶的本金和利息歸個回人所有,可以結轉使用並繼答承。另外,失業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參加醫保並享受醫保待遇。勞動者重新找工作後可以掛靠,去社保局辦理轉移手續,醫保卡使用范圍:參保職工在定點醫院,葯店就醫購葯時,可憑密碼在pos機上刷卡使用,但無法提取現金或進行轉帳使用。
但是根據《保險法》來看:社保中斷,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參保人員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3個月內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支付。超過3個月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繼續計算,醫療費用從再次繳費之月的第13個月起按規定支付,中斷繳費超過3個月不補繳欠費的,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