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讀書買什麼社保
1、小孩的計劃生育證明(到現居住的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開證專明,開證明時帶上結婚證,屬身份證,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即說明上環啊,生育情況的那個本本},小孩的出生證,
如果小孩不是政策內生育的還要罰款證明,如果小孩是偷著生的,這個證明人家是不會開的,所有證件中這個最難辦,這就是五加一中的「一」)。
2、父母和小孩的身份證(小孩沒有身份證的也可)。
3、父母和小孩的暫住證(現在應該用居住證了吧)。
4、原籍戶口本。
5、就學聯系函(家裡學校或教育局開的證明小孩是那邊的人,需要到深圳讀書之類的)。
6、房屋租賃合同或購房合同(租賃合同要房管所開的,有編號的,不是自己與房東簽的那種。如果是住公司宿舍就要公司開具居住證明並蓋上公司的章)
7,父母雙方其中一方具備在深圳一年以上的社保記錄。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Ⅱ 深圳社保,買的最低級的社保,沒買養老險,對在深圳買房買車孩子上學有影響嗎
有。養老險與醫療險是必買,你沒有買。這說明你不打算在這邊養老不打算在這邊長久發展。。所以買房孩子上學會受到影響。。。
Ⅲ 公司買的深圳社保,孩子可以在長沙讀書嗎
這樣的情況孩子是可以在長沙讀書的
Ⅳ 深圳 小孩讀書要社保 還是養老保險
這應來該是政府為了讓家長證源明,家長確實在學生讀書的地方居住務工.有合法居所合法收入來源.當然政府應該還有其它規定.如家長沒有買養老保險的,提供登記名為家長的工商營業執照等其它證明家長有合法收入合法居所的證明.應該也可以上學.
這是政府規范外來人員子女上學申請學位的一種手段.主要是怕申請學位的人多.所以設置條件.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外地戶口來深圳讀書,父母要買什麼樣的社保
社會保險:工傷、醫療、失業、養老等
Ⅵ 深圳外來工子女免學費上學條件之一,父母雙方要買社保還是有一方買就行
一方,只要一方買社保就可以了,但是深圳上學還需要積分排隊,積分越高,錄取率肯定就越高
Ⅶ 外地小孩在深圳上學要滿足什麼條件,比如社保要繳了多少年的
外地戶口想在義烏上學至少需要連續繳12個月以上社保,有的學校會要求兩到三內年社保。公司會幫你容交的。如果公司不幫你交,你可以找才享人力資源掛靠,365行政中心附近。我也是找公司掛靠的交的社保,小孩上學要早點交起來了。望採納。
Ⅷ 我在深圳買了三年社保,小孩能進公立學校讀書嗎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符合在深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為了使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根據深圳市教育局《關於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試行積分入學辦法的指導意見》(深教【2013】100號)和《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4—2015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4〕99號)的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及2013年「積分入學」的試行情況,現制訂並發布《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2014年修訂稿)》。 一、積分項目 積分入學的對象包括所有深圳戶籍學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規定的非深戶籍學生,享受政府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按市、區有關規定辦理。 按照市政府「1+5」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多年的實踐和實際情況,共設置4個積分項目,滿分為100分。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詳見附表,下同) 2、非深圳戶籍分為3類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40分) 同一套房屋原則上按照一個學制(小學六年、初中三年)的時間安排一次學位,連續提出申請的,學位緊張的學校不保證就近入讀。 1、購房分為6類 2、租房分為7類 (三)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 按家庭子女數及申請者屬家庭中第幾胎的情況分為8類 (四)申請入讀學生父母就業情況(滿分為10分) 1、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兒童少年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自動賦予滿分。 2、申請入讀學生為非深圳戶籍兒童少年的,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有無勞動保障卡或營業執照),分為2類。 二、積分的核定 積分的核定分三步進行。第一步,家長按規定時間在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上按自身條件選擇對應項目、類別填報相關信息。第二步,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入學資料與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比對,驗核材料後給予初審積分,並向家長發放書面回執(需由家長親自簽收);第三步,由學校、教育局將申請入讀學生資料分別報送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審核確認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學校再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在招生系統進行終審確定(與初驗信息不一致的需提前書面告知家長),系統自動生成終審積分,終審積分為新生錄取的直接依據。 三、積分的使用與公布 學校、教育部門將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各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家長在規定時間可通過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終審積分。 符合入讀條件但未被錄取到所申報學校的,由區教育局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調劑分流到周邊有富餘學位的公辦學校或公益民辦學校,不接受或主動放棄調劑分流的申請入讀學生,教育部門原則上不再負責安排公辦學位。凡在區屬民辦學校就讀並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享受政府發放的學位補貼。 本辦法自2014年秋季招生開始實施,相關細則由區教育局牽頭制訂,區屬民辦學校的義務教育招生參照本辦法執行。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 A:學生是學區內戶籍(指學生戶籍地址在本校學區圖紅線范圍內,戶主是學生父母)——30分 B:學生是南山區戶籍——26分 C:學生是南山區以外本市其他區戶籍——20分 2.非深圳戶籍分為3類 D:學生本人已辦理了居住證,且父母雙方中至少一方是深圳戶籍—20分 E:學生本人及父母均辦理了居住證——18分 F: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25分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40分) 1.學區內購房分為6類 A:購一手房2年或以上(2012年8月31日前購,父母人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40分 B:購一手房2年以下(2012年9月1日後購房,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8分 C:購二手房3年以上(2011年8月31日前購,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6分 D:購二手房3年以下(2011年9月1日後購,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4分 E:購合法集資房以及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30分 F:購房,父母產權佔51%以下的——30分 2.學區內租房分為7類(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 ①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12分; ②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7分) G:政府周轉房(屬於轉租戶的一律不予考慮)——20分 H: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的戶口不在一起——20分 I:租房5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09年8月31日前簽訂的,含單位宿舍)——15分 J: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09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含單位宿舍)——12分 K: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11年9月1日-2012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含單位宿舍)——9分 L: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間簽訂,含單位宿舍)——7分 M:租房1年以下(租賃合同在2013年9月1日後簽訂的,含單位宿舍)——5分 三、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 按家庭子女數及申請者屬家庭中第幾胎的情況分為8類 A:獨生子女(含雙胞胎)——20分 B:政策內第一胎 ——15分 C: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罰款手續的)——13分 D:政策內第二胎——10分 E:政策外第二胎(有罰款手續)——5分 F:政策外第三胎及以上(有罰款手續)——本項不計分 G: 父母一方及學生都是台灣籍的——10分 H: 學生是台灣籍的,父母親都是深圳或內地戶籍的——5分 四、申請入讀學生父母就業情況(滿分為10分) 1.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10分 2.申請入讀學生非深圳戶籍的需查驗父母有無勞動保障卡或營業執照,分為2類 A:雙社保(單親家庭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或營業執照——10分 B:單方社保——5分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
Ⅸ 小孩在深圳讀書沒有社保怎麼辦,可以一次性買社保嗎
如之前繳納過社保現在斷繳了可申請補繳,如未開過戶或剛繳納幾個月則不可以進行補繳或一次性購買社保。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9)深圳讀書買什麼社保擴展閱讀:
《深圳市非深戶籍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管理辦法》
第五條 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實行免試就近入學和積分入學制度。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可向居住地所在片(學)區義務教育學校申請就讀,按積分高低安排學位:
(一)凡年滿6周歲,有學習能力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
(二)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三)申請學位時,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我市連續居住滿1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
父母已經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由其他法定監護人監護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申請就讀,按照本條規定辦理。
第六條 申請在本市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非深戶籍人員子女,須核驗以下材料:
(一)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
(二)兒童出生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及父母的戶口簿、身份證,港澳籍兒童還需核驗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父母與子女親屬關系證明;
(三)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產證明或購房合同,或由房屋租賃管理部門核發的、登記備案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的房屋租賃憑證,或連續滿1年以上的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在本市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記錄;
(五)父母的計劃生育信息記錄。
連續滿1年的計算,以申請學位時為基點向前倒算,社會保險補繳的年限不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