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卡是老家的,五險一金是在跨省的異地交的,需要怎麼弄一下
社保可以辦理轉移,你在新的公司辦理投保以後可以在當地社保局填寫申請表,社保局會辦理社保轉移
⑵ 在老家辦理的社保卡,在異地上班,新的社保卡在外地能使用嗎
不沖突。
個人交社保和單位交社保是沒有區別的,只是在繳納金額上有所不同內。
按照職工容工資,單位和個人的承擔比例一般是:
養老保險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8%;
醫療保險單位承擔8%,個人2%;
失業保險單位承擔2%,個人1%;
生育保險0.7%全由單位承擔;
工傷保險0.5到1.6%也是全由單位承擔。
注意:職工個人不承擔生育和工傷保險。各省市地區承擔比例有所不同。
⑶ 老家辦有社保卡還可以在外工作的地方辦嗎
可以辦理,但參保人只可享受一份權益,建議直接將社保進行轉移。
社保轉移程序:
1、參保人跨省流動前到原參保地社保機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2、參保人持繳費憑證、戶口、身份證等到新就業地社保機構申請接續關系;
3、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條件;
4、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聯系函》後15個工作日內,將清理申請人的參保繳費是否有欠費並辦理養老保險基金劃轉,終止申請人在當地的參保關系,向新參保地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5、新參保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辦結相關手續。
⑷ 老家辦的社保卡,現在在外地交社保。老家的卡能用嗎
老家辦的卡只交過醫療保險,可以通過社保轉存接續手續辦理為城鎮職工社保,參保憑證(社保卡)可以通過經辦機構進行傳遞繼續使用。
根據《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單位就業並有穩定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參加就業地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第四條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人員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後,由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辦理轉移手續,按當地規定退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再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待遇。
第八條
參保人員跨制度或跨統籌地區轉移基本醫療保障關系的,原戶籍所在地或原就業地社會(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應在其辦理中止參保手續時為其出具參保憑證,並保留其參保信息,以備核查。新就業地要做好流入人員的參保信息核查以及登記等工作。
第九條 參保(合)憑證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衛生部統一設計,由各地社會(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統一印製。參保(合)憑證信息原則上通過社會(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之間傳遞,因特殊原因無法傳遞的,由參保(合)人員自行辦理有關手續。
(4)老家社保卡外地工作社保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障卡的作用:
1、個人社會保障相關信息記錄、電子憑證和信息查詢等;
2、記錄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性別、民族、戶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詢本人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繳納情況;
4、可持卡到醫院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到葯店買葯;
5、辦理醫療、失業、養老、工傷和生育等社保事務;
6、查詢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累計總額等信息;[5]
7、辦理領取養老金等社保事務,進行求職、失業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職業培訓等。
8、用於身份證明
⑸ 如果在老家辦社保卡,在外地公司也交了社保,是不是都在一個卡上
是在同一張社保卡上的,因為一個身份證只可以辦理一張社保卡。
憑原參保社保局出具的參保繳納憑證,交到現在的參保社保局即可辦理轉移。
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
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5)老家社保卡外地工作社保擴展閱讀:
辦理社保轉移的相關材料:
1、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
(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
(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2、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3、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4、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