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蘇州園區社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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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繳費比例
1、養老保險:
①個人繳費根據職專工本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②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2、醫療保險:單位10%,個人2%+3元;
3、失業保險:單位1%,個人0.2%;
4、工傷保險: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5、生育保險:單位0.8%,個人不交錢。
2. 蘇州市社保繳費基數2019年要調整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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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蘇州市區2015結算年回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答調整已完成。本月起(2015年4月1日起),蘇州市區范圍(姑蘇區、高新區、吳中區、相城區)5.9萬余戶參保單位的111.4萬余名單位參保職工,將統一啟用新一年度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參加市區企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16738元和2697元;參加市區機關事業社會保險的單位和職工,月繳費基數上、下限分別為25178元和5036元。按規定,此前單位申報2015年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的職工,2015結算年度的社會保險月繳費基數,分別按上限基數、下限基數執行,其餘職工按實際申報工資的月均數執行。
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的參保單位,從本月起,社保經辦機構按3月結算基數的110%及上、下限規定調整後進行結算。市區參保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2015結算年度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仍統一為2300元,其他四項社會保險的繳費基數,參照企業職工相關規定執行。
3. 2019年蘇州社保繳費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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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個人繳費標准國家沒有具體規定,社保有具體規定。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
醫保個人繳費標准: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職工繳費比例為本人工資收入的2%。隨著經濟發展,用人單位和職工繳費比例可作相應調整。
用人單位以上一年度在職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為月繳費基數。
4. 蘇州2019社保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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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的時候按退休地上一年度社會專平均工資為基數屬計算,比如2019年領取的時候按照2018社平工資,2020年領取的時候按照2019年的社平工資,這里的年份不一定是一個自然年的,要按社保年度的,比如2018年7月1號到2019年6月30號是一個社保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