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費用計提數與實際繳費的差異如何調整
可以按照本月計提時將多計提的沖回,少計提的補提。
2018年7月1日起,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從18213元調至20004元;下限從3170元調至3469元。另外,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上限從22275元調至24654元。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繳費下限從4455元調至4931元。
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繳費基數下限為廣州市企業職工月最低工資標准,從1895元調至2100元。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及退休延繳人員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為2017年度本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8218元的60%,即4931元。
稅務部門特別提醒用人單位:從7月1日起,須按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如實申報2018社保年度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原則上一年不變。
根據現行規定,五個社會保險險種中,個人需要繳費的有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在上下限范圍內,用人單位按照職工本人上年度申報個稅的工資薪金的月平均數,申報職工的繳費基數。就是說,如果個人繳費工資超過了上限或者低於下限,則按上限或下限作為繳費基數繳費。
比如說,職工本人上年實際平均工資達21000元,超過了20004元,那麼按20004元作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但21000元低於醫保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四個險種的上限24654元,則按21000元作為基數繳納上述四險社保費。
社保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將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統一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此前的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醫療保險
以北京市為例,醫療保險繳費比例(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單位10%,個人2%+3元;
失業保險
單位1%,個人0.2%;
工傷保險
根據單位被劃分的行業范圍來確定它的工傷費率,在0.5%~2%之間;
生育保險
繳費比例:單位0.8%,個人不交錢。
公積金
以北京市為例,公積金繳費比例: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選擇住房公積金繳費比例。但原則上最高繳費額不得超過北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統一規定所有用人單位按工資的12%辦理繳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都是工資的12%。
B. 公司沒交社保,但是計提了社保和工資,當實際發放工資是的分錄怎麼做
借預提費用 工資 貸現金
C. 社保費申報時是按本月應付工資借方實際發放還是按計提的應付工資貸方
社保不是福利費,而是應付職工的薪酬的一部分。福利費支出有嚴格的限定,如專單位屬主辦的幼兒園費用。
社保費支付的時候,區分單位部分、個人部分,單位部分需要做一筆計提費用,貸方記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個人部分則直接掛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借方,待支付工資時從工資內代扣,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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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計提工資數與實際發放存在差異
上個月計提工資數和抄這個月實際的應發工資不一樣的賬務處理有:
1、上個月的工資多計提了,需要沖回多計提的部分:
上個月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沖回多計提的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管理費用-工資
2、實際應發工資比計提的工資數大,需要補回少計提的部分: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計提工資完整分錄
1、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貸: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3、交納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承擔)
借:管理費用--公積金(公司)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借: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貸:銀行存款
E. 銀行實際扣社保的金額高於發工資時計提的社保數會計分錄怎麼做
按照我的理解,現在是申報的社保數據與單位內部計算的社保數據存在差異,需要進行內相關調整。
按照你的意容思,是申報數大於計提數,那麼,你必須先核對一下相關資料和數據,搞清楚究竟是申報錯誤,還是會計處理時的計算錯誤,下一步,才能對錯誤的項目進行更正。
如果是申報錯誤,那麼,只需要向社保局或代征機構(如地稅機關等)申請更正申報表就可以了,相關的機構部門會指引你怎樣去修改的。如果申報是正確的,那麼才需要對會計分錄進行調整更正。
至於如何更正會計分錄,則應結合原編制的會計分錄進行判斷,一般的處理,是先對原會計分錄紅字(負數)進行沖減,然後再編制正確的會計分錄就可以了(提示,通常只需修改數據,涉及的會計科目不予改變,但涉及科目出現差錯的情形除外)。
以上是根據你的描述所作推測和處理參考意見,請按照你單位的財會處理實際情況進行分析判斷。
F. 社保費用計提數與實際繳費的差異怎麼辦
請問如果單位的人數有100人以上,因為工資在月底發放,那麼公司要先計提版社保和公積,發放工資權,然後下月扣社保公積款。如果計提的數字和社保有差異的話(小數四捨五入或其他原因造成差異),那該如何辦——小數四捨五入或其他原因造成差異,可以在下次計提時一並作調整。
有100人以上這么多人的納稅申報和工資付款怎麼辦?難道要一個一個輸進去申報和銀行轉賬也要一個一個輸嗎?——做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是要一個人一個人的輸入的,輸完後一起提交。但是,發工資可以通過銀行代發,你只需要提供工資清單即可。
G. 關於計提工資,社保,實際發放工資賬務處理問題
其實就是作出相關的會計分錄就行了: 1.當月月末計提工資借:**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工資2.計提社保(企業部分)借:**費用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3.次月發放工資時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現金/銀行4.上交社保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貸:銀行存款5.上交個人所得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