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基數核定計算月平均工資是根據應發工資計算還是根據實發工資計算
你是個人還是單位的?
按理應該是該按照實際工資計算,實際上基本都是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繳納的.
⑵ 北京社保基數核定問題 半途入職 請假扣錢等達人級問題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內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容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你的問題其實還要參考單位的習慣做法,不可能因為你個人而修改單位一貫做法。理論上說應該 按照規定執行。但實際各單位都降低基數。除非你離職後投訴,否則也沒啥太好的辦法。你的問題就不回答啦,實際操作中沒人這樣死摳規定。
⑶ 社保基數怎麼核定
根據參加社會保險的險種不同,繳費基數是不一樣的。
第一,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以本人的月均工資為繳費基數,但是,當職工的工資低於社會平均工資的60%的,則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當職工的工資高於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的,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300%作為繳費基數。
第二,靈活就業人員,由於無法核定其工資,則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60%到300%之間,由社保部門設立不同檔次的繳費基數,由參保人自行選擇檔次繳費。
第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檔次,是從100到2000元以上,參保人自由選擇繳費基數。
拓展資料:
社保繳費基數也叫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依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應繳社會保險費。
繳費基數上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下限是指,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⑷ 2019年社保和醫保核定工資基數,要上年平均工資。請問上年平均工資是按所屬期還是按實際發放日期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抄,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會保險參保申報表上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資不是社保繳費基數,而是上一年度平均工資的60%-300%。
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工作人員讓你填寫的3000元,就是他核準的數據(或者是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而你實際的社保繳納基數一般是指你當月的工資。如果你的工資低於3000的60%,則按1800來作為你的繳費基數;如果高於3000的300%,則按9000來作為你的繳費基數;如果在1800-9000之間,則按當月實際工資為你的繳費基數。
希望這個回答能夠幫到你。
⑸ 收到工資稽核通知書,應發工資與社保繳費基數不一致怎麼辦
未交足來的社保費用自需要補繳。
社保工資基數每年都要根據上年個人全年收入月軍屬予以調整,社保工資基數的計算范疇應包含基本工資、加班費、獎金、津貼等個人各項收入。
公司這么做是不對的。遇到社保核查肯定出問題。
稽核有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社保審計、稅務稽核等。
1、銀行實發數=個人所得稅社保表的稅後余額
2、應付職工薪酬的貸方累計數-離退休返聘等無需繳納社保人員工資累計數=社保申報數
3、應付職工薪酬累計數=(管理費用+製造費用+銷售費用+主營業務成本+在建工程)的工資&福利費(人工成本)
⑹ 公司18年11月份社保立戶,核定了繳費基數,然19年1月起所有員工都要漲工資
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2019年1月1日金稅三期席捲全國、社保、個稅、工資
1、原有企業不交社保、怎麼辦?
2、工資與社保不匹配、怎麼辦?
3、企業需單交工傷險、怎麼辦?
4、全國企業職工的工資、社保、個稅大匹配、企業增加了用工成本、怎麼辦?
需要解決方案搜我頭像、全國唯一。公司和稅務局合作開通靈活用工平台、為企業減少用工成本、規避風險。
⑺ 2013年社保和醫保核定工資基數,要上年平均工資。請問上年平均工資是按所屬期還是按實際發放日期
上一年實發貨幣總額,包括基本工資 、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計時計件,除以12個月。
⑻ 社保和公積金核基數,這個基數怎麼確定
公積金、社保繳納基數可以不一樣。公積金繳納基數:各單位應按照上海市統計局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口徑計算職工月平均工資,並以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核定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各單位應在核定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後一個月內,將核定情況告知職工本人,以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自2015年7月1日起,本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由2013年月平均工資調整為2014年月平均工資。 2015年1月1日起新參加工作的職工,應以該職工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新參加工作以來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2015年1月1日起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後發放的當月工資收入或以其實際發放的月平均工資作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社保繳納基數:社保繳費基數是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計算方法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的,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⑼ 生孩子由社保發工資,這個工資是不是要計到第二年核社保基數中
生孩子由社保發的是生育津貼,不是工資,第二年核實社保基數是本人12個月的平均工資,生育津貼是不計算在內的。你在12個月中如果實際發放工資是9個月的,那就按9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⑽ 當年計算上年平均工資用於核定社保基數時,上年新入職的員工,第一個月若不是全勤,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如果第一個月發了工資且交了社保就要計算在內,等於年度工資性收入總額除以12。
如果第一個月沒有繳交社保,可以以後11個月的工資性收入總額除以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