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了社保卡還需要辦理醫保卡嗎
社保不是來醫保卡。社保源卡具有醫保卡的功能,目前我國大力推行的社保卡涵蓋醫保卡及金融功能,市民可以持社保卡辦理就醫購葯、醫保結算、住院就醫等。簡單來說就是社保卡不是醫保卡,但可以當醫保卡使用。所以持有社保卡人員無需再辦理醫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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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有社保卡還用交醫保嗎
社保斷交後,醫保不能用了,斷交的這段時間,不能進行醫保報銷。除非斷交社保後,個人繼續續交醫保,就能正常使用,可享受醫保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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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有社保卡 現在交醫保 需要重新辦卡嗎
參保人員領取社保卡後,如果在定點機構就醫購葯時第一次成功啟用了社回保卡,原醫保卡(或IC卡)就答自動注銷,不能再使用了。
領取社保卡後如果不啟用,則仍可繼續使用原來的醫保卡(或IC卡),但將來社保卡全面換發完成後,將不能使用原來的醫保卡(或IC卡)。
具體可以咨詢社保熱線12333。
拓展資料:
個人辦理社保需准備的資料:
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才可以按個人方式參保。社保辦理有2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即可,其參保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社保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為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為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為20000*10%=2000左右/年。
(二)或者以單位方式參保。而是外地戶口,只能通過單位方式購買社保。
另外,如果說辦理社保,最好通過單位交納方式比較好一點,因為單位會為我們承擔很大一部分費用,進而減輕自己的交費壓力。而且單位方式可以參保5險1金,而個人方式只能參保養老,醫療保險2種。
4. 社保卡與醫保卡有什麼區別嗎
社保卡與醫保卡的 概念、功能、發卡地方、用途和安全性能不同。
區別如下
第一、概念不同
社會保障卡簡稱社保卡,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卡。
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帳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帳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第二、功能不同
社保卡不僅具有醫保卡功能,還是辦理各項社保業務的重要憑證,例如領取失業金等等。
醫保卡僅限於醫保功能,只能用來享受醫保待遇。
第三、發卡地方不同
醫療保險卡由當地指定代理銀行承辦。
社會保障卡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
第四、安全性能不同
社保卡採取了全國統一的三層密鑰管理體系,它的安全性、可靠性已通過國家驗收,真正能夠使社會保障卡成為參保人員的「安全卡」、「放心卡」,也為未來實現跨省的全國通用打好了基礎。
醫保卡則沒有這種管理體系,安全系數較低。
第五、社保卡用途更廣泛。
社保卡將廣泛應用於人力社保各項業務,並可作為金融借記卡使用。
醫保卡僅作為醫保就醫結算憑證。
第六、安全性不同
社保卡性能更穩定。社保卡由於採用集成電路晶元,比採用磁條介質的醫保卡性能更加穩定,不易損壞,且更加安全。
(4)有社保卡還用辦理醫保卡嗎擴展閱讀:
社保卡功能
社會保障卡卡面和卡內均記載持卡人姓名、性別、公民身份號碼等基本信息,卡內標識了持卡人的個人狀態(就業、失業、退休等),可以記錄持卡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信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信息、職業資格和技能、就業經歷、工傷及職業病傷殘程度等。
社會保障卡是勞動者在勞動保障領域辦事的電子憑證。持卡人可以憑卡就醫,進行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可以憑卡辦理養老保險事務;可以憑卡到相關部門辦理求職登記和失業登記手續,申領失業保險金,申請參加就業培訓;可以憑卡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和申領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等。
此外,社會保障卡還是握在勞動者手中開啟與系統聯絡之門的鑰匙,憑借這把鑰匙,持卡人可以上網查詢信息,將來還可以在網上辦理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正在推行社保一卡通,部署擴展社會保障卡應用領域的工作。為此,該部發布了《關於社會保障卡載入金融功能的通知》。載入金融功能後的社會保障卡在具有信息記錄、信息查詢、業務辦理等功能的同時,還可作為銀行卡使用,具有現金存取、轉賬、消費等金融功能。以便促進金融服務民生,方便群眾享受社保待遇和金融服務。
具有金融功能的社會保障卡的金融應用為人民幣借記應用,暫不支持貸記功能。該卡卡片介質一般為接觸式晶元卡,但也有銀行發行介質為接觸+非接觸的雙界面卡的社會保障卡,社保卡用晶元加隱蔽磁條復合卡的形式暫時過渡,晶元中應同時包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應用和金融應用。
社會保障卡採用全國統一標淮,社會保障號碼按照《社會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採用公民身份號碼。從此,社保卡將加入金融功能,全國統一。
5. 醫保卡丟失有社保卡,醫保卡還用補辦嗎
一、具體辦法如下:
1、撥打醫保服務熱線12333(24小時服務)進行電話報失。報失時,應據實提供參保人姓名、身份證號碼、《醫保卡》卡號和單位名稱等信息。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後電話掛失成功,並在1小時內停止該卡的結算。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錯誤,造成電話報失不能確認的,參保人應及時辦理書面報失。
2、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辦理書面報失手續,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掛失操作成功後,在1小時內停止該卡的結算。
二、參保人在重新辦理《醫保卡》之前又找回原《醫保卡》的,可辦理撤銷掛失手續,具體辦法如下:
1、攜帶本人《醫保卡》及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到鄰近的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辦理撤銷報失手續。
2、市、區縣醫保中心或服務點當場辦結撤銷掛失操作,經醫保工作人員確認撤銷掛失操作成功後,在1小時內恢復該卡的結算。
三、參保人因遺失、損壞《醫保卡》的,可申請補卡、換卡,具體辦法如下:
1、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可當場予以辦結。
2、參保人也可以至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
四、其他
1、《醫保卡》掛失生效前,因該卡使用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參保人個人負擔。
2、參保人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委託人在辦理時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
3、參保人有正常使用的《社保卡》的,不再補換《醫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