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15號發工資社保繳納是當月還是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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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後,根據離職的時間來決定公司是否當月繳納社保。
一般來說,月初及月中離職的,當月社保停繳,一般情況下當月公司不會給員工繼續發工資了,社保繳納需要扣除上月工資,不便於操作,而且員工的新單位完全有時間在當月給員工上社保,所以停繳沒有問題;
月末離職的,當月社保一般由原單位繳納,下月停繳,因為本月是有可能支付給員工工資的(特殊情況扣除工資的除外),而且月末社保不辦理相關業務。
⑵ 15號發工資社保繳納是當月還是上月
社保部門是扣當月的。單位一般每月底做人員增加,月初做申報並繳費,月中扣費。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當月發上月工資繳納當月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1、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2、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⑶ 社保工資是當月發還是下月發上月的
養老金從辦好退休手續的次月開始發放,因此都是當月發當月的。
⑷ 15號發工資社保繳納是當月還是上月
單位15號發放上個月的工資,那麼扣的社保費用也是上個月的。
社保繳費基數是社專會平均工資的60%--300%為繳納基數,比如社屬會平均工資是1000元,繳納的基數可以是600元--3000元。
上海市
2004
年的情況為例,
2003
年社會月平均工資是
1847
元。
如果你的月工資超過了
1847*3=5541元。則社保繳納基數是
5541
元;如果你的月工資低於
1847*60%=1108.2
元,則社保繳納基數是
1108.2
元。要是工資在1108.2
至
5541
元之間,那基數就是你的工資。
⑸ 當月的社保,當月扣款,當月發放工資是上月的工資。怎麼做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
借:其他應付款-代扣個人社保金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社保金是按月份上交,與當月發上月工資沒有什麼關系的,因為每個月都得發一次工資,不管發什麼時候的。
先扣社保再發工資做分錄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或者類似的成本費用類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職工名單(如員工較多,也可以不明細核算)
下個月,月初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工資
貸:銀行存款(或者現金)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或者其他成本類科目)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負擔-職工名單
貸:銀行存款
代扣繳納
1、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2、計提保險公積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保險-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3、繳納保險
借:其他應付款-保險-管理費用-保險
貸:銀行存款
4、繳納住房公積金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
5、下月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現金/銀行存款
⑹ 用人單位給員工交社保是當月交還是本月交上月的
基本都是本月扣除上月的了,社保每月10日前地稅統籌,當月的就劃轉過去了,員工是沒辦法實現當月繳納的,都是推後一個月才能繳納。
這種情況其實是原來國有企業的一些操作辦法不延續了或者說個體、私營和有限責任公司普遍了後,國家對工資總額沒有控制了後才導致政策的脫節。
當月發工資會扣除兩個月的保險,但在員工實習轉正後的那個月,是發兩個月的基本工資的,這樣,員工的月度收入是上月的考核加上本月的工資,保險是本月扣除本月的。
(6)當月發上月工資繳納當月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保險費的計算標准
社會保險必須根據各種風險事故的發生概率,並按照給付標准事先估計的給付支出總額,求出被保險人所負擔的一定比率,作為釐定保險費率的標准。而且,與商業保險不同,社會保險費率的計算,除風險因素外,還需要考慮更多的社會經濟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費率。
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主體的不同組合就產生了許多費用的分擔方式,即使同一國家,在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以僱主雇員雙方供款、政府負最後責任最為普遍。
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⑺ 當月發上月工資,工資中的社保是哪個月的數
工資中扣除的社保是上個月的。
工資發放形式是本月發放上月工資,那本月工資發放表中代扣代繳中所扣除,所扣除的是上月的社保,本月的社保在下月扣除。
⑻ 社保繳費是繳上個月的還是當月的
社保繳費是每個月15號前繳納當月的費用,根據你的工資單,8月份發7月份的工資,那應該是當月的社保,也就是7月份的工資7月份的社保,你8月份的社保會在9月份發的8月份工資里扣。
社保部門是扣當月的。工作單位發工資時屬於代扣,可以是當月,也可以是上月,單位自己定。
單位一般每月底做人員增加,月初做申報並繳費,月中扣費。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
社會保險 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
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8)當月發上月工資繳納當月社保擴展閱讀: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社保補繳所需的材料
各地區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補繳的時間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來說,補繳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體所需材料,建議登陸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查看,或撥打1233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電話咨詢。
⑼ 用人單位給員工交社保是當月交還是本月交上月的
這種情況其實是原來國有企業的一些操作辦法不延續了或者說個體、私營和有限責任公司普遍了後,國家對工資總額沒有控制了後才導致政策的脫節。原來在國營企業,有工資資金簿,每年年初要有年度工資總額預算(按兩低於原則或大包干),每個月發工資要從銀行走帳並記錄,超出部分,銀行一分錢都不會多給,所以各項帳目規定的很細,員工進企業與企業簽訂合同時,當月發工資會扣除兩個月的保險,但在員工實習轉正後的那個月,是發兩個月的基本工資的,這樣,員工的月度收入是上月的考核加上本月的工資,保險是本月扣除本月的。
但現在基本都是本月扣除上月的了,社保每月10日前地稅統籌,當月的就劃轉過去了,員工是沒辦法實現當月繳納的,都是推後一個月才能繳納。
⑽ 我工資是當月發當月的工資,然後社保是扣哪個月的
有的公司會在前一個月扣除後一個月的社保金,例如你12月的社保實際上是11月就扣了,如果離職公司會返還提前扣除的社保金。您最好直接詢問財務,了解清楚情況避免後期因此出現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