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待崗期間能按最低工資標准發嗎
可以按最低工資標准發放,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就就不違法。
② 關於待崗工資和最低工資標準的問題,怎麼解決
待崗工資抄只要不低於最低工資標准襲即可,通常是按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發放,然後扣除各項險金和稅金(大多數情況下待崗到不了繳稅門檻)之類的最後剩餘的就是到個人手中的錢了,所以待崗工資實際到手的錢比最低工資標准還少,有的地區因為個人要繳納的險金金額較大,如果待崗可能要倒出錢去繳納險金。
③ 勞動法待崗工資有哪些規定
勞動法待崗工資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准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內標准。
《工資支付容暫行規定》
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報酬。
第四條:工資支付主要包括:工資支付項目、工資支付水平、工資支付形式、工資支付對象、工資支付時間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第五條: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④ 待崗期間工資發放標准
在一個工資支復付周期制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生活費標准,各地並不完全相同。如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陝西規定,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
(4)待崗期間最低工資標准社保擴展閱讀:
《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
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業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准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
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國家或者本市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⑤ 待崗工資得最低標準是多少
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准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
息工待崗
這一制度,源於計劃年代的國有企業,當然現在很多國有企業也還在沿用該制度,而且,很多非國有企業也採用待崗制度,這一制度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情況下可以被認定為合法。
為什麼會待崗
一是勞動者違反相關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了損失,企業為懲戒該勞動者,根據文件的規定或者約定,安排勞動者在一定限期內待崗,待崗期間支付一定的生活費用。
二是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無法安排職工崗位,暫時性安排職工下崗但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在度過困難時期後再考慮安排職工重新上崗。待崗期間,職工可以領取一定的生活費,並由企業繼續為其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是企業由於改制或者被兼並、收購其他企業或者與其他企業合並的情況下,需要對機構或者崗位進行調整,暫時無法安排勞動者工作,但按照法律規定企業又不能隨意解除勞動者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各地的政策一般明確企業可以安排職工待崗,待崗期間不僅需要支付生活費,還應該為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待崗工資標准
企業在職工待崗期間,應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為職工交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支付生活費。
按目前的規定,非因勞動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單位停工、停業的,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提供正常勞動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准支付工資,但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准;用人單位沒有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勞動者基本生活費。
⑥ 關於待崗工資和最低工資標准
從2015年4月1日起,上海市2015年最低工資(2015年上海市最低工資),由原1820元上調到2020元每月。回
附:《關於調整本答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滬人社綜發〔2015〕10號
各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用人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從2015年4月1日起,本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現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准從1820元調整為202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17元調整為18元。小時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3月30日
⑦ 成都市疫情期間規定單位發放待崗最低工資標准每月1780元,是否包含職工個人承擔社保部分
是的,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了職工個人應承擔社保部分,實發工資要從這個標准中扣除個人應繳納社保。
⑧ 勞動合同期沒到,待崗人員最低工資標准該是多少
▍2007年7月1日起,吉林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長春、吉林、松原市區為650元/月,非全日專制屬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5元/小時。
如果你是全日制員工,工資不得低於650元/月;如果你不是全日制,那麼可以按小時計酬;
▍這個最低工資標準的前提條件是全日制員工;因此只要你與公司企業有全日制的僱傭關系,所享受的待崗工資標准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合同期滿,如沒有延續合同則自動解除,雙方都再無責任利益關系;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