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所得稅月稅前工資包含公司繳納的社保及住房公積金嗎
不包含社保和公積金的。
個人工資在按個人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等)和公積金基數,扣除個人應交部分後的凈額,然後按照個人所得稅的扣稅標准進行扣稅。兩者又先後差別,也就是說社保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一、一般現在工資納稅的標準是3500元;
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一
(工資、薪金所得適用)
級數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500元的 5
2 超過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過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過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過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過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過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過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過100000元的部分 45
(註:本表所稱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一千六百元後的余額或者減除附加減除費用後的余額。)
2.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的收入額扣除社保費用沒
應納稅所得額應當扣除社保及公積金的個人繳納金額。
3. 個人所得稅計算中:工資薪金收入總額-社保-3500,此處扣減的社保是個人承擔部分還是包括單位繳納的全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施條例》(2005年修訂)第二十五條規定:按回照國家規定,單位為個答人繳付和個人繳付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從納稅義務人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因此,依據上述規定,貴公司在為個人繳納和應由職工個人繳納的社保基金時,只要不超過當地政府所規定的比例,貴公司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社保扣除數應包含公司為個人繳納的部分和個人繳納部分。超過規定比例的部分不允許個人所得稅前扣除。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哈!
4. 一個人一年個人所得稅3萬,那他一個月的工資多少急需答案
依據年個人所得稅萬元是可以推算出稅前工資,採取的計算方式如下:
第一步:計算月繳納個人所得稅
月個人所得稅=年個人所得稅÷12=30000÷12=2500元
所以得出月繳納個人所得稅為2500元。
第二步:查閱個稅稅率表
按照目前的個稅計算方式,從起征點3500元開始適用以下個人所得稅率表。在對照個稅稅率表時,不要以當前月工資收入所得來比照,應以月繳納個人所得稅與速算扣除數做比較,方能得到正確的稅率和應奶水所得額的范圍。
參照上表,依據月繳納個人所得稅為2500元是小於五級稅率,所以需要採用四級稅率進行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第三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月繳納個人所得稅+速算扣除數)/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2500+1005)/0.25=14020元
第四部:計算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後的工資收入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後的工資收入=應納稅所得額+起征點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後的工資收入=14020+3500=17520元
第五步:計算工資收入金額
工資收入金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後的工資收入+各項社會保險費
各項社會保險費=工資收入*各項社會保險費率
得到方程式:
工資收入金額=17520+各項社會保險費
各項社會保險費=工資收入金額*17.5%(需要注意個人工資收入高於當地平均工資三倍時,各項社會保險費是按照平均工資三倍做為封頂基數計算)
解方程式得到:工資收入金額=20934.5元,各項社會保險費=3414.5元
所以,按照年個人所得稅3萬元來計算,月工資收入金額為20934.5元。
5. 社保基數與工資交稅有關系嗎
社保基數與工資交稅的關系如下:
當月工資先扣除五險一金,再扣除個稅,才是到手工資。一般職工工資計算公式:到手工資+個稅(個人所得稅)+五險一金繳費比例*個人繳費基數=當月工資。
以北京為例,個人和單位的繳費比例如下圖所示:
在北京工作,假設你是一位老員工,2017年的月平均工資性收入是8000元,2018年8月的工資是1萬。那麼2018年8月繳納的社保總費用是8000*8%+8000*0.2%+8000*2%+3=819元,到手工資=10000-819-8000*12%-389.2(個稅)=7831.8元。
(5)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減除社保費擴展閱讀:
工資、薪金所得
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6. 小規模新公司2020年7月31號成立,於2020年9月需要報上月的個稅和社保嗎
第一點、增值稅及附加稅:
1、小規模納稅人如是雙定的,就不用申報的,每個月會從你的帳戶自動扣繳稅費的。
2、小規模納稅人如是查帳徵收的,那就是按季度申報,每年的3、6、9、12月申報,時間是在:4、7、10、來年的1月對應申報季報資料。
第二點、你問的個人所得稅:那是每個月都要申報的,申報的做法:
第一、現在工資薪金申報個人所得稅是執行:累計預扣法,是按照1月份至當前月份累計收入,減去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5000×月數)、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對應稅率計算累計應預扣稅額,減去以前月份累計已預繳稅額。
第二、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第三、舉例子:
假設某員工1月份工資薪金收入為16000元,2月份工資薪金收入為21000元,如該員工有住房貸款利息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每月定額扣除3000元,該員工每月三險一金為1000元,則1月份和2月份工資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計算過程如下:
1、1月份工資應預扣預繳稅為: (16000-5000-1000-3000)×3%=210元
2、1-2月份累計工資應預繳稅為: (16000+21000-5000×2-1000×2-3000×2)×3%=570元
3、扣除1月份工資已預扣預繳稅款,2月份工資應預扣預繳的稅款為:570-210=360元。
第四、從上你可以看出:兩個月合並申報工資,並不會造成多繳或者少繳。
第五、稅率表:
第六、相關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2018.12.20發布《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對於工薪階層最關注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稅問題,未來仍將實施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預扣稅款,並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
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後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進行了公告。其中明確,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採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個人所得稅法」),現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後扣繳義務人對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對非居民個人上述四項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公告如下:
一、居民個人預扣預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按以下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見附件1)。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
(一)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並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
上述公式中,計算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額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按《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見附件2)執行。
(二)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見附件2《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二、非居民個人扣繳方法
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換算後的非居民個人月度稅率表(見附件2《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計算應納稅額。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第三點:社保:那是當月扣的是上月的社保,就是說現在是9月就扣8月的社保,但這前題是要你在8月的規定增員時限前增加好交社保的員工才行的。
7. 個人所得稅是按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工資計算還是按扣之前的計算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按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工資計算,每月的獎金是不扣除的。某人月工資2000元,獎金1000元,那麼其應納稅所得額就是3000(2000+1000)元。
個人所得稅是按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工資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 = 工資收入金額 - 各項社會保險費- 起征點(3500元)
應納稅額 = 應納稅所得額 x 稅率 - 速算扣除數
註: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點和稅率。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拓展資料:
征稅對象
法定對象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非居民納稅義務人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8.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本表所稱全年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
非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換算後計算應納稅額。
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應納稅所得額=月度收入-5000元(免徵額)-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新個稅法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免徵額和稅率。新個稅法規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
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9. 一個人在兩個公司拿工資個稅問題
一個人在兩個公司拿工資不管是在哪一方的工資超過起征點需要繳稅,都是按照兩處工資所得的總和來計算個人所得稅的,即工資計稅總額是按照兩處工作地點的工資所得相加來計算。但兩處拿工資只能在一方來進行專項附加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9)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減除社保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情形包括:
(一)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二)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
(四)納稅人申請退稅。
納稅人申請退稅,應當提供其在中國境內開設的銀行賬戶,並在匯算清繳地就地辦理稅款退庫。匯算清繳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八條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時,可以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同時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並由扣繳義務人減除專項附加扣除的,對同一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選擇從一處取得的所得中減除。
居民個人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當在匯算清繳時向稅務機關提供有關信息,減除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