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領低保的退伍老兵交社保有優惠嗎
有領參戰優撫金和領取低保的老兵交社保有優惠嗎?
㈡ 己退休的參戰老兵有關社保斷繳社保費可否補繳的有關政策
這個屬於地方政策,你得咨詢本地社保局,總之可以肯定的是社保補繳與你的參戰老兵身內份無關容。以我們這里為例,社保建檔後中斷的部分都是可以補的,總之以你們那的社保答復為准。老兵身份可以為你獲得一些補貼,具體請直接咨詢民政局。
㈢ 退伍軍人補交社保有優惠嗎
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一、退伍軍人養老金政策
1.基礎養老金。按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當年的統一標准發給。
2.個人帳戶養老金。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帳戶化。具體為:以復員退伍軍人領取養老金待遇當年繳費檔次的平均額加上政府繳費補貼為基數,乘以其軍齡(不滿1年按1年算)計算帳戶化額度,該額度計入個人帳戶儲存額。個人帳戶養老金的計發辦法與其他參保人相同。
在個人賬戶養老金方面,復員退伍軍人軍齡可按一定的標准賬戶化。在繳費年限養老金方面,相關部門指出,復員退伍軍人的繳費年限為軍齡與其個人實際繳費年限之和。此外,復員退伍軍人在享受上述三部分養老金待遇的同時,還享有優待養老金,每人每月再加發40元優待養老金。
㈣ 參戰老兵60歲了。交不起社保的有何政策
問問當地退役軍人安置部門,60歲的話退役至少要30年啦。那個時候退役軍人應該都是給分配工作的啊!
㈤ 我是一名參戰補貼老兵交社保同時能否兩者同時享受
社會養老保險可以在多個地方重復參保,但退休時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另外多交的那一份可以如數退還也可以兩個合並到一處。
㈥ 農村籍退伍參戰老兵自已出錢買社保後還享受460元優
應該是不矛盾的,460元是作為國家對你們參戰給予的補償,社保工資是的購買社保後的回報,應該可以同時享受的。
㈦ 參戰參核退伍九類人員購買社保政策
社保辦理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專其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屬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另外也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 一般以最低檔居多;
另外,養老保險最低交納年限為180個月即15年,醫療保險至少需要交納25/30年,達到退休年齡就可以申請享受養老金待遇和醫療報銷(只要續費平時也是可以的)。
㈧ 民政部部長講參戰老兵到六十歲後可享受八百元的補助嗎
只要參戰老兵的參戰身份認定了的,每月都享受國家的定額優撫金的。
拓展回答:
民政部財政部關於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務局:經研究,決定從2017年10月1日起調整部分優撫對象等人員撫恤和生活補助標准,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提高殘疾軍人(含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的殘疾撫恤金、烈屬(含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在鄉退伍紅軍老戰士(含在鄉西路軍紅軍老戰士、紅軍失散人員)的生活補助標准,調整後的標准見附件。
各地要按照《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規定,加大資金投入,大力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的生活補助標准,切實保障其生活水平。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各地要按照每人每月不低於500元、不高於十級殘疾軍人撫恤金標準的原則,調整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標准不低於50元。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0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0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0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00元。
對在農村的和城鎮無工作單位且家庭生活困難的參戰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2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3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4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50元。
對不符合評殘和享受帶病回鄉退伍軍人生活補助條件,但患病或生活困難的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的原8023部隊退役人員,以及其他參加核試驗軍隊退役人員(含參與鈾礦開采軍隊退役人員)提高生活補助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每人每月550元。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220元;對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330元;對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440元;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50元。
對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周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恤金待遇且年滿60周歲的烈士子女(含建國前錯殺後被平反人員的子女)提高生活補助標准。中央財政在現行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對從1954年11月1日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提高老年生活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提高5元,達到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人每月補助30元。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山東、遼寧等9個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實行全額補助。
對建國前加入中國共產黨的農村老黨員和未享受離退休待遇的城鎮老黨員調整生活補貼標准,每人每月提高50元,補助標准調整為:1937年7月6日前入黨,達到每人每月67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61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黨的,達到每人每月530元。
已享受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的老黨員,不執行上述補貼標准,仍按每人每月50元標准發給生活補貼。已對老黨員實行定額補貼的地方,補貼標准低於上述標準的,按照補差原則發給補貼;補貼標准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補貼標准發給補貼。
中央財政對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7省(直轄市),按上述補助標準的25%安排補助資金;對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按上述補助標準的50%安排補助資金。
此次調整標准所需中央補助資金,由中央財政安排,另行下達。地方各級民政、財政部門要認真落實地方應安排的資金,切實加強資金管理,保證及時、准確、足額地把撫恤金和生活補助費發放到優撫對象等人員手中。
㈨ 農村參戰老兵買社保有什麼優惠政策嗎
2012年抄7月之前的退伍軍人在部襲隊期間,可以計算視同繳費
2012年7月之後退伍的,要轉移養老保險,同時計算繳費年限,到地方之後,和他人同樣待遇,按照本人的身份確定繳費
參加工作的,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社會保險
從事靈活就業的,可以參加靈活就業養老保險
沒有工作,也沒有靈活就業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社保
㈩ 對越自衛還去參戰老兵社保政策
國家目前沒有對於越南參戰老兵有特殊優惠政策,軍齡可以視同繳費,退伍之後,和他人一樣按照規定繳納養老險,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對於特別困難的企業的軍轉幹部,可以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