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試用期單位不給交社保,入職6個月後才給繳納公積金;是否合法北京的公司。
你公司很聰明,但有違法嫌疑,你判斷一下是否有下列情況。
《勞動法》第二十一條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如果第七個月給你交了,就不違法了嗎?你繼續往下看。
前提是:《勞動合同法》又有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這些說的什麼意思呢?
就是說,看你合同簽的是多久
一年的話,式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這句就是說比如你簽的是一年的勞動合同,到第二你你繼續工作,他就不能在有試用期了。
現在我們可以判斷公司是否違法了。
如果你的勞動合同是一年一簽的。公司就違法,因為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簽的是二年的,公司也違法
三年及三年以上,公司就是合法的了。因為《勞動合同法》里說了,不得超過六個月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在補充一下
上面說了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到底什麼時候簽
《勞動合同法》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Ⅱ 大學生參加工作試用期內單位交不交社保醫保及房屋公積金
如果是在讀大學生來,源參加工作,一般是不可能給你買社保和公積金的,而且一般很多公司對購買社保和公積金都有嚴格的制度,比如入職半年購買社保,一年購買公積金,很少有試用期就購買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政府部門一般從正式入職開始會購買社保和公積金,所以會不會購買社保和公積金,沒有定論,完全取決於用人單位,可以在入職時詳細了解。
Ⅲ 大家好,急問試用期不繳納保險和公積金的問題。
在試用期期間,原單位不給勞動者繳納保險和公積金是屬於違法的行為,內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容的社保部門投訴,對於公積金可以向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反映投訴。
人單位依法應當及時履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勞動關系即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勞動者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自行申報後應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用人單位未按時及時繳納社保的由社保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補繳社保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或其銀行查詢其銀行賬戶,並可申請縣級以上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保徵收機構,可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Ⅳ 上海企業試用期不交社保公積金算違法嗎
不合理,四金該由公司補繳,員工只需繳納四金的個人部分。
《勞內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十八條第三項「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是指。意見一:指用人單位從未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意見二:指用人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意見三:指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意見四:指用人單位未按規定險種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行為;意見五:含上述所有行為。
Ⅳ 試用期不到一個月給發工資嗎需要自己交社保公積金么
根據你的敘述你是在職職工不能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與住房公積金
Ⅵ 公司試用期不買社保和公積金,轉正後只買社保,不買公積金咋辦
社保公積金是從工資中,按比例,按月繳納的,發一個月就繳納一個月,公積金好點少一二個月!但社保不能斷檔!因關繫到繳費年限的問題,年限直接影響,退休工資的多少?那損失就大了!那不是兩個月,是一輩子少了!
Ⅶ 試用期公司少給員工買一個月社保四個月公積金怎麼賠償
不是賠償,是單位和你自己都要一起補交社保和公積金,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解決
Ⅷ 試用期需要給員工上社保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因此,一旦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依法為員工參保!參加社保是用人單位和個人的權利和義務,雙方都必須共同遵守,共同承擔。
另,用人單位應按職工工資總額如實申報繳費基數。工資所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工資收入。
公司不僅要為大家及時參保,而且要根據實際工資總額如實申報繳費工資基數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