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1995年招工進廠的國企女職工。2003年下崗了。下崗後我一直自己交著養老保險金。請問我能50歲退休嗎。
你的聽說是沒有任來何依據的,自而女職工50歲退休則是國家有明文規定的。
當然國家規定的退休後可以領取退休金的必須滿足兩個條件:第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即男性60歲,女性50歲,(特殊崗位男性55歲,女性45歲)女幹部55歲;第二,繳納社保險(含視為繳費年限)必須滿足15年以上的。
因此無論是個人繳費還是單位繳費,女性職工都是50歲退休的(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順延到15年時再退休)。
所以你應該放心就是了。
㈡ 我91年招工,94年單位倒閉,沒有交過社保,檔案只有招工表,沒社保卡,今年50歲了,怎麼補救社保
91年,招工,94年,單位抄倒閉,沒有交過社保檔案只有招工表,沒有社保卡,今年50歲了,你這人,你已經50歲了,如果你是女性,那麼你的社保,沒有辦法補的,已經到了年齡了,那就是這樣了,如果是男性也沒有辦法補交社保了,因為還剩下十多年了,因為,基本的,社保要交滿15年,才會有工資,才會有退休金,你,即便現在想補也太晚了。
㈢ 員工辦理招工備案還有社保的流程是什麼
給員工辦理社保流程
如何為新員工繳納社保:
除特殊原因,每人只有一個社保賬戶;
進入新公司時,若員工有社保賬戶的,應到社保局將員工的賬戶申請報停(需攜帶身份證原件);
新員工沒有社保賬戶的,要提交員工的身份證原件(身份證原件需要提供給社保局掃描製作醫保卡);
在職職工社保異動表原件及復印件(原件蓋單位公章)、勞動合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
市外轉入(由於每個人只有一個社保賬戶,所以如果是外地繳納過社保的員工到另一城市工作且需繳納社保,就必須將社保賬戶轉入本市)。
㈣ 沒有在社保局辦理過招工手續也可以照樣繳納社保金
國家規定是企業在職工進入企業的當月起就必須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這里與用工手續沒有回任何關系。答比如,臨時工現在也是要參加社會保險的。
因此,沒有用工手續是勞動合同法的違法違規行為,與社會保險法沒有任何關系。
㈤ 什麼是招工備案不辦理招工備案能交社保嗎
招工備案就是就業登記,不辦理招工備案是不能繳納社保的,具體如下: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第六十二條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招用的,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和與勞動者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應當到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備案,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手續。用人單位招用人員後,應當於錄用之日起30日內辦理登記手續;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後,應當於15日內辦理登記手續。
勞動者從事個體經營或靈活就業的,由本人在街道、鄉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登記。
就業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勞動者個人信息、就業類型、就業時間、就業單位以及訂立、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情況等。就業登記的具體內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對用人單位辦理就業登記及相關手續設立專門服務窗口,簡化程序,方便用人單位辦理。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勞動保障信息化建設的統一規劃、標准和規范,建立完善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及相關設施。
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應當逐步實行信息化管理與服務,在城市內實現就業服務、失業保險、就業培訓信息共享和公共就業服務全程信息化管理,並逐步實現與勞動工資信息、社會保險信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5)招工50歲還能買社保擴展閱讀:
除就業登記外,還有失業登記,具體如下:
《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
第六十五條 失業登記的范圍包括下列失業人員:
(一)年滿16周歲,從各類學校畢業、肄業的;
(二)從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等各類用人單位失業的;
(三)個體工商戶業主或私營企業業主停業、破產停止經營的;
(四)承包土地被徵用,符合當地規定條件的;
(五)軍人退出現役且未納入國家統一安置的;
(六)刑滿釋放、假釋、監外執行的;
(七)各地確定的其他失業人員。
㈥ 招工備案手續辦好了,是不是就可以辦理社保了
只有你企業在社保局辦理了社保繳納申報,並且錄取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了,才可以去社保局辦理社保的,如果社保繳納申報沒有辦理,你是繳納不了社保費的
㈦ 我在國有企業幹了20年,當招工遲了,今年到法定退休年當還缺兩年社會保險,怎麼
先和單位協商,最好不要工資用你自己的錢讓單位替你再交兩年,不行就自己再交兩年吧!
㈧ 招工前半年廠里為什麼不給交養老保險
只要員工入職30天內就 應該為員工繳納社保。
《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 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版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權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㈨ 關於招工、退工登記與社會保險的轉入問題
1、這來個員工補繳的保險,你們公源司補繳到哪了?既然沒有轉入,那怎麼補繳的?
2、員工不同意繳納社會保險不是理由,是違反國家政策的,一旦勞動稽查部門查到,責任還是你們公司的;
3、你指的招工手續,是指的在勞動部門的職工備案嗎?
4、你指的退工手續,是指的解除勞動合同書還是社保減員?
請將以上情況說明。
如果,你們自始至終都沒有給這個員工交過保險,或者是只在今年5月之後才開始交的,那應該在9月份在社保減員該職工,並且應該給職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書,職工確認簽字,解除合同書的時間應該是辦理招工手續的時間,即今年5月份。
需要補繳的保險,如果職工該職工沒有要求,可以不用補繳了。但是有兩點必須做到:
1、解除勞動合同書必須要有,且員工確認簽字,簽字時間必須是9月份,且入職時間必須是5月份;
2、該職工出具書面證明,內容為自到公司上班至2013年5月,個人保險由公司以現金方式發放,員工個人自行繳納。
㈩ 正在社保交費的人員,保險是上著呢,但是沒有招工手續,該怎麼補辦招工手續
你說的是不是檔案裡面的工作證明!?目前私營企業很多,都沒有檔案管理許可權,也專不會提供屬檔案更新資料,因此裡面自然查不到招工手續。
如果繳納了社保,那社保繳納明細就可以證明,有勞動合同也可以證明。
如果沒有問一下,工作人員,有沒有相關的表格,或者寫什麼樣的證明,你找原單位蓋章就可以了!
如果是社保,那就是原單位沒有給你繳納社保,他們不同意補辦!那也沒沒什麼招了,如果有勞動合同在手,先去爭取一下,如果沒有勞動合同,那直接到仲裁委員會投訴,申請雙倍工資和補繳社保!
不明白再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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