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社保怎麼做會計分錄
主要分以下三種情況:
1、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2、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單位部分)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應發數)
貸: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費(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實發數)
社保主要有以下幾項
1、養老保險
勞動者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休後,從政府和社會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物質幫助和服務的一項社 社會保險制度。
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為10%,個人繳費費率為8%。
2、醫療保險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是根據財政、企業和個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職工基本醫療需求的社會保險制度。
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等)、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賬戶構成。其中:單位按8%比例繳納,個人繳納2%。
3、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也稱職業傷害保險。勞動者由於工作原因並在工作過程中受意外傷害,或因接觸粉塵、放射線、有毒害物質等職業危害因素引起職業病後,由國家和社會給負傷、致殘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養親屬提供必要物質幫助。工傷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
4、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
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國家機關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職工都應辦理失業保險,一般按照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繳納失業保險費,其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1%繳納失業保險費。
5、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針對生育行為的生理特點,根據法律規定,在職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者暫時中斷工作、失去正常收入來源時,由國家或社會提供的物質幫助。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服務兩項內容。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統一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0.7%繳納。
❷ 計提社保和工資的會計分錄怎麼做麻煩高手指教
1.計提工資
借:××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社保專(企業部分)
借:×屬×費用(管理/銷售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3.次月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4.上交杜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企業部分+個人部分)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5.上交個人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事項:
社會保險沒辦理之前不能計提,「五險一金」計提比例各地不一樣。企業按勞動保障部門規定比例繳納部分,可列入「管理費用」。
(2)工資和社保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的賬務處理
1.單位負擔部分(按工資總提取,各地方提取比例不一樣)
提取時:學會計論壇
借:管理費用--住房公積金
貸: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2.個人部分
付工資時扣除: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❸ 如何做計提工資、發放工資、和交社保會計分錄
計提和繳納社保會計分錄如下:
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未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等科目 (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❹ 新會計准則下的應付職工薪酬和社保、公積金的會計科目具體怎麼做啊謝謝...
一、例如:A公司本月共交納社保60000元,其中單位負擔40000元,個人負擔20000元,交納住房公積金40000元,其中單位負擔20000元,個人負擔20000元,本月工資總額300000元,職工應交納個人所得稅為20000元,實發工資為240000元。
1、繳納保險、公積金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40000
-公積金 20000
其他應收款-社保 20000
-公積金 2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6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40000
-公積金 20000
2、計提工資時: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 30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300000
代扣社保、公積金、個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60000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20000
-公積金 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0000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40000
貸:銀行存款 240000
二、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4)工資和社保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一、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二、計提比例:
醫療保險費:10%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12%)
養老保險費:12%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22%)
失業費:2%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2%)
工傷保險:1%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險:見工傷保險即可。
住房公積金:10.5% (注意:各地的繳納比率是有差別的,如上海是:7%)
工會經費:2%
職工教育經費:2.5%
❺ 社保從工資中扣除,如何做會計分錄如何操作
一、假設工資為5000,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5000
管理費用--社保費 900
貸:應付內職工薪酬容--工資 5000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900
二、繳納社保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900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300
貸:銀行存款 1200
三、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5000
貸:銀行存款 4700
其他應付款--扣個人社保 300
賬務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❻ 計提工資和社保會計分錄
計提和繳納社保會計分錄如下:
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繳納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專險屬(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計提時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單位部分)
未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借:管理(銷售、製造)費用等科目 (單位部分)
其他應收(付)款--社會保險(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❼ 計提工資、發放工資、繳納個稅和社保的會計分錄怎麼做的
計提工資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應交稅費-個稅
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繳納個稅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個稅
貸:銀行存款
計提五險(公司部分)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五險
計提公積金(公司部分)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住房公積金
交社保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五險
其他應付款——五險
貸:銀行存款
交公積金會計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部分)
貸:銀行存款
(7)工資和社保會計科目擴展閱讀:
應付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向職工給予的補償,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❽ 職工薪酬和代扣社保的會計分錄
支付工來資時代扣社保:借:應付職源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社保(此為實際代扣社保部分)
代職工繳納社保時:借:其他應付款-代扣代繳社保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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