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把自己的醫保卡借給別人用,會對我有什麼影響
我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涉嫌犯罪的,可能被起訴。
用來給親友買葯、報銷等行為等同於騙保行為,金額較大的還有可能被起訴哦!尤其是心臟病、高血壓等高危病症方面的葯。
現在很多保險公司和社保的資料庫相關聯,把社保卡借給別人使用,他看病、買葯等記錄都會在你的檔案里,如果有不良的診療或者購葯記錄,保險公司很有可能加費或者做除外責任,嚴重點甚至就直接給拒保了!
這也就意味著影響的不僅僅是醫療保險,以後購買商業保險也會受到阻礙。
此外,還要提醒一下大家,醫保卡里的錢如果覺得用不上,拿來套現這也屬於上面所說的違法情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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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陽茶人
2019-07-25 來自 微博 weibo.com
盡可能盡可能不要,這是違規的
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醫保卡只能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因卡片保管不善、將卡片轉借他人使用或其他不當行為而導致的損失將由持卡人本人承擔。針對將本人醫保卡出借給他人使用問題,目前國內醫保經辦機構規定可給予罰款和停止持卡人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處罰。
假如拿著他人的醫保卡住院,醫保經辦機構稽查人員發現有冒名頂替住院的,經查實後,除由醫保經辦機構追回發生的全部住院醫療費用外,將按套取國家醫保基金給予處罰;對嚴重違規觸犯刑律的,會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