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9年社保工資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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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總原則專:
1.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屬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2.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3.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4.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5.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後,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⑵ 2020年上海的六七月份的工資是不是就不會減免社保了
社保都要照常交,不會減免的,因為這涉及到以後養老問題。
⑶ 因為疫情原因,社保局減免單位為員工購買的部分,是否會影響退休以後的工資
應該不會,單位繳納的計入統籌,只有個人繳納的才計入個人賬戶,以後退休工資以個人賬戶的錢為基數進行計算。只要你自己交的部分不少就不會影響。
⑷ 員工的社保單位承擔部分是員工工資里扣的,國家給企業減免,這部分錢是否要還給員工
員工的養老保險,有單位的一部分由自己承擔,一部分由單位承擔。由於疫情問題,國家給企業減免,國家給企業的減免部分,不必要還給員工!因為國家是補給企業的!我認為不必要還給員!
⑸ 疫情期間單位社保減免了,個人部分為什麼沒有變化,單位也不發工資
減免社保只減免單位的部分,個人繳納的部分不減免。
⑹ 2020社保減免部分是否作為員工的工資補發
社保減免部分是屬於公司承擔部分。
⑺ 公司沒包社保錢是從工資扣,現有減免算誰的只有個人的繳費記錄,工資錢還是扣那麼多。怎麼跟老闆溝通
解鈴還須系鈴人,你可以直接向老闆詢問。但是,個人賬戶屬於個人所有,這是你退休工資計算的依據,交得多拿得多,這與社保減免沒有關系,社保減免是指用人單位統籌賬戶的減免。當然,政府也可能對困難企業職工進行社保補貼,記入個人賬戶。網友建議,僅供參考。祝你好運!
⑻ 社保 工資包含什麼
社保包含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部分地區以並入基本醫療保險)。
無論在哪裡,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都應當替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全部繳納)。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四條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應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征繳的社會保險費納入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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⑼ 公司繳納社保不按實際工資,而只按最低工資標准繳納,可以匿名舉報嗎
單位繳費基數與實際工資不符的,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舉報可以匿名。
⑽ 公司每月交社保由職工工資全部扣,國家免社保,公司應不應該退給職工
應該退給職工的的
你說的這個問題,應當到勞動仲裁部門去告發這個公司的行為大
社會養老保險氛圍,單位繳納一部分和個人工資裡面抵扣一部分,兩部分構成的的
今年上半年也就是2020年上半年,國家為了減少中小企業的負擔,決定對公司給職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的補賽,實行部分的減免的政策,也就是讓企業減免一部分的
但是職工個人繳納的部分是不減免的,是全額繳納的
如果公司,把繳納的的社會保險由工資全部扣除,而企業一點也不負擔的話,這是違反勞動規定的,勞動法和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的
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動部門去反映這個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