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個人自願申請不買社保可以嗎
不可以。
我國《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該規定屬於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對於員工來說,既是權利也是義務,是不允許通過個人約定改變的,否則該約定視為無效。
社保是國家強制要求的。企業必須為職工繳納社保,即使員工不想繳都不行。
1、不繳社保
現實中,有些公司會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要求員工出具一份書面承諾,稱自願放棄該公司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實際上,這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此外,還有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但是會發放一筆社保補助費,用現金代替社保繳納。這也是不可取的。
2、低繳社保
有些單位為了節省用工成本,以現金方式發放工資、不提供工資單等必要證據,按最低工資或者低於員工實際工資的數字為基數為員工繳納社保費,這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公司未按實際工資水平繳納社保費用,屬於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形。
3、不及時繳社保
《社會保險法》第58條、第6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注意:員工在試用期也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
4、違規補繳社保
「通過虛構勞動關系、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資格」的「掛靠」繳納社保等行為是違法的。
(1)自願買社保擴展閱讀:
《勞動法》
第七十三條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依照法律規定收支、管理和運營社會保險基金,並負有使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的責任。
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依照法律規定,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運營實施監督。
社會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的設立和職能由法律規定。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社會保險基金。
參考資料:中國政府網-勞動法
② 自願不買社保後果會怎樣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企業會承擔責任的,因為這個是強制性要求給員工買的.
2社保個人繳費部分企業有代扣代交的權利.
請知悉.
③ 自願不交社保的協議怎麼寫
自願不交社保的協議模板
本人 於 年 月 日入職,任職 崗位。
入職後公司已向我告知應按法律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並要求給予本人繳納社會保險。但本人由於個人原因,自願放棄在公司參加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勞動保險(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並要求公司不要在本人工資中扣除社保費用。
本人清楚放棄在公司參加國家規定的各項社會勞動保險對本人有風險,可能導致本人在出險時得不到保障,因此本人在此承諾:放棄購買保險純屬本人自身要求,與公司無關,因本人不購買社保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本人同時保證不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就未購買社保事宜向公司提出任何主張。
特此聲明及保證。
④ 員工與公司簽訂了自願不買社會保險是否違反勞動法
員工與公司簽訂了自願不買社會保險違反勞動法。不管是通過自願簽訂、還是脅迫簽訂的協議約定的不購買社保,都是違反了強制性規定,所以協議是無效的。公司應該為員工補繳欠繳的社保費,並且要繳納相應的滯納金。
《勞動法》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該規定屬於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對於員工來說,既是權利也是義務,是不允許通過個人約定改變的,否則該約定視為無效。
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4)自願買社保擴展閱讀: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三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
第五十六條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五十九條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⑤ 自願不交社保的協議怎麼寫
就像你說的不繳納社會保險公司是違法的。所以寫這個不繳納社會保險協議的時候,你應該註明由此產生的任何後果都由員工來承擔即可。即使以後員工抵賴想告公司,後果也是由員工來承擔,公司不會承擔補償責任。你可以參照下面這個:
本人於【 】年【 】月【】日加入某某公司,目前崗位是【 】。本人入職貴公司時,貴公司已向本人告知應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及繳存住房公積金,貴公司也一直要求為本人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但由於本人為農村戶口,務工較為靈活,經慎重考慮,本人自願選擇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及/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等輔助保險方式,而不願意購買社會保險,故請貴公司不要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即本人自願放棄貴公司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利。
本人在此確認:因本人放棄貴公司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權利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擔,與貴公司無關。本人承諾不會因此要求解除與貴公司的勞動關系並要求貴公司作出任何經濟補償。
特此確認。
確定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⑥ 請問公司讓員工簽自願不買社保協議
社保是法定,不買社保的協議是無效的。
社保屬於強制保險,公司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專社保有以下特徵屬:
1、社會保險的客觀基礎,是勞動領域中存在的風險,保險的標的是勞動者的人身;
2、社會保險的主體是特定的。包括勞動者(含其親屬)與用人單位;
3、社會保險屬於強制性保險;
4、社會保險的目的是維持勞動力的再生產;
5、保險基金來源於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及財政的支持。保險對象范圍限於職工,不包括其他社會成員。保險內容範圍限於勞動風險中的各種風險,不包括此外的財產、經濟等風險。
⑦ 員工自願不買社保,公司可以免責嗎
法律上不允許
⑧ 自願放棄購買社保協議書,這樣具備法律效應嗎
公司這樣做肯定不合法。
自願放棄申請書是無效的,因為這個申請書本身是違規的(當時只有條例,並無《社保法》),所以無效。過錯方是公司,不是你,因為公司必須要比你懂規定,因此,公司是過錯方。
公司不給你繳保險,其實公司的風險更大,萬一出現意外,公司要吃不了兜著走。這公司的老闆只看到眼前那幾個小錢,不知道規避風險。----搞笑。
既然有那麼個申請書,還是要做人厚道一點,好好的與老闆談談,爭取老闆按新頒布的《社保法》為你繳納保險,同時把老家的社保關系轉到深圳。不要動不動就講什麼法律、動不動就准備打官司。你可以對老闆說,為職工繳納社保,一是大勢所趨,全國都這么做了;二是為職工繳納了社保,對穩定職工隊伍有好處;三是為職工繳納了社保,可以把工傷等等風險轉移給政府,公司的人頭風險可以降為最低。
既往可以不咎,也沒必要反攻倒算,好好與老闆談,老闆會為你繳納社會保險的。
如果打官司,雙方都劃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