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農民工社保怎麼辦理
您好,繳費比例每年100—1000元不等,繳滿15年或繳費至60歲為止,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版費,多繳多得。
您可以權到所在鄉社保站直接辦理,需提供居民戶口本、身份證、2張一寸紅底照片。社保站會給你發放辦理手續表,填表入檔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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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農民工如何交社保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逐漸提高,社保,即社會保險的概念已經逐步深入人心,甚至很多農民朋友也開始參加社保。但是何為社保呢,其實就是一種保障,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人們常說的「五險一金」中的五險就是社會保險中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大多數農民朋友所理解的社保就是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俗稱新農保。這種保險其實也是商業險的一種,一般是農民每年交納一定的錢,1百元到幾千元等多個檔次,多交多得,地區不同檔次的設定也不不盡相同。有人不理解,為什麼新農保還要農民交錢,而不是直接把錢給農民。我國是人口大國,政府是沒有辦法一下子拿出那麼多錢給農民的,而是採取合作的方式,自己交一部分,政府再給你一部分,其實這就已經是福利了。你交就能享受國家的待遇,不交就享受不到。
新農保一般交到15年,到60周歲後,可以每個月領取養老金,有城鎮社保的不能享有這個待遇。如果超過45周歲再交,需要把不足15年的補齊。
每個月可以領多少呢,就是交過的錢總數除以139,再加上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的數額各個地區不同,一般在60元-150元之間。我們來算筆賬,比如說交15年,每年交1000元,總數是15000元,除以139就是108元,基礎養老金假設為80元,加在一起就是188元。也就是說,從60歲開始每個月可以領188元的養老金,到67歲就能收回本錢,以後就是賺的了。如果不幸的是未活到67歲,這錢也不會憑空消失,可以讓你的子女繼續領用,直到你交的錢取完為止。
農民朋友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進行咨詢和辦理。有的地區是由村裡統一辦理的,村民按時繳錢即可。村裡不給統一辦理的,可以到鎮上社保局填表,再拿回村裡蓋章,附帶自己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和一寸照片返回社保局辦理。
3. 農民工在城市能自已買社保嗎
不可以。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的農業戶籍人員,不可以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與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可以續保。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未滿15年的農民工可以選擇退保或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4. 農民工沒有單位交社保,自己想交社會保險怎麼辦
用人單位必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這是法律上的強制義務,而且是雙方的法定義務,勞動關系的雙方對此不可協商變通。
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
員工可隨時向勞動監察舉報要求用人單位繳納,處理結果往往是限期補繳;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用人單位繳納了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員工在職期間一旦發生此類情況,相應的費用由社保基金負擔。相反,如不繳納社保,發生了此類情況,用人單位按照社保的標准自行負擔。
5. 農民可以買社保嗎
1、辦理了營業執照的農村戶口人員,以個體戶、私營企業員工的身份購買;
2、農村戶口人員,在企業單位打工的,以企業單位員工身份統一辦理;
3、被徵用了土地的失地農村戶口人員;
4、其他特殊政策規定的農村戶口人員。
個人存檔人員辦理的基本醫療保險,僅負責參保人醫療保險生效期內住院所產生的醫療費用。同一自然年度內首次住院起付錢為1300元,年度內第二次後(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錢為650元。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封頂線一個自然年度內為7萬元,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最高支付限額為一個自然年度內10萬元。
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起付錢以上部分,最低報銷85%,在一個年度內累計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封頂錢(7萬元)的醫療費用,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 ,門診不屬於報銷范圍。
6. 單位僱傭的農民工,可以不用繳納社會保險嗎
單位僱傭的農民工,要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九條勞務派遣單位派遣勞動者應當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以下稱用工單位)訂立勞務派遣協議。勞務派遣協議應當約定派遣崗位和人員數量、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的數額與支付方式以及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六十二條用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准,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動者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