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工資能作為成本入賬嗎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一、員工工資計入成本必須給員工繳納社保,否則不能作為成本入賬,現在社保要地稅代收,就是要把這個跟成本稅收等掛鉤起來,確保員工的社保問題得到落實。
二、下述5項原則雖沒有提及給員工繳納社保,但可能各地的稅務機關對如何確定「單位員工」的判定標准上也許有不同的掌握,因此建議必須咨詢負責你單位企業所得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來確定所在地區對這項政策的執行情況。
國稅函[2009]3號規定,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所稱的「合理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按照股東大會、董事會、薪酬委員會或相關管理機構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規定實際發放給員工的工資薪金。稅務機關在對工資薪金進行合理性確認時,可按以下原則掌握:
(一)企業制訂了較為規范的員工工資薪金制度;
(二)企業所制訂的工資薪金制度符合行業及地區水平;
(三)企業在一定時期所發放的工資薪金是相對固定的,工資薪金的調整是有序進行的;
(四)企業對實際發放的工資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義務。
(五)有關工資薪金的安排,不以減少或逃避稅款為目的;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同時將工資薪金支出進一步界定為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1)沒有工資能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稅前扣除規定與企業實際會計處理關系
(一)稅法優先原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計算。(鉑略註:《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例如,職工福利費的范圍,在財務部和國稅函都有相關的規定且不一致,而國家稅務總局在稅務答疑時就明確了,在所得稅上按照國稅函的文件處理;在會計處理上按照財政部財通的文件。如果不一致,就按照稅法的標准。
在實務操作中還一定要注意稅法優先原則在其他方面的體現,如合同中寫明股權轉讓產生的個人所得稅由個人負擔,但是由對方承擔這部分費用,在實際操作中,如果沒有繳納個人所得稅,稅務部門還是會找個人承擔責任。
(二)稅法協調原則:對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並實際在財務會計處理上已確認的支出,凡沒有超過《企業所得稅法》和有關稅收法規規定的稅前扣除范圍和標準的,應按企業實際會計處理確認的支出,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
(三)稅法空白原則: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未明確規定的具體扣除項目,在不違反稅前扣除基本原則的前提下,按國家財務、會計規定計算。
例如,關於勞保支出,目前只是規定了具體的扣除明細范圍,但是沒有扣除標准,那麼企業就可以按照國家財務、會計的規定計算。
❷ 沒有社保工資如何計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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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費的征繳以統一的繳費基數,按各險種不同比例同單徵收。繳費核定辦法為當月核定次月應繳金額。用人單位當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有關申報手續,次月地稅部門通過單位開戶銀行劃款方式徵集社會保險費。逾期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社保繳納計算:
社保分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
養老保險繳納比例為個人8%,外資單位20%,省屬單位18%,私企單位12%。
醫療險單位7%,個人2%。
失業險單位0.2%,個人0.1%。
工傷單位0.4%,生育單位0.85%。
社會保險費的征繳以統一的繳費基數,按各險種不同比例同單徵收。繳費核定辦法為當月核定次月應繳金額。用人單位當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有關申報手續,次月地稅部門通過單位開戶銀行劃款方式徵集社會保險費。逾期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按規定加收滯納金。
一、養老保險
(一)征繳范圍:
所有企業和非國家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僱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自由職業者。
(二)征繳比例:
1、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中的本市城鎮戶口人員。
(1)繳費基數——以上年度申報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稅項的月平均額為基數,低於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繳納;高於300%以上部分不計征。每年七月進行調整。
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及待遇:
從2010年7月1日起,城鎮老年居民基本養老金調整為450元/月。繳納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費的標准調整為225元/月。
基本養老金調整增加的財政資金分擔按照《印發城鎮老年居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相關規定執行。
二、工傷保險
(一)征繳范圍:
所有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在建築施工和礦山行業工作的農村戶口職工,在新參保和續保時,可以選擇只參加工傷保險,暫不參加其他險種。
(二)征繳比例:
工傷保險基金由單位繳納,個人不繳費。每年七月根據單位上年度工傷費用收支情況實行浮動費率制度。
註:(1)收支率=單位當年發生的工傷保險費用/當年繳納的工傷保險費;(2)增減率:在現標准繳費率的基礎上增減;
三、生育保險
(一)征繳范圍:
所有企業和非國家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僱工),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與之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目前先在本市城鎮戶口人員中實行。
(二)征繳比例:
單位按繳費基數的0.7%繳納,個人不繳費。
四、失業保險
(一)征繳范圍:
在行政區域內的所有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事業、城鎮個體戶及其職工(僱工),國家機關中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
(二)征繳比例:
單位按繳費基數的2%繳納,城鎮戶口職工按1%繳納,農民合同制職工個人不繳費。
五、基本醫療保險
(一)征繳范圍
行政區域內所有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退休人員。
(二)征繳比例
1、在職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單位按繳費基數的8%繳納,個人按2%繳納。
2、退休人員的過渡性醫療保險金:單位按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7.5%繳納。
3、重大疾病補助金: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均由單位繳納,目前標准為5元/人·月。
❸ 公司員工沒有工資但是交了社保可以嗎,怎麼做賬呢
如沒停薪留職的文件,這種情況基本上是存在法律風險的,員工事後可以有權進行權益追訴的。所以在工薪、工作內容上的約定是關鍵。至於帳面也是基於這些約定按實做嗎。
❹ 工資是不是必須的扣稅,而且沒有繳社保這樣合理嗎
個人所得稅中的工資薪金所得,超過扣除標准都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企業沒有給繳納社保當然是不合理的,但是在工資表上沒有顯示繳納社保這一項,所以就不能扣除這一部分的款項了,個人就等於多交了個人所得稅了。
❺ 對於非全日制的員工沒有繳納社保,怎麼入賬它的工資能入工資表做費用可以直接入勞務費么
只能進勞務費進行做賬,企業同時每月申報稅款時按僱工的勞務費總額減去800元後按20%代扣個稅。做賬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勞務費
貸:其他應付款或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沒有繳納五險的臨時僱工,屬於支付勞動報酬,稅法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的應納稅所得額為:
1、每次勞務報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800元的費用;
2、每次勞務報酬收入超過4000元的,用收入減去收入額的20% , 稅率為20% 。
例如:A銷售人員當月提成1800元,要交(1800-800)*20% = 200 元個稅; 當月提成5000元,則要交5000*(1-20%)*20% = 800 元個稅。
3、單次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2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4、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2萬元的,不超過5萬元的:應納稅所得額*30%-2000。
5、單次應納稅所得額超過5萬的: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40%-7000。
(5)沒有工資能繳納社保擴展閱讀:
根據會計制度、稅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企業支付的勞務費支出,不構成工資總額,應當計入「管理費用——勞務費」科目,並不計提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不交納各項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
在計算應交企業所得稅時,勞務費應當在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勞務費扣除標准(注意,不是工資標准,如計稅工資標准等)內,據實扣除。
❻ 社保沒有按實際工資繳納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公司繳納社保沒有按照實際工資繳納,這是正常的,是去年度平均工資。
你可以對照一下。
要是低,可以要求足額補交。
❼ 員工沒有工資只交社保,怎麼個稅申報
這種情況,個稅應做0申報處理。不過你們公司目前的做法有漏洞,容易給自己找麻回煩。工廠如果轉出去了答,員工和你們公司便沒有關系了。員工的人事關系應由接手方負責,即接收方應負責員工的工資和社保。你們公司目前的這種做法有可能會有如下後果:
1、員工如果不局氣,申請勞動仲 裁,說你們拖欠工資(用社保記錄證明自己的人事關系還在你們公司),你們如何處理?就算能說清楚,恐怕也要費些精力
2、社保的繳納是以職工上年平均工資為基數的,也就是說社保的基礎是工資。目前你們公司在社保登記了給員工發了多少多少工資,在稅務這邊卻做0申報。雖然現在稅務和社保尚未實現信息共享,但若有一天共享了,對你們公司就是大麻煩。稅務會說,為什麼發了工資,你們卻做0申報,有逃 稅嫌疑
所以建議你們,既然工廠轉讓了,就把人事關系轉干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