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社保是不是必須本人在戶口所在地買呢在異地可以嗎
對。非本地戶口不可以直接到社保局購買社保,只可以通過企業為員工購買的方式,才能買到當地的職工社保。
個人購買社保只能參加養老、生育、醫療保險三險,不能參加工傷、失業險。
(1)買地交社保擴展閱讀
個人掛靠的單位辦理社保的步驟:
1、存檔條件
①、檔案在具有檔案保管權的原工作單位(含職介機構或人才交流機構)保管的流動就業人員。
②、存檔人員年齡:男50歲以下,女在45歲以下。
2、檔案調入程序
①、憑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證件到中心開具市人才流動商調函,領取《市人才流動人員登記表》、《流動人員近期表現及生育情況調查表》
②、按照人才流動商調函中相關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動商調函》到檔案所在單位、人才中心或職業介紹中心辦理檔案轉遞手續,填寫《市人才流動人員登記表》(一式一份),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市流動人員近期表現及生育情況調查表》(一式一份);
③、本人攜帶人事檔案、《市人才流動人員登記表》(一式一份)、《市流動人員近期表現及生育情況調查表》到中心辦理人事檔案調入手續。存檔管理費20元/人每月。中斷人員當月的社會保險須在中斷當月的20日之前辦理續保手續,逾期不能補交。
B. 社保是應該在工作地買還是戶籍所在地方購買
1.如果是企業職工,抄則社保繳納地只與公司注冊地有關,與個人工作所在地和戶口所在地無關,因為企業有的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不同。2.如果是個人繳納,則選擇戶口所在地繳納。因為個人繳納社保需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去戶口本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繳費手續。
C. 企業如何為的異地辦事處員工買當地社保具體怎麼操作
該公司在南京辦理單位社保注冊(單位參保),就可以辦理職工當地社保了。
單位參保辦理提供以下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在職職工異動名冊表》《在職職工基本信息登記表
》
2、工商營業執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復印件;
3、地稅登記證復印件;
4、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5、參保單位近期工資名冊表一份;
6、參保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外來務工另需戶口復印件)
7、首次參加醫療保險人員提供一寸紅底相片。
辦理了單位新參保,同時辦理第一次職工新增參保,社保卡要以、兩個月才制好。
D. 在異地可以交社保嗎
異地繳納社保的方法如下:
方法一:在派駐地設立分公司,通過在派駐地進行繳納社保。
該種模式最為合規,對員工而言也是最方便。適合於公司在派駐地需要長期的開展業務。但此種方法涉及注冊資本繳納、稅務等額外開支。
方法二:勞務派遣
即通過與派駐地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由派遣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為員工上社保。
該種方式合法,不存在法律風險,員工也可以享受到完整的社保權益。只需要負擔員工的工資成本及勞務派遣公司的服務費,成本較低。但是,此種方式員工缺乏歸屬感,如若公司短期派遣,此種方式可行,若是長期則需要仔細衡量。
(4)買地交社保擴展閱讀:
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
1、1984年中國開始對原有的退休金制度進行改革的探索,1997年構建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統賬養老保險制度)框架。
2、該制度的目標只是為被保險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退休金的工資替代率將逐步調低,從改革前的近100%下降到60%左右。
3、該制度在所有制方面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以體現公平與效率的結合。
4、該制度由企業和雇員共同負擔費用。
5、該制度實行隨收即付與積累相結合的財務制度。
6、基本養老保險金的給付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給付條件是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
E. 社保繳納地怎麼選擇
1.如果是企業職工,則社保繳納地只與公司注冊地有關,與個人工作所在地和戶口所在地無專關,因為屬企業有的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不同。
2.如果是個人繳納,則選擇戶口所在地繳納。因為個人繳納社保需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去戶口本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繳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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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社保繳納地是選工作所在地還是戶口所在地
1、如果是企業職工,則社保繳納地只與公司注冊地有關,與個人工作所在地和戶口所在地無關,因為企業有的注冊地址和辦公地址不同。
2、如果是個人繳納,則選擇戶口所在地繳納。因為個人繳納社保需要提供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一寸照片去戶口本所在地的社保局辦理繳費手續。
3、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者職工個人用於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用此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者個人應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金額。
各地的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的平均工資數據相掛鉤。它是按照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確定的。每年確定一次,且確定以後,一年內不再變動,社保基數申報和調整的時間,一般是在7月。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的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一半則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的申報,依法對其進行核定。
4、繳費比例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費率。我國《社會保險法》對社會保險的征繳費率並未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按照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相關政策的規定,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我們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中國城鎮社會保險制度的沿革
1951年2月,政務院公布了《勞動保護條例》,標志著新中國的社會保險體系的建立,其保障對象是企業職工,保險項目包括疾病、負傷、生育、醫療、退休、死亡和待業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退休辦法遵循的是1952年12月公布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
從20世紀50年代初到1966年期間,社會保障制度有基金、有管理、有監督,基金的收集、管理和監督是分立的,在人口老齡結構輕且經濟發展較快的情況下,這一制度運行良好。
1966年後,社會保險制度轉變成企業保險制度。從保險理論的角度看,這一改變是一種退步,因為它違背了保險大數法則的前提。
企業保險制度之所以能夠運行,原因有二:一方面此時企業人口結構年輕化,退休人口不多,養老負擔不重,醫療負擔也不重,直到1978年,仍有30個在職人員來養一個退休人員;
另一方面,在各行業、各企業內部,贍養率雖然也是不同的,但是當時國有企業幾乎是一統天下,而國有企業的最後「老闆」都是國家,企業的盈虧、企業負擔的輕重無關企業的痛癢,所以人們對企業保險制度並無太敏感的反映。
1984年,中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進入到改革階段。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改革首先是從項目開始的,當以企業為單位的公費醫療制度日益成為企業的負擔時,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了對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嘗試。
經過20年的努力,中國建立起了以城鎮職工為保障對象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主要項目有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養老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統賬制度)、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制度相結合的醫療社會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