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給員工交社保,被告上法庭。
如果簽訂了勞動合同是有義務給員工交保險的
2. 之前沒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員工辭職後去起訴我 我該怎麼辦
沒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員工辭職後去起訴,用人單位應該繳納社會保險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規定:
第一百條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
第六十三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
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
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2)未買社保被告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
第三十五條 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有關勞務派遣規定的,由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勞動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被派遣勞動者造成損害的,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對違反勞動合同法和本條例的行為的投訴、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處理。
3. 公司不給職員買社保他們犯法嗎怎麼處罰
公司不給員工買社保違法,法律規定要在員工入職後三十天之內購買,超過就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八十四條 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社保一種員工福利,還有社保是強制性的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繳納。單位不給職工交社保,毫無疑問是違法行為。
職工社保應該由企業進行繳納,企業社保費用由兩者共同承擔。根據規定,企業應當在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社保機構申辦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企業與員工依法簽訂了勞動合同,應在用工30日內為員工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也就是說,合法用工企業一定要為員工繳納社保。
4. 民事訴訟被告是外賣店的實際經營者未為其員工交納社會保險發生事故誰承擔賠償
屬於工傷的,單位應承擔工傷賠償責任。如果單位沒有給你交工傷保險,或者不符合工傷保險享受條件的,對員工發生的工傷事故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全部承擔。
5. 沒給員工買社保單位被告怎麼處理
接受社保局仲裁決定:
給員工補繳社保;
給員工補償;
接受處罰。
6. 公司沒買社保,沒簽合同,勞動仲裁後,收到法院傳票、民事起訴狀、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我是被告,需
當然要舉證,有多少提交多少。
7. 公司多次被告不交社保有什麼後果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條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內代繳。用人單位容未依法代扣代繳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用人單位限期代繳,並自欠繳之日起向用人單位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用人單位不得要求職工承擔滯納金。
8. 簽了勞動合同但沒買社保,只給了現金補助如果被告了會怎麼樣
單位補繳社保。
勞動者可以以單位未繳納社保為由向單位提出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並內且要求單位按照勞動者容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半個月工資。
現金補助是無效的,繳納社保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隨雙方的意願而免除,單位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否則就是違法的,即使簽訂現金補助協議也是無效的。
9. 因原單位未交社保而造成的退休金損失的訴訟費多少
你可以去找一下律師咨詢一下
10. 為什麼很多工廠被告不交社保,工廠也不主動交,誰告才幫誰交,為什麼不怕罰款啊
因為違法成本太低,他們不在乎。到明年社保徵收改革為由稅務部門征繳了,目的就是解決某些單位不繳納、不足額繳納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