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用人單位扣員工工資買社保合法嗎
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咨詢問題,公司里的一部分員工提出要求,稱家裡經濟困難、小孩讀書開銷大等,希望公司不要給他們買社保,而把買社保的錢直接發給他們,而他們自願寫承諾書,承諾因自身原因不購買社保,保證以後不會因社保的問題找公司的麻煩,因未買社保的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大部分公司認為自己已經支付了這筆費用不會有什麼問題,便同意了他們的請求。但現實中,如果社保局發現公司未給這批員工買社保,一般會責令公司限期補繳這批員工的社保費用,並且隨著《社會保險法》的施行,用人單位將承擔著更大的懲罰責任。針對這樣的情形,公司便會想問,員工自己的承諾難道沒有法律效力嗎?是員工自己要求不買,不是公司不願給員工買,員工不配合買社保,公司又能怎麼辦,以及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又該如何處理?現實類似這樣的案例很多,如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繳納社保的費用作為員工的福利直接作為工資的一部分予以發放,他們實際上涉及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社會保險是否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協商約定的問題。我們知道意思自治、平等協商是合同法的一大基本原則,但這種自治必須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之內。不管是簽到勞動合同還是書面承諾書,雙方雖然在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但是由於協議中有關社會保險的內容違反了國家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從而導致雙方合同中約定的條款無效。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從法律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社會保險是國家強制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即使勞動者主動提出要求也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的法定義務。勞動者雖主動要求用人單位不為其參加社會保險,並作出書面承諾,但會有最終會被認定為無效的風險,《民法通則》也明確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故公司把相應費用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而並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將給公司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另《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也即意味著公司仍應依法補繳社會保險費。針對公司以前發給勞動者的那筆社保費用如何處理的問題,《民法通則》規定沒有合法依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因此,公司在履行法定義務後可依法要求勞動者退還已實際支付的相應費用。也可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因無效合同所獲取的利益應當予以返還。另外,我們還應看到繳納社會保險不光是用人單位的責任,勞動者也是責任的主體。我們知道,權利是可以放棄的,法律不會干涉,即是說勞動者的權利,勞動者可以放棄,但是對於義務,就必須履行,無權放棄。因此,即使勞動者不想參加社會保險也是不允許的。社保的誤解是導致員工不願購買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們經常碰到員工問單位這樣一句話:你們單位要不要扣保險?很多人都用扣字來形容保險,是因為每月發工資的時候,他們直觀地感覺到,他們的工資中被扣除了保險費用。所以個人覺得作為一名HR,應該跟員工宣傳保險,住房公積金以及其他的一些福利制度。保險費用不是公司扣掉你了,只是把這部分錢從你的工資賬戶轉移到了社保賬戶,一樣多的錢,只是放在了你名下的兩個戶頭里。如果繳滿了15年,以後你就可以享受養老金;繳不滿也沒關系,退休以後可以領出來的。讓他們明白繳納社會保險是國家賦予勞動者的一種福利,我想大多數勞動者在理解之後是不會拒絕繳納社會保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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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買社保要在自己工資裡面扣費,我不想買可以嗎
不可以。
社會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險種任何建立了勞動關系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對此,《勞動法》第七十二條做了明確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第七款也把社會保險作為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足見國家對社會保險的高度重視。
因此,買社保要在自己工資里扣除個人應承擔的部分,符合法律規定,並無不當。
單位不買不行,勞動者不買,同樣不行。
C. 請問一下如果我的工資是5000元,我按照這個標准來購買社保,那麼一個月我該交多少社保費呢如何計算的
社會保險繳費比例表
一、參保險種
社會保險險種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也就是我們通常講的「五險一金」!
繳費單位應為員工辦理以下參保險種:
(1) 深戶:養老、綜合醫療、工傷、失業、生育,固定工、合同工可參加住房公積金;
(2) 非深戶:養老、工傷、醫療。
二、繳費比例、繳費工資基數以及各險種費用計算方法
戶籍 參保險種 交費比例 計費公式及相關說明
深戶員工
養老 19% (11%單位承擔、8%個人承擔 )
醫療 8.5% (6.5%單位承擔 、2%個人承擔 )
生育 0.5% 單位承擔
住房 13% 單位承擔
1756元≤繳費工資≤8778元(適用於2007-7至2008-6)
險種費用公式à繳費工資×相關險種比例=需繳納費用(適用於養老、
綜合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非深戶員工
養老: 18% (10%單位承擔、8%個人承擔 )
750元≤繳費工資≤8778元 (適用於2007-7至2008-6)
醫療:(只選一種)綜合 9% 【7%(單位承擔)2%(個人承擔)】 1756 ≤繳費工資≤8778元(適用於2007-7至2008-6)
住院:29.26元/月 【80%(單位承擔)20%(個人承擔) 】
住院醫療費用計算: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926×1%=險種費用
農民工 12元/月【 8元(單位承擔)4元(個人繳交) 】
單位必須為所有非深戶籍人員參加住院醫療保險或勞務工醫療
失業:11.70元/月(單位承擔)
繳費工資基數:按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2926×1%×40%=11.70元
工傷:1%或1.5%(單位承擔) 750元≤繳費工資≤8778元
註:1、依據法律規定,每年7月1日社保局將按照深圳市上年度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調整社會保險各險種的繳費基數和待遇補償基數。2006年度深圳市月平均工資為2926元。因此,07年7月1日至08年6月30日繳費年度的繳費基數為:最低繳費工資:月平均工資×60%=2926×60%=1756元;最高繳費工資:月平均工資×300%=2926×300%=8778元。工傷保險和非深戶養老保險的最低繳費工資為750元,實際繳費工資低於最低繳費工資的,按最低下限收取,高於最高繳費工資的,按最高上限收取。
2、養老、醫療、工傷三個保險為法律強制參加險種。醫療保險有綜合、住院和農民工醫療三種,深戶只能參加綜合醫療,非深戶城鎮戶口可以參加綜合或住院,非深戶農村戶口可以任選一個醫療險種。綜合醫療附帶有生育保險,懷孕女工可考慮參加。
3、保險費用於每月20~25號從單位的基本帳戶中扣除,請切記保證足夠金額。
4、依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員工實際工資參保,並定期向員工公布。單位未依法參保的,經查實拒不改正,將受到行政處罰;員工因未參保受到損失的,將由單位負責賠償。
D. 我工資3000 第一次買社保 應該扣多少錢
如果按你3000元工資為社保繳費基數繳費,繳費總額就是約930元,個人負擔約310元。
E. 社會保險是按什麼比例扣工資
單位方式參保,以實際工資作為交納基數。
以單位買全社保為准,計算如專下所示:
醫療保險:個人屬承擔2%,單位承擔8%;
養老保險:個人為8%,單位承擔20%;
失業保險:個人為1%,單位承擔2%;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1%;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1%;
公積金:個人3.5%,單位3.5%。
而工傷和生育保險的費用均由單位承擔。
舉個例子,為了計算方便,以工資為4000元/每月,那麼其需要交納的保費為:
醫療保險:4000*2%=80元,單位4000*8%=320元;
養老保險:4000*8%=320元,單位4000*20%=800元;
失業保險:4000*1%=40元,單位4000*2%=40元;
工傷保險:個人無,單位4000*1%=40元
生育保險:個人無,單位4000*1%=40元
公積金:4000*3.5%=140元,4000*3.5%=140元。
因此個人總計為:580元,單位總計為:1420元。
計算的數據可能會與實際的有出入,但計算的方式是這樣的.
F. 公司給員工買社保,工資表怎麼做啊
公司與員工簽完合同後,就應該給員工買社保.程序如下:
簽合同、到街道辦領招內工登記表容和社會保險申報表(或者帶著公章直接到街道辦填);
在街道辦辦理單位社保登記。(如果以前公司有登記則不必);
憑街道辦開出的流動人員工資申報表交外來人口調配費(9元一個人每個月)這部分應該是由公司出的;
憑銀行的收據到街道辦領回蓋了章的招工登記表和社保申報表到社保局辦理
;
如果公司以前有申報過,你就直接把表給社保局就行了,如果公司是第一次辦,就要領張表回來辦社保登記,由法人簽字,還要蓋公章,然後你再拿這張表去社保局登記,社保局會發本社保登記證給你,然後才會給你辦;
所需材料:合同、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所參保的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地稅稅務登記證副本的原件和復印件、女的還要流動人口計生證、你去經辦還要你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地稅扣繳的公司銀行賬號和銀行印鑒卡(必須是你們公司地稅交稅扣繳的那個賬號)、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