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京生育險是否規定產婦休完產假在原單位工作半年才能報銷及享受產假津貼
在詳述南京生育保險報銷流程之前,大家首先要清楚生育保險報銷的條件: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2、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已為其參加生育保險且連續不間斷正常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0個月;3、產前檢查、產前或產後4個月內因生育並發症住院的當月需為正常繳費狀態。在滿足這些條件下,人們可以參照具體的報銷范圍和報銷標准來准備報銷材料,從而完成南京生育保險報銷流程。報銷范圍1、門診產前檢查費用;2、分娩醫療費用;3、生育並發症;4、計劃生育手術費用;5、一次性營養補助費;6、生育津貼;7、婦科專項檢查。報銷標准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待遇標准1、符合國家規定享受3個月及以上產假的女職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2%支付一次性營養費。2、生育津貼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2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准(參保滿10個月不足12個月的,以女職工分娩或流引產前10個月本人平均繳費基數為標准),按照人口計生部門規定的產假天數支付。已享受過晚育津貼的,不再重復享受。3、流(引)產津貼按早期妊娠流產20天、中期妊娠流(引)產42天的標准支付。4、用人單位發放的產假工資低於生育津貼標準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標准補足。報銷材料1、《南京市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如為靈活就業人員無需蓋章);2、結婚證原件;3、《獨生子女證》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個孩子生育證》原件及復印件);4、出院記錄復印件(門診流(引)產手術提供病歷及病假條)。報銷流程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報銷流程1、參保女職工產假結束後或流(引)產後一年內,由單位經辦人攜帶相關材料,於每月1~10日(遇節日順延)到市醫保中心辦理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補助費的申領。2、醫保中心審核材料後,確認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按相關規定將生育津貼、一次性營養費劃入參保單位帳戶。生育津貼按月發放,職工分娩或流(引)產當月開始享受。以上就是南京生育保險報銷流程的詳細說明,相信仔細閱讀的朋友都能從中得到啟示。生育保險是和眾多上班族息息相關的保險項目,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和條件內完成報銷才最好。
2. 在南京單位產假期間發放工資的還可以領取生育經帖嗎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版險的,按照用人單權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肯定可以領;
◆領了生育津貼的,如果不是國有單位的,單位願意再發給工資也沒人管。
◆你問的情況,單位上了保險不去報,又給發了工資。你可以自己選擇一個高的主張,原則上只能擇其一。
3. 南京二胎陪產假多少天
按《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的規定執行。
現行《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4. 南京社保提前休完產假然後辭職了還能領到生育險嗎
包括五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有些公司還有住房公積金的。 生育保險: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職工在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己按規定為其辦理職工生育保險申報登記手續,並連續繳費滿3個月; 2. 符合國家、省、市規定條件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的。 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包括以下項目: 1. 生育津貼; 2. 生育醫療費用; 3. 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女職工在國家統一規定的產假期限內享受生育津貼(即產假工資)。生育津貼按照產假期限和女職工生育時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月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計發;女職工尚未參加養老保險的,以女職工生產或流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發,低於上一年度浙江省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上一年度浙江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高於上一年度浙江省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上一年度浙江省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的生育津貼,低於用人單位按國家和省規定應發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計發生育津貼的產假期限如下: 1. 妊娠7個月以上(含7個月)生產或早產的,按3個月計發;分娩時遇有難產實施剖宮產、助娩產手術的,增加0.5個月;多胞胎生產的,每多生產一個嬰兒,增加0.5個月。 2. 妊娠3個月以上(含3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按 1.7個月計發。 3. 妊娠不滿3個月流產(含自然流產、人工流產),按1個月計發。 女職工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發生的生育醫療費(包括產前檢查費、產前篩查費、接生費、葯費、手術費、住院費、產後訪視費、治療費等),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支付標准支付。具體支付標准由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財政、衛生部門共同制定下發。 女職工的生育醫療費超過支付標准,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開支范圍的,4000元(含)以下的費用,由個人支付,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給予補貼;4000元以上的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 女職工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在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因生育引起並發症的醫療費用,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開支范圍的,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 職工實施計劃生育發生的計劃生育手術費用〔包括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皮下埋植術、流產術(含葯物流產)、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等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支付標准支付。 用人單位應在職工產後或手術後6個月內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待遇申報手續。 追問: 謝謝了 回答: 不客氣,有不懂的繼續追問哦。
5. 晚婚晚育,江蘇省南京職工男方陪產假有多少天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條 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專夫妻雙方晚婚屬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對晚育的,延長女方產假三十天,給予男方護理假十天。
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不影響工資、獎金及福利待遇。
農村居民及城鎮無業人員晚婚、晚育的,由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給予表揚和獎勵。
6. 本人在南京,休產假期間,工資是公司發還是社保部門發,怎麼發,生孩子的費用該怎麼報
如果你休產假,用人單位應按時給你發放工資,如果你入了生育保險,可以持相關的病歷材料,到保險機構去辦理報銷費用。
7. 江蘇南京的女職工產假是多少天
不分地區,國家有規定的。
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版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權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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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當爸爸了,恭喜你啊,有你累的啦!!!
8. 南京陪產假是多久
在現行的《勞動法》中,只有女職工生育可以休產假的規定,並沒有男職工回休陪產假的明確規定。男答士帶薪休陪產假目前在法律上還是空白,主要還是參照各地的《人口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但不排除有的單位根據的是《勞動法》不予以男士陪產假,一般情況下,正常的是3天,若妻子屬於晚育(生育時滿24周歲),則再獎勵7天,共10天。男方是否有陪產假,各地規定不同,有的地區有,有的地區沒有,而且各地規定的陪產假時間也不同,有7天的也有10天、15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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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南京江寧區要交多長時間的保險才能報生育險呀男方
要繳納生育險滿一年,就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險是單位幫你交的,你自己不用出錢。只要單位幫你繳納五險一金滿一年,就沒有問題了。 繳納社保每滿一年,可以多享受一個月的生育津貼。 ===========下面的細節給你參考一下====================== 產假期間工資與生育津貼發放辦法: 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本人生育當月的繳費基數除以30再乘以產假天數計算。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生育津貼和產假期間工資是一個性質,有的單位既在產假期間正常發放工資,又在生育津貼申領後全額發放給個人,是不對的,那樣就發重復了。 實際工作中,可以有如下兩種操作辦法: (1)女職工產假期間先行發放產假期間工資(就是固定工資部分,不含獎金和與工作有關的補貼);待生育津貼申領到帳後,進行對比:如果已發工資低於生育津貼,那麼將差額部分一次性補發;如果已發工資高於生育津貼,那麼不再補扣差額部分。 (2)先計算能夠申領的生育津貼,從財務借款發放;等到申領完畢後社保支付生育津貼沖抵借款。同時,應該將產假期間工資與生育津貼進行對比,補差發放。 註:以上兩種方式,都是採取了先發放的方式,因為如果等到生育津貼申領下來才發放,女職工將有幾個月領 不到工資。這樣做不合適,而且也會引起員工不滿。 為什麼要用產假期間工資與生育津貼對比? 答:生育津貼是按照分娩當月的生育保險基數來計算的,而保險基數是按照上年平均月收入核定,所以,與現在每月的固定工資肯定是不一樣的。而生育津貼就是產假期間工資的性質,不能重復發放。所以,應該有個比較。按照文件規定,「生育津貼低於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 4、發放實例: 譬如說,XXX,2007年產假是10-12月,11月分娩,當月生育保險基數是3000,而公司10-12月先發放了3月的產假工資,按照2000發放的。那麼申領生育津貼(3000/30)*90=9000元,到帳後,一比較,高於已發產假工資(2000*3月=6000),那麼就將余額3000元一次性支付即可。 而如果她產假工資按4000元/月發放,那麼高於申領回來的生育津貼。則不再補扣。 註:以上舉例不含晚育津貼情況。 5、扣稅問題: 一、產假期間工資,既然是工資就應當扣稅; 二、社保申領的生育津貼,雖說也是產假期間工資的意義,但本質上說是屬於社保基金支付款,其來源特殊,一般財務操作中並不計稅。 所以,只將津貼與原應發工資比較即可。原按月發放時候正常扣個人所得稅,申領生育津貼高於已發的,一次性補差不扣稅。這是目前最簡單的操作方法,一般也無疑義。 當然,如果說要將原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時已扣個人所得稅沖抵返還,我覺得反而復雜化了,而且工資扣稅也說得過去的。 PS:社會保險個人部分扣繳也應由本人產假工資中負擔,這個好說,那本來就應當他自己繳納的。當然,扣除之後不應低於最低工資,否則應補足。 6、如果產假沒休滿就上班的情況,是否應又領生育津貼又發放工資呢(相當於雙份了)? 女職工本來產假3月,但是由於單位人手緊缺,其產假未滿只休了2月就上班了。這第3月到底是應發放全額工資(包括獎金)然後再將當月生育津貼全額發放給她呢,還是應該比差扣除。 我們的一般意見是:工作了,就應該支付勞動報酬,所以全額工資(含獎金)應支付;另外的生育津貼也應支付。因為如果她不來上班,她也可以得到產假期間工資;她來上班了,那就應該雙份了。 7、女方沒參加生育保險,男方只可領晚育津貼,但是男方又沒休的,還用比差扣除嗎? 問:如果只是男員工領晚育津貼 (愛人沒有生育保險),一般情況下,男員工在愛人生產期間是不脫產的,他一般領的是全額工資(包括獎金 津貼)那麼同晚育津貼的比較同女員工一樣嗎?也是從高計發?? 答:這個事情就得有變通了。 一、本來社保要求的晚育津貼等都是要休假的情況下申領。而且在男女方都可以領晚育津貼的情況下(雙方都有生育保險)應該是誰實際休假了就以誰的名義按誰的基數計算、領取。 二、但在實際操作中,由於生育津貼是社保基金支付。所以我們通常做法是不管有否實際休假、以及是否是男女方休假,就按照男女方中基數高的那方申領晚育津貼,這樣的話,對個人利益是最大化。 三、再有,你們可以查查晚育獎勵假的規定,它並不是和產假一樣的(而且女方產假你不能不讓人休啊,呵呵)。晚育獎勵假很多單位的規定是必須經過單位批准,如果單位確實很忙的情況下,一般是不同意休假。所以,這1月的晚育獎勵假在實際操作中,很多男士都沒有休。 四、所以這個事情,一般操作原則是這樣的: 如果男方確實休假了,那麼就用晚育津貼與其固定工資(沒上班就不應發獎金)比較,與上述相同; 如果男方沒有休假,那麼全額工資(包括獎金等)本來就應該支付給他,這是上班的勞動報酬。至於這一月的晚育津貼,也就直接支付給他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