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深圳的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交的社保嗎定義是什麼如果和單位有這方面的糾紛,怎麼處理見效快
最低工資標准與社保是二個概念,工資是職工上班所應取得的最低薪酬;而回社保是指企業應為員工答購買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共計五種保險,俗稱「五金」,這是企業的法定義務,也是員工的法定權益。交納五金費用中有一部分由個人承擔,個人承擔部分從職工的工資中扣除,此部分扣除可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前進行稅前應納稅所得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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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最低工資包括單位繳納的社保嗎
最低工資規定 第12條採取列舉方式,將勞動者的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工作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排除在最低工資構成范圍外,但個人承擔的社保費,《最低工資規定》並未將其排除。 同時《最低工資規定》第10條規定,最低工資標准發布後,如本規定第6條所規定的相關因素發生變化,應當適時進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第六條規定的相關因素包括,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顯然當地人民政府在制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時已經將個人應當承擔的社保費考慮在最低工資標准內,故最低工資中應當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
Ⅲ 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了社保費用么
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用人單位繳納的社保,但是包含個人應該繳納的社保部分。
這是國家「最低工資規定」。
各地情況又有不同。有些地區的最低工資標准也不包含個人應該繳納的社保部分。 比如上海。
個人的社保扣費+實際到手工資≥1810
符合國家規定。
題主所在地是不是另有政策,你得自己去民政部門問了。
Ⅳ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最低工資標准包括什麼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 21號 )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最低工資不包括各類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Ⅳ 最低工資包含社保嗎
社會保險抄的費用由兩部分襲組成,一部分是單位繳交的,一部分是個人繳交的。
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也就是說最低工資標准其實包含了個人繳交的社會保險費用在內。
對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能否計入最低工資標准,《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有明確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所以,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領取的工資是可能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
Ⅵ 最低工資是否包含社保
《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明確指出,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准里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的。
因此,最低工資標準是包含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時,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
Ⅶ 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是否包含五險一金
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扣除五險一金之後剩下部分的最低額度。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最低工資標准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
(7)最低工資包含社保嗎擴展閱讀: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十二條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勞動者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不適用於本條規定。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 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 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並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第十四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就執行最低工資標准發生爭議,按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Ⅷ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企業最低工資規定》第17條規定,下列各項不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而《最低工資規定》第6條明確指出,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據此,最低工資標准里考慮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這一因素。最低工資標准包含了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當然,個別省、市、自治區為了加強對勞動者的保護,在地方規定中明確,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所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如上海市就有明確規定。因此,最低工資中是否包含個人承擔社保費的問題,還要結合地方法規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