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以一邊領失業金,一邊交社保嗎
是不可以的。因為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前提是失業,而職工社保或以靈活就業身份繳納職工社保的前提是就業,二者是完全沖突。
如果想要連續繳納的資格,就必須進行社保繳納。如果想領取失業金,就必須面對社保中斷的結果。而社保中斷意味著養老年限減少和買房買車子女上學等資格的重新計算。
(1)領取失業金幫忙買社保的嗎擴展閱讀
申領失業金的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
1、 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㈡ 領取失業金期間不能交社保嗎
領取失業金期間是不需要交社保的,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其他由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繳納的部分,當勞動者失業時,社保賬戶會暫時凍結,直到找到新的用人單位才開始續交並累計。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領取失業金幫忙買社保的嗎擴展閱讀:
社保即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㈢ 失業後領取失業金的同時自己能繼續繳納保險嗎
失業後領取失業金的同時可以自己繼續繳納保險。
領取了失業金證明現在是無業狀態,可以居民的身份繳納保險,但是繳納的只能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繳費: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醫療保險繳費: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也可以選擇按當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8%繳納。
(3)領取失業金幫忙買社保的嗎擴展閱讀:
1、繳納失業保險1年以上不滿2年,領取期限為3個月;
2、繳納失業保險2年以上不滿3年,領取期限為6個月;
3、繳納失業保險3年以上不滿5年,領取期限為12個月;
4、繳納失業保險5年以上不滿8年,領取期限為15個月。
㈣ 領失業金同時能交社保嗎
勞動者領失業金期間是不需個人自己繳納社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自交社保並矛盾,領取失業金說明失業,自交社保說明暫沒工作單位,處於失業狀態。你這種情況的話,個人認為,應該是不可以繳納的。
2、失業指沒有單位沒有工作,誰給你交社保?自己交社保一般是自由職業或者個體工商戶等,說明有工作做,又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
3、領失業金的條件是按時繳納失業保險,如果單位沒有交納,你可以起訴單位賠償你的失業金損失。
失業金申請資格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