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從計提到發放工資以及代扣代繳社保、公積金、個稅的會計分錄應如何做
計提時,借:生產成本
管理費用
貸:應付工資
發放時:借:應付工資
貸:管理費用-醫療(個人)
管理費用-養老(個人)
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社保中心從你公司劃款後,
借:管理費用-醫療(總)
管理費用-養老(總)
貸:銀行存款
代交個稅時,借: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貳』 工資、社保、個稅的會計分錄怎麼處理如下處理正確嗎
1、計提養老、醫療、失業、生育、工傷保險(單位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研發支出
製造費用
生產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養老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醫療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失業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生育保險
應付職工薪酬——工傷保險
『叄』 分配工資時個人繳納的社保和個稅怎麼計提
一般個流程的會計分錄如下:
1.計提工資
借 生產成本
借 管理費用
貸 應付職工薪酬
2.繳交社保
借 管理費用(公司負擔部分)
借 其他應收款(個人負擔部分)
貸 銀行存款
3.發放公司並扣社保、代扣個稅
借 應付職工薪酬
貸 其他應收款 (社保個人負擔部分)
貸 應交稅費--應交個稅
貸 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4.代繳個稅
借 應交稅費--應交個稅
貸 銀行存款
『肆』 請問怎麼計提當月工資、個人所得稅、社保費 ,以及下月發工資時的分錄如何寫,謝謝~
當月計提工資:
1、借: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工資表中應付工資部分) 1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0000
2、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承擔部分) 14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公司承擔部分) 14000
3、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8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承擔部分) 6000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部分) 2000
發放工資時:
4、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上交社保:
5、借: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個人部分和公司部分合計) 20000
貸:銀行存款 20000
上交個稅:
6、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2000
貸:銀行存款 2000
匯總後可以得出:
費用增加金額:應付工資10000+應由公司負擔社保14000=24000元。
銀行存款減少金額:支付實付工資2000+支付社保20000+支付個稅2000=24000元。
其他科目余額結平。
『伍』 計提工資,社保,個人社保,個人公積金,個人所得稅怎麼怎會計分錄,發放時又怎麼做會計分錄
個人承擔部分: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
企業承擔部分:
借:管理費用-社保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費###社保費分為個人繳納和企業繳納兩部分 其中個人所繳納部分從職工工資里扣回 在提取和支付時 所做的會計分錄也不同
提取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企業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個人部分)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
基金
支付時: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基金
貸:銀行存款
借:應付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分為兩部分
1.個人承擔部分,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在支付職工工資的時候做:
借:2211應付職工薪酬-職工薪酬
貸:1221990x其他應付款-養老金/失業金/公積金
其中單位承擔的公積金直接通過製造費用進成本
借:5101製造費用-職工薪酬
貸:221104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
2.單位承擔的社會統籌一塊(養老、醫療、工傷、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計提如下:
借:510101製造費用-職工薪酬
貸:2211030x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養老/失業/工傷
221105應付職工薪酬-工會經費
221106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個人承擔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
月末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陸』 關於計提工資 發工資 (含個稅 公積金 社保)的會計分錄
計提社保(公司部分)
借: 管理費用-社保、住房
銷售費用-社保、住房
生產內成本-社保、住房
貸:容應付職工薪酬--社保、住房
計提工資:
借: 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公積金(個人部分)
應繳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個人部分+公司部分=本月社保繳納
『柒』 請問 應付職工薪酬中個人承擔的社保和個人所得稅是不能進費用 但是為什麼計提工資時都計入了
個人承擔部分和企業承擔部分區別就在於:個人承擔的部分是從應得的工資中扣除的,而企業承擔部門要計入管理費用的。
(1)工資分配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 工資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醫療(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個人負擔部分)
……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實際發放部分)
(3) 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時:
A:先提企業負擔部分到應付職工薪酬
借:管理費用-社保-各社保明細
銷售費用-社保-各社保明細
……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失業(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醫療(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工傷(企業負擔部分)
……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負擔部分)
B:繳納社保、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醫療(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失業(個人負擔部分)
其他應付款-社保-養老(個人負擔部分)
……
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負擔部分)
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養老(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失業(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醫療(企業負擔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工傷(企業負擔部分)
……
應付職工薪酬-公積金(企業負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7)計提工資社保個稅擴展閱讀: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並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願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願裁減建議,並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捌』 計提工資,發放工資,社保,個稅怎樣做憑證啊
按照會計分錄准則,製作計提工資、發放工資、繳納個稅和社保的會計分錄,專反映真屬是的財務收支情況:具體操作如下:
一、計提工資
借:管理費用、製造費用、生產成本、研發等相關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二、發放工資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社保或者公積金(公司代扣代繳部分)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公司代扣代繳部分)
三、繳納社保
借:其他應付款-社保或者公積金(公司代扣代繳部分)
應付職工薪酬-社保或者公積金(公司部分)
貸:銀行存款-社保或者公積金賬戶
四、個稅扣款
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